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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有利的護身符。
追逐著各種珍寶傳聞,嘗試在沙堆裡頭淘金的人,通稱為珍寶追跡者。其中,本身並不進行冒險、旅行的工作,單純是在珍寶市場裡買賣獲利的商家,被稱為珍寶商人,而實地進行冒險與挖掘工作的追跡者,則被冠上獵人的稱號。
所謂未開發的大荒之境,充滿著各種危險,像是獸人們居住的芰裡,普通人類進去就被轟殺,頂多只能在南蠻其他區域作賣賣,唯有真正有實力、武藝高強的人,才能夠全身而退,在芰裡取得珍寶。
珍寶中不乏異獸的身體組織,像是龍之魄、鳳血魂這類的異寶,如果沒有搏殺巨獸的實力,剛近身就破一腳踏扁,談什麼取得珍寶?
在目前有紀錄的各種珍寶排行中,最頂級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險,就是虛渺不實,並非單純靠交易就能構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細密,又有通天本領的珍寶獵人,才有辦法曠日費時地追尋。當然只要一轉手,賺到的鉅富,也是難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頂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寶獵人為業。
“好……好浪漫的感覺喔。”
阿雪喜道:“師父,我們再去尋寶吧,這次就回阿里布達去尋寶好嗎?”
茅延安點頭道:“年輕人應該有點志氣才對啊,幹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嗎?萬獸武尊沒成名時幹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聽說就連黑龍王也是挖掘到海盜的大寶藏,才建立黑龍會的,幾個很有名的大魔導師,都曾經花過一段時間尋寶來進行修業喔。”
這我倒是知道,幾所大規模的魔導學院,都有要求學生在結業離校後,進行類似修業,以一年為期,交出一個C級以上的珍寶,作為取得畢業證明的憑證,只是大部分的學生都不願意冒險找珍寶,而是打工賺錢從珍寶市場買來交差。
“我自問沒這種本事,也沒強大的武功,當珍寶獵人一定穩死的。”
我搖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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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我們這次能夠生離芰裡,是靠旁邊的護身符夠強,還有大叔你的石頭帽,並不是真本事,別被勝利給衝昏頭了。”
“別人說這話可以,你說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雖然萬獸尊者、黑龍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歷史上,最具傳奇性的珍寶獵人卻另有其人。”
“哦?什麼人那麼猖狂啊?”
“就是你……的爺爺,蘭特·法雷爾。”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還真是忘記了,爺爺年輕時遊歷大地,進行武道修業,確實幹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
我的變態老爸,練的是家傳武學,位列當今世上五大最強者之一,身為他老子的蘭特爺爺,武功自然也是驚世駭俗。更拽的是,他生對了時代,那時候大地上沒有什麼高手,在缺乏同級數競爭者的優勢下,有二十年的時間,他是世所公認的天下無敵。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蘭特爺爺的風流之名更是流傳後世。號稱“天下第一種馬”蘭特爺爺的冒險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觸到的每個美人,都有過一夜至數夜不等的情緣,物件複雜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後,開始在每夜醒來時懊惱不已,因為枕畔那個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與他有過一夕之緣。
與之糜爛的性生活成正比,據說蘭特爺爺當時所取得的珍寶與財富,足以讓現今任何一國王室眼紅如熾,不過,歷代法雷爾家的主人,都不怎麼為後代子孫著想,爺爺的財產,在他的冒險生涯中揮霍殆盡;價值連城的珍寶,往往就隨手送給被他奪走處子元紅的美人。
黑龍王在連續找到十多個海盜寶藏後,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權,蘭特爺爺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箇中小規模的國家出來,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過,我們家的人實在是……
“不提這種鳥事了,認清事實吧,我們這邊又沒有絕世武者,也沒有大魔導師,拿什麼實力去和人家競爭?”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練一下,一定大有可為。”
茅延安道:“我們組成一個尋寶三人行,以我的機智與閱歷、你的幸運和無恥,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準能人發利市的。”
“喂,大叔,為什麼機智與閱歷歸你,幸運和無恥就算在我頭上?”
口中這樣辯駁著,我卻不能不開始想,拿阿雪當戰鬥主力的可能性。畢竟,黑暗魔法偏重攻擊性與殺傷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練,弄點成績出來,確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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