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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螟
董侍讀默庵家[1],為狐所擾,瓦礫磚石,忽如雹落。家人相率奔匿,待
其間歇,乃敢出操作。公患之,假作庭孫司馬第移避之[2]。而狐擾猶故。一
日,朝中待漏[3],適言其異。大臣或言:關東道士焦螟[4],居內城,總持
敕勒之術[5],頗有效。公造廬而請之[6]。道士朱書符[7],使歸粘壁上。狐
竟不懼,拋擲有加焉。公復告道士。道士怒,親詣公家,築壇作法。俄見一
巨狐,伏壇下。家人受虐已久,銜恨綦深,一婢近擊之。婢忽仆地氣絕。道
士曰:“此物猖獗,我尚不能遽服之,女子何輕犯爾爾[8]。”既而曰:“可
借鞠狐詞,亦得[9]。”戟指咒移時[10],婢忽起,長跪。道士詰其里居。婢
作狐言:“我西域產[11],入都者一十八輩。”道士曰:“輦轂下[12],何
容爾輩久居?可速去!”狐不答。道士擊案怒曰:“汝欲梗吾令耶[13]?再
若遷延,法不汝宥[14]!”狐乃蹙怖作色[15],願謹奉教。道士又速之[16]。
婢又僕絕,良久始甦。俄見白塊四五團,滾滾[17]如毬,附簷際而行,次第
追逐[18],頃刻俱去。由是遂安。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註釋】
[1]董侍讀默庵:董訥,字默庵,一字茲重,平原(今山東省平原縣)人。
康熙六年丁未(1667)科探花。歷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兵部尚書、江南總督
等官,《清史稿》二七九有傳,又見《山東通志人物十一》。董訥任侍讀
學士在康熙二十二年前。董任館職時曾僦居北京西河沿某空宅,以狐祟徙去,
又見於《曠園雜誌》卷下(《說鈴》本)。
[2]怍庭孫司馬第:此據鑄本,底本誤“第”作“等”。按,作應作“祚”。
孫光祀,字溯玉,號祚庭,其先平陰(今山東省平陰縣)人,通籍後遷居歷
城(今濟南市)。順治十二年乙未(1655)科進士,歷任禮科給事中、兵部
右侍郎等官。傳見《山東通志人物十一》。據《清代職官年表》,孫光祀
任兵部右侍郎在康熙十二年至十八年。司馬,官名,西周置,為六卿之一,
主管中央軍事。漢代大司馬與大司徒、大司空並列為三公,職掌同前。後來
習稱兵部尚書為大司馬,侍郎為少司馬。
[3]待漏:封建社會,百官清晨入朝,待時朝拜皇帝,稱待漏。待漏之處,
習稱朝房,為官員上朝退朝休息之所。
[4]關東,清代稱山海關外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之地為關東。焦螟,
未詳。
[5]總持敕勒之術:主管道教的符法之事。持,管領。敕勒術,道士書符
驅鬼的法術。因符咒必書“敕令”、“敕勒”字樣,因以作為符咒的代稱。
請代道籙司下有符法司以主其事,見《清史稿職官志》。
[6]造廬:親至其家。造,至。
[7]朱書符;用硃砂畫符。朱,硃砂。迷信認為硃砂可以辟邪。[8]何輕
犯爾爾:怎敢如此輕率地觸犯它呢?爾爾,如此。
[9]借鞫狐詞:借婢女之口,審出狐的供詞。鞫,審問犯人。亦得:也是
個辦法。得,得計。
[10]乾指:義同“戟手”,用食指中指指點,其狀如戟;是指斥的手勢。
《左傳哀公二十五年》:“褚帥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
[11]西域,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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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輦轂(niǎn—gu捻骨)下:皇帝車駕之下,指京城。輦,一種用人
力推輓的車,秦漢以後專指帝、後所乘的車。轂,車輪中央貫輻穿軸的圓木。
[13]梗:阻遏,違抗。
[14]法不汝宥,神法決不寬貸你!不汝宥,即不宥汝。宥,寬恕,減罪。
[15]蹙怖作色,蜷縮恐懼,面色改變。蹙,謂蜷縮身體。作色,面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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