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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裡,肯定特別有小鳥依人的感覺。

孟清歌能感受到身後男人肆無忌憚的眼神,所以她就儘量的不要回頭看,也不往前看,因為電梯前方的鋼板會倒映出他的臉。

好在只是五樓,電梯一會兒就到了一樓。

“你每天都低著頭,是腳下有金子?”走出電梯時,簡應琛對著她道。

眼前忽然放大的俊臉,嚇得孟清歌的身體往後仰過去,她的腰在坐月子的時候沒有養好,就不是那麼的韌,眼看就要跌倒了,簡應琛手臂一伸,就像電影裡的橋段那樣,將她穩穩的託在手心。

“孟小姐,可千萬小心。”男人對著她邪魅的一笑,沒有過多的留戀她仰在他懷裡的感覺,把她扶正了,隨手碰了一下她的鼻子。

鼻子被人蜻蜓點水似的點過,孟清歌一愣,秋水似的眼眸看著眼前的男人,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時候,他經常這樣逗她……

簡應琛也是愣了一下,看了眼自己的食指尖,微微動了下。

孟清歌先回過神來,瞪了一眼剛剛輕薄過他的男人,自己先往樓外走了。簡應琛看了看她的背影,再次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尖。

他們還沒有到這樣熟稔的地步,奇怪,為什麼他做這個動作特別順暢?

一直到那道嬌小的身影走遠了,簡應琛小跑步的追上去。

每天,他都是藉著跑步晨練的藉口,跟在她的身側,一起到市場裡面去買菜,買完菜再一起到市場門口的那家生煎包子店吃早餐。

孟清歌明知他故意,有幾次還提早了時間,可他依舊能跟她一起出門,之後,她便不再抵抗了,因為根本沒有用。

公寓雖然舊,但距離市場很近,沿著馬路往前經過幾個路口就到了。因為是舊居民區,市場也非常的舊了,環境髒亂,賣魚的地方經常水汪汪的一片,魚鱗魚腸隨意丟在地上,偏偏賣魚的地方卻是在入口的位置。

這也就是孟清歌會選擇穿黑色運動鞋的原因了,黑色耐髒,不像某個男人,每次都穿白色白運動服,濺一身泥點子。

孟清歌實在看不下去了:“你就不能換別的顏色的嗎?”

簡應琛嘴角勾了勾,清亮的眼眸往下瞥,瞧著那個彎腰挑菜的女人。他當然有別的顏色的衣服,就算沒有,隨便買幾件都可以。可他就是要她開口跟他說話啊,就是要她關注他啊。

“那,待會兒我們去門口的運動服店重新買一套?”

高高大大的男人,長相又出眾,攤位上的老闆給孟清歌把西蘭花稱完以後說道:“瞧你們小兩口甜蜜的,便宜你們了,給五塊錢吧。”

孟清歌付了錢,沒好氣的瞪了男人一眼。因為來菜場的次數多了,每次同進同出,形影不離的,菜場的人自然而然的把他們看作了夫妻。一開始她還解釋一下,簡應琛就站在那裡賣乖,人家大媽說了,姑娘啊,你男人大清早就陪你來買菜,真是好福氣啊,吧啦吧啦。

孟清歌后來就懶得解釋了。

市場一圈下來,孟清歌買了牛骨,再買了別的一些個菜,簡應琛全部都幫她拎著,一點不肯讓她動手,只讓她挑菜,用他的話來說,他就當練舉重。

孟清歌從來都沒拗過他,只要他拎著袋子舉高,她根本夠不著,也就放棄了。

兩個人一起往門口的生煎包店走去,簡應琛看著她的後腦勺,不是很高興的道:“你的那位親戚還沒好嗎?”

孟清歌挑了一張空著的桌位上坐下,跟往常一樣要了包子豆漿,然後檢查腳邊放著的菜,看有沒有漏掉的。

簡應琛那天只把她送到醫院門口,自然不知道她說的那位長輩就是霍晉霆的媽,他想每天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飯,反正他可以找理由進去,可現在,她每天下了班以後就是做好了菜送醫院去,哪裡有什麼共桌吃飯的機會。

以至於現在,他可以根據她每天買的菜來判斷,她的那位親戚是不是出院了。

孟清歌對自己很省,但對那位長輩很是重視,會買一些她捨不得吃的昂貴食材,今天買鴿子明天買泥鰍,自己卻吃豬血豬肝一些很廉價的東西。

在簡應琛看來,那個親戚大概很不識趣,哪有叫人天天送湯送飯的,又不是孤寡老人。

此時的男人,心裡很不平衡,但還是把自己的牛奶換了她的豆漿,孟清歌喝了一口的時候就覺察出了,看了看他:“以後不要換了,我對牛奶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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