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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隻蜘蛛咬了,然後有了蜘蛛的能力。
然後這位新晉異能者十分清純不做作,和其他文中的異能者完全不同,在獲得異能之後,一臉淡定的將之拋之腦後。
完全沒去用這個異能。
“跳躍力?速度?攀爬能力?有什麼用。難道去破奧運會記錄?”彼得一邊做作業一邊想,“還是去當正義英雄?得了吧。破奧運會記錄有運動員,打擊犯罪有警察,和我有什麼關係。”
因為楚銘在還未入v的時候,一直是日更六千,一更兩千。所以第一章發出來的時候,就這麼點內容。
讀者們都是一副=_=的臉。
哎喲,主角說的好有道理,我也認同了怎麼辦?就是嘛。他又不想當運動員,也不想當警察,就想安安靜靜的讀書升學找工作,回報收養自己的叔叔嬸嬸。
這什麼異能,根本沒用啊。
所以說,這就是一個“我什麼都不想做”的主角,被迫捲入各種事件,然後不得不使用自己的異能,最後成為超級大英雄的文?
好像這也挺有意思的。現在也很流行啊。一臉無奈的被各種事件捲入,被迫充當救世主的主角。
大家以為已經猜出了此文脈絡,終於等到了第二章。
嗯,第二章是描寫了彼得的背景。
彼得是個孤兒,父母因為飛機失事去世。他被叔叔嬸嬸收養。
叔叔嬸嬸都是好人,所以彼得雖然因為父母的去世有些沉默寡言,在學校裡不太受歡迎。但有叔叔嬸嬸照顧著,他仍舊是一個好孩子。
只是有時候情緒稍微消極點。
比如他就不認同叔叔經常所說的“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種話。
對於這個年齡的男孩子,大概對於以上話的反駁,就是一句“憑什麼啊”就能全部概括完。
因此,當彼得和竊賊擦肩而過的時候,雖然自己有能力捉住他,但他選擇了漠視。
當看到這裡的時候,讀者們心中很是複雜。
首先,他們覺得這主角有點不討喜。
然後,他們推及自身,又覺得這主角的想法……太普通了。
大部分普通人,不都會選擇漠視嗎?所以見義勇為,才會被報道被嘉獎。
不說彎身建起地上垃圾扔進旁邊垃圾桶這種舉手之勞大家都不一定會做,何況見義勇為這種即使有能力仍舊可能會受傷的事。
但是,就像是看到報道,某某遇到搶劫,一大群人沒有一個見義勇為的時候,明明自己在場也不敢出來,還是會心裡不舒服,甚至去譴責別人的膽小一樣。雖然主角所作所為情有可原,但讀者們心裡還是不舒服。
就在一些讀者心想,是棄了,還是再看看,看看主角會不會改變——畢竟是超級英雄題材,英雄,不就是見義勇為嗎——的時候,小說劇情陡然轉折。讀者們紛紛噴水的噴水,罵孃的罵娘,還有正躺著看小說的人手一抖,手機砸到了臉上。
彼得回到家,發現叔叔被殺害在家中。
警察破案,犯人就是與彼得擦肩而過的那個竊賊,罪名是搶劫殺人。
結束。
讀者們瘋了。
wtf???說好的爽文呢??第二章就死人?!
好吧,其實第一章也死人了,彼得接到電話,父母於墜機“事故”喪生。
所以,大貓陛下所說的爽文,開頭兩章,主角接連死了父母和收養的叔叔??
讀者們表示這個有點……有點……
qaq這個該怎麼說呢,雖然知道小彼得為了從普通人蛻變成英雄,肯定有一個契機,但是這個契機是不是太慘了點?說好的親爹呢?說好的虎毒不食子呢?我們要把大貓陛下開除出大貓界!
哪有這麼兇殘的老虎!
楚銘抓耳朵。哪裡兇殘了?他把小彼得吃掉了嗎?沒有吧?所以這就是虎毒不食子啊。
接下來的劇情走向,讀者們都猜到了。
當你漠視犯罪的時候,說不定有一天,犯罪就發生在你和你重視的人身上。
就是這麼一個沉重的事實,讓一個高中生決定運用自己的能力,去幫助別人,阻止犯罪。
可是,明明虐主流的小說也不算少,一開篇就死全家,最後性情大變走上覆仇道路,並一路上虐虐虐,最後終於走上巔峰的文他們也看過很多。這一篇文,卻讓人心中額外的難受。
大概,是真實?還是,主角彼得並沒有性情大變,而是跌跌撞撞的走上了一條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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