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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身為來自地球的穿越者,深深懂得自動槍械相較冷兵器的巨大優勢,哪怕是在瓦雷斯這樣一個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奇幻世界,未來的戰爭模式也少不了自動槍械的一席之地。既然已經看出未來的發展趨勢,遠東就應該未雨綢繆,設法創造一款質優價廉的新型槍械,最好不需要或者儘可能少的消耗魔晶,『性』能也不比主流槍械遜『色』太多。
羅蘭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強人所難,向軍事技術研究院當時還叫“軍械所”釋出攻關任務的時候,順帶提出兩個設計思路。
第一個思路就是參考地球上的主流火『藥』武器,嘗試以瓦雷斯本地特有的鍊金物質替代火槍激發『藥』的作用;第二個思路則比較另類,參考地球上槍械發展史的一個支流以高壓氣瓶作為槍支的發『射』裝置。
在羅蘭穿越前的那個世界,火『藥』槍械已經進化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汽槍在21世紀的地球人眼中只是與軍事用途無關的狩獵或者競賽用品,然而在十八世紀,被譽為“風之槍”的奧地利氣步槍卻是當時公認為威力最大且唯一可以連發『射』擊的軍用槍支。
最早的實物汽槍產生於1580年,到了1600年左右,第一隻空氣壓縮汽槍誕生了。該槍專為法國亨利四世國王制造,從此以後空氣壓縮汽槍主導了大口徑、大威力氣槍的發展方向。經過近二百年的努力,到1800年左右,氣槍製造已相當精美完善,準確『性』可與當時的火『藥』槍比美。只是由於當時的條件限制,要製造一把好的氣槍,其成本往往高於製造一把高質量的火槍,不僅要求槍匠們具備專門的技術,還要有大把的時間去手工製造複雜的閥門、機關和儲氣瓶,所以只有上流社會才負擔的起。也正因如此,古代氣槍流傳下來的很少,並鮮為人知。
據文獻計載,氣槍大規模用於軍事是發生在1780年的奧地利。裝備奧地利軍隊的氣槍名叫windbuchse,德語的意思是“風之槍”。由機械師兼制槍匠bartholomgirandoni設計製造,所以該槍也叫作“基然都尼氣步槍(girandoniairrifle)”。
基然都尼氣步槍長1.2米,重4.5公斤,與當時的火槍大小重量一樣,槍托處裝有一壓縮空氣儲氣瓶,儲氣瓶可以拆裝,空瓶可以擰下,再換上實瓶。該槍發『射』13毫米鉛彈,20粒鉛彈壓在一條管狀梭子中,可以點『射』也以可連續發『射』,百米之內可穿透一寸厚的木板。在當時,該氣槍的功能明顯優於火槍。一來氣槍不受氣候影響,不象火槍在『潮』溼和雨天不能使用;二來氣槍『射』擊後沒有象火槍那樣產生煙霧,所以隱蔽『性』較好;再者氣槍可以連續發『射』,一位好的『射』手,半分鐘內可打完一梭子,這是當時的火槍絕對無法比擬的。
當然,基然都尼氣槍也有不足之處,其最大的缺點就是給氣瓶充氣。據說一瓶氣可有效發『射』30粒鉛彈,充滿一瓶氣,需用打氣筒打上1500下左右。另外,氣瓶的製作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是十分困難的事情,並且氣槍的維護保養也比較麻煩。
基然都尼氣步槍服役了近35年就退役了,以後的兩個多世紀裡,大口徑氣槍主要用於娛樂『性』的狩獵遊戲,在歐洲,特別是大不列顛的上流社會十分流行。那時的氣槍做工精美,金屬上有刻花,槍桿或氣瓶上鑲有寶石與金飾。在當時,很難想象一位衣著得體的英國紳士,手中卻沒有一把大口徑的氣槍。
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氣步槍也曾頻繁登場亮相。有一個探案故事講到福爾摩斯得知自己正在被殺手追蹤,故而製作了一尊與自己外形相似的蠟像作為替身,殺手將蠟像錯當成福爾摩斯本人,持氣步槍於街道對面的某個房間狙擊,一槍擊倒福爾摩斯的蠟像。
從故事中殺手採用氣槍作為狙擊武器來看,當時的氣槍威力至少不比火槍遜『色』太多,隔著一條街還有足以致命的殺傷力,而且開槍時沒有強烈的噪音和惹眼的硝煙,對於需要隱秘行動的殺手來說,無疑是最適合行刺的武器。
……
羅蘭本人更看好第一條思路,畢竟火槍是地球上槍械發展史的主流,至於軍用氣槍……回頭來看不過是一株點歪的科技樹,似乎不值得深入探討。
然而後續發展出乎他的預料,傑克與卡夫塔在經過數年的鑽研過後,毅然放棄已經有所突破的火『藥』槍技術,轉而採用羅蘭提供的第二種思路,於1623年底拿出一套氣步槍設計方案,並且為之配備了簡單實用的充氣裝置,這就是後來羅蘭在“爐邊談話”中提到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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