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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低下頭保持沉默,他們要唱雙簧就讓他們唱,他們的話我連標點符號都不信。

開什麼玩笑,以為嚇嚇我,就能讓我識相地“認罪”?認罪的話,老子就真成了小偷了!

我沒讀過多少書,不是律師,可是基本的法律常識我還是有的,兩萬塊錢,這絕對不是什麼小小的數字了,可大可小,要是嚴重的話,判個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也不是不行。

認罪?我沒犯罪,為什麼要認罪,我倒想控告胖子那些人誣告我,誹謗我!

此時此刻,我只關心一件事,那就是李林麗什麼時候能到警局,我需要幫助。

警匪電影我看得也不少,我很清楚,在律師過來之前,我是很危險的。

這些警察會第一時間把我丟進審訊室,用那種超強的日光燈照著我的臉,開始審訊。

如果我運氣夠好,他們有耐心,那麼好警察和壞警察的劇情還會繼續。

這可以為我爭取到一點時間,可如果他們沒多少耐心,那到時候,天知道他們會怎麼做。

在我肚子上放一本聖經,用鐵錘敲打,讓我疼得不行又無法驗出傷害,或者是在我臉上放幾張面巾紙,再用水倒下來把紙巾打溼,讓我體會窒息,又或者是直接開打……

總之他們會不顧一切,為了讓我認罪,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直接把我送進監獄。

或者更確切一點來說,是陳龍斌會親自把我送進監獄。

這就是陳龍斌最想要的,不但要我丟掉會所的工作,還要進去改造改造,收斂脾氣。

換了是我的話,也會這麼做的,因為這樣做最簡單,讓我永無翻身之日。

就算我在裡面待上個一年半載的,可是出來之後,我就是有案底的人,至少也是個偷竊罪,到時候還有哪家會所會僱用我當管理層,我將在商海無立足之處。

車子總算停了下來,讓我緊張的是,這並不是夏巧所服務的警局,而是城南分局!

我說車子怎麼開了那麼久,足足十幾分鍾,從會所到警局,明明只需要幾分鐘車程。

看來老天也不幫我,讓我遠離商海市警局,這樣一來,夏巧不會在,我也無人可找。

不知道這是陳龍斌的故意安排,還是無意之間如此,總之,我現在是相當的不走運。

最糟糕的一點,就是時間,我之前讓張麻子找李林麗,可是我現在,顯然沒辦法傳達資訊,如果李林麗發現我不在總局,挨個分局找我,也需要一些時間。

而這些時間,或許這些警察,就會對我做各種刑訊逼供,把我屈打成招!

我慌了,我是真的慌了,心跳也是漸漸加速,和剛才在車上的時候完全不同。

剛才我還能勉強保持冷靜,因為我知道,無論如何,只要李林麗來了的話,只要她說我是她的客戶,到時候警察們就不敢對我下手,我最多隻要撐住一會兒就夠了。

然而現在的情況是,我要撐住的時間,不知道要多多少分鐘,半個小時夠嗎?

儘管我很順從,但我還是被小陽推下警車的,要不是我早有準備,差點就要摔倒。

被推著走進警察局裡,高個警察找了一個警察,在遠處說話,我聽不清話的內容。

不過我看到很快那個警察就帶著高個警察走過來,看了我一眼之後,意味深長地笑了笑,然後走到一個門外面,掏出鑰匙開啟了門,我看過去,裡面擺著一張桌子。

就跟我在電影裡看到過的一樣,桌子上放著一盞檯燈,那是用來照我的。

一邊是不鏽鋼焊死的椅子,一邊是兩張椅子,桌子上還有一個菸灰缸,這就是標配了。

“進去!”我走到門口,被小陽推搡著走進去。

然後我就被帶到那隻焊絲的不鏽鋼椅子上坐好,手銬被解開了,手腕總算解放。

我一邊揉著手腕,一邊打量著這間審訊室,空間狹窄,光線昏暗,充滿了壓抑感。

之前看電影的時候,對這種幽閉的環境,我還是很感興趣的,但是此時身在其中,心裡卻五味陳雜,我絕對不會喜歡這種地方,太壓抑,太想讓人逃離了。

這又是一種變相的心裡壓迫,讓嫌疑犯不想停留,甚至想要認罪離開這裡。

牆上用紅色的油漆寫著八個大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坐好,不要到處亂看!”我聽到一個人的聲音,是那個高個警察,但是卻看不到他的臉,因為那盞檯燈被開啟了,正好照著我的眼睛,那燈光刺得我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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