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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士豈會一直坐看?交趾百姓若吃不起糧,豈不內亂?
到時候若把麻煩甚至戰火引到了大明頭上,那就是再次毀諾、撕毀約定,大明再次師出有名。
還繞不開那個問題:將來,殺,還是撫?
“大明不管其他,只要能不侵我境,誰能從安興城送來大明要的貨物,大明不管。”朱厚熜沒有感情,“至於他們自己內部,吵也好,打也罷,大明也不管。黎氏若再請出兵,再拿條件來換,大明將卒的血又不能白流。”
大家聽懂了,陛下是自己不動手,讓他們自己人先殺上幾輪。
朱厚熜點明瞭其中關鍵:“此乃大明與交趾之約,非朕與黎氏之約。朕為大明之主,只要那交趾之主也認這約,不犯我境,允與通商,朕還要為大明百姓憂心,哪能盡數管得了他國之內政?”
“……若此,最後交趾必有先依安興城之利而掃滅群雄者。君以此興,必不能止,遲早想找到良機,收復三府與雲屯港。”
朱厚熜也認同這一點,隨後說道:“這只是朕大致的想法,如何謀劃,正要卿等詳細推演。總之,此次目的便是讓黎氏名為主,交趾實成割據之勢。多年後,若交趾再犯我大明,便遣軍誅之。經數年乃至十數年、數十年,交趾必有一股依賴大明的強大力量。此輩不同於昔年於交趾所置土官,只知挾勢欺壓交趾百姓。”
“這些人是生意人,懂得不可竭澤而漁的道理。他們,就是幫大明治理好交趾的關鍵。而屆時,他們只要一個穩穩的正統。朕,則只需要一個能不用太費力能為大明帶來利益的交趾。故而,將來可封交趾王,不論其人是宗親,還是武將,又或者統帥儒將!”
他丟擲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餌,最後才道:“朕捨得,朕也不怕將來三世後大明交趾再成仇敵。昔年太宗只以廣東、廣西、雲南等地貢生、落地舉人去交趾為官,彼輩只為發財;監軍內臣等,也窮盡搜刮。朕不同,朕只做好國與國的生意,明碼標價,童叟無欺。將來遣去雲屯市舶司管事之人,也必須是參策推選、朕欽點的俊才!”
分封,在這個時代仍舊是至高無上的誘惑——一塊真正能由自己做主的化外之地。
只要遵守兩國約定,不去追求完整全部的權力,大明只怕還能派軍保護好他的法統。
如今,皇帝給出了這個承諾。
王守仁終於明白了,那南洋海上長城,將來其實是一個個依靠大明海貿之利、受大明保護的分封之國。大明,只用在每一國裡,都有一座要塞之港。
這種模式,迥異於當年在交趾設三司,由大明吏部銓選官員、直接治理。
若這種法子行得通,確實只用付出較小的成本,就能源源不斷把南洋諸多好物運回大明。
治政安民,官吏們、軍隊支出的費用永遠是最高的,朝廷還要天天憂心此起彼伏的內政破事。
將來這些問題,都交給那交趾王?至於交趾與大明之間,大明天子與交趾王只談利益。
第一次軍務會議在把內部各省都司和治安司人選確定、商議了衛所與募兵改制的方略後,開始系統謀劃起對外的方略。
而皇帝陛下向他們傳遞了全新的理念。
大明嘉靖皇帝朱厚熜不要虛名,不聽一句稱臣就樂呵呵地數倍賞賜。
他傳遞了一個新的準則:國與國之間,利益考量為先。
只要承認大明的利益,滿足大明的利益,誰做別國的王,大明天子不在乎!
楊一清心裡感覺很古怪。
陛下似乎其實也根本不在意什麼帝位法統……
念及這麼多年以法統為名發生的很多事,他不禁看了看正在聽著臣子們討論的皇帝。
那帝位法統的由頭,也只是工具罷了對吧?
只不過它好用,總比爭辯還沒見到效果的新法到底行不行,要更容易“說服人”。
在大明,伱可以不同意新法,但陛下既然說過了這視同謀逆,那你不能謀逆。
依稀有點熟悉,似乎是楊廷和曾經被皇帝扣過的帽子那種套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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