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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餓是什麼滋味,沒人比我更清楚。

那種從胃裡蔓延到全身上下的灼燒感,讓我的一輩子都不想再回憶!

所以當我爹愁眉苦臉地把我賣給三爺的時候,我是歡歡喜喜跟著走的。

我沒有看到爹孃在我走了以後,吵得差點把家都拆了。也沒有看到像豆芽菜一樣的弟弟,一次又一次地去三爺那裡找我,想把我換回去。

知道了又能如何呢?

最終是他們以為會沒命的我,不但活下來了,還過著他們從來未曾夢見的生活。

而爹孃和弟弟,最終餓死在街頭,連葬身的草蓆都沒有一張。

那時候我已經在三爺手下待了四年,度過了一萬多個日日夜夜。

我每天努力地學習,每天都努力比別人優秀那麼一點點。

我很怕稍不努力,就會像很多女孩一樣,消失不見,過一段時間又再來新人睡我的床,穿我的衣服,吃我的飯。

大概是因為我表現不錯,又足夠努力,三爺給了我幾天假期,讓人幫著我一起安葬了家人。

從那以後,我除了三爺再沒有別的親人。

於是三爺讓我認了他做乾爹,跟著他住在大宅子裡,由他親自教導。

那時我九歲,只可惜爹孃和弟弟沒有死得更早一點。

此後的七年,我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學習著上層社會的禮儀,被精雕細琢地養著,似乎就像位貴族深閨小姐。

直到十六歲的生日那天,三爺把我領去夜總會,讓我在臺上跳一曲練過許久的舞。

舞蹈老師告訴我,那個舞是少女跳給心愛男子的舞,必須用真的不能再真的感情來跳。

我最愛的人,除了三爺,還能有誰?

所以我每每想象著他的樣子,喜滋滋地練了一遍又一遍。

等我練的差不多,跳給他看的時候,他果然眼神歡喜又熱烈。

他說,讓我準備這個舞蹈,原樣在十六週歲那天再跳一次,從此之後,我就不會再被困在深閨裡了,我會有更加廣闊的天空。

我很高興,在夜總會里跳著舞的時候,對著臺下一大片黑漆漆的腦袋,我也能很快就找到三爺。

一曲舞完,掌聲雷動,三爺的人讓我跟著一個陌生男人走。

走之前,我被告知要乖乖聽話,否則三爺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那個晚上接著發生的事情,後來,後來也懶得回憶了。

從那之後,我開始到處露面,光參加宴會和演戲,就讓我忙得沒空去想,更不論隔三差五地有人把我帶走個幾晚上。

其實和多少人,有過什麼,我都不介意了。

我只是還有點不甘心,那麼多人為我痴迷,而我一直喜歡著的三爺,他為什麼從來不碰我。

我以為三爺是嫌我不乾淨。可我看見和我一樣被招來的小女孩,最終擠過獨木橋,住到了宅子裡,沒上過夜總會的時候,三爺也還是不碰的。

三爺收養的每一個女孩,都姿容出色。不同的女該,經過他的培養,或溫婉賢淑,或豪放嫵媚,百花齊放,卻沒有一個入了三爺的眼。我想,大概是三爺不喜歡女人吧。

我留在三爺身邊的時間越來越長,又足夠忠心,才知道三爺不是不愛女人。

而是他心裡一直住著一個女人,因而再放不下別人。

據說那個女人遠嫁去了北平,生了個兒子,再後來那個女人死了,三爺也沒讓那個女人從他心裡走出去。

這個發現,讓我更加對三爺死心塌地,甚至還有一點點心疼。

原來,我以為三爺的心是世界上最硬的。

他可以毫不眨眼地把正和他一起說話的人頭擰下來,也可以因為一個失誤斃了所有的知情人。

我只恨沒有早一點遇見他,在他的心還是空著的時候住進去。

我為他演了十幾年的戲,做了他十幾年的耳朵和眼睛。

他從很早以前,做了很多人的大哥之後,一般的事情,都沒有他去主動插手的。

但有一次,他急急忙忙,煞費苦心地安排了張少帥和他的夫人去了同一家歌舞廳。

話說,那時候少帥夫人在上海也算家喻戶曉,都快和我名聲差不多了。

婚前就和很多男人出入三爺的地盤,婚後還是那樣大方的和別的男人出雙入對。

張少帥,用我的眼光來看,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男人。

三爺大概希望張少帥認清他夫人的面貌,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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