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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衣服很值錢。
河水裡有浮力,屍體還沒涼透,脫起來很方便。衣裳破口處的血已經在河水裡沖洗乾淨了,直接能拿去賣。
“這肯定是仇殺。強盜殺了人不急著跑,還有閒心棄屍,卻不把身上的東西搜刮乾淨,哪有這樣大手大腳的強盜。”
這時候他已經冷的手抖了,咬咬牙努力堅持。自己說說話解悶:“手柔軟而沒有老繭,骨骼纖細,這人是個讀書人,當官的。這個應該是管家,或是小廝。這兩個人是護院,原本武功很好,後來吃的這麼胖,武功荒廢了。身上沒揣銅錢,真是有錢人。”
“可惜了我的錦衣華服美人美酒美食,又要白手起家。這次,就一個人吧。”
最後把幾人頭上的簪子拔下來,這上面有金銀有寶石,寶石摳下來單賣,金銀嚼成一團毀掉暗記也可以賣。
他扛著包袱上了岸,吹乾了頭髮,撕開手帕梳了個合乎年紀的包子頭,這頭型真是噁心。
上了官道,一路以極慢的速度往城裡走,豎起耳朵聽來來往往的人所說的話,說話的口音。
山西,剛剛的河道是汾河。
隨口編了一個投親去的瞎話進了城,用碎銀子住了下來,就近買了一把短刀,身上有一片在地上磨出來的擦傷,泡了水更不容易養好。幸好沒有水蛭,他自己懂幾個常用的藥方,慢慢調養好了。
每天除了練武之外,只在知縣衙門附近走動,漸漸的摸遍了全城的道路。
然後失望的得知這基本上是個清官,沒有幾千兩黃金等著他去拿,這官兒只是臨時缺錢了貪一筆,數量不超過二十兩銀子。
卓東來就離開了。
本打算摸清楚他有多少錢,再準備好或偷或騙,結果沒有價值。
這肉身應該是七八歲,過了練武的最佳時期,筋骨都長結實了,只能咬牙努力。
找人牙子用十兩銀子買了一對夫妻,跟著一同上路。買那個女人用來做飯,買那個男人嘛,因為通常賊人都不敢惹男主人在家的人家,買來當狗用嚇唬人。
若是小男孩獨自出門,會有很多麻煩事,被人敲詐勒索乃至於賊人夜襲,就算不會成功,所耗費的精力和錢財也遠大於十兩銀子。
接下來他想法子弄了一些錢,讓僕人去放高利貸,去買下一些鋪面僱人經營,有了前世的經驗,這些事坐起來得心應手。
只是他臉上總是冷冷的,時間長了,本來清秀的肉身面上也蒙上了一層陰鬱。
他當然不開心了。困在一個脆弱的肉身裡,武功要十年才能恢復鼎盛。
…………
這樣的日子一眨眼就是三年多,她變的健壯一些,個頭也長高了一點,並且徹底放飛自己。
對這三年生活的評價是:口裡都要淡出鳥了。
我要喝酒!我要吃滷肉!我要吃香辣口的美食!
和縣城裡的男孩子們玩在一起,除了比撒sui(尿)距離的遊戲不參與,其餘的上樹摸個鳥蛋,下河洗澡逮魚,拿石頭砸睡著的野狗被追著跑了一個時辰。
冬天偷一把小米去打穀場上扣麻雀一起烤著吃,自己砍了樹杈去找屠夫買了牛筋做彈弓打獵。
帶著一群小夥伴蹲在路邊掀路過的小姐姐的裙子,被對方大哥帶人暴打了一頓。
伯父出門辦事去了,大伯母有點糾結的把她叫來談話:“你還記得自己是個女孩子嗎?”
文澤蘭鼻青臉腫,認認真真的裝乖巧:“記得呀~”
媽蛋那廝打的真疼啊!他真結實,我木棍子都打斷了他還繼續跟我拼。
大伯母氣哼哼的說:“之前你和一群野小子下河游泳,這就不說了,農村常有的事。可是你不穿鞋光腳亂跑,還喊著什麼‘我的腿毛在風中飛舞’,你,你不要忘了,你是個女孩子,你以後要嫁人!要嫁一個有權有勢有能力的人,這樣才能給你爹孃報仇。你現在這個樣子,以後誰會把你當女人,哪家的婆婆能看上你?”現在可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文澤蘭乖乖的說:“我記住了,以後再也不了。”
大伯母一拍桌子:“裝你奶奶個腿!半夜翻牆出去跑李家學狼叫嚇人的是不是你?嗯?”
文澤蘭‘甜甜的’笑了:“這還不是為了李家那個太太和您爭嘴,還說有一句瞎話就讓老天爺收了她,讓狼吃了她,咱們這兒不是沒有狼嘛。”
大伯母想到這裡,嘆了口氣笑了。這當然很解恨啦。
二伯母在旁邊勸:“算啦算啦,她這個脾氣總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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