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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雅的發誓,對林朝辭而言無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他既然選擇唐雅,將部分羅網成員交託給唐雅,乃至,讓唐雅帶著這部分羅網成團加入聖靈教,與橘子相互策應,本就是一種不必明說的態度。

且,他也不太重視忠心的培養。

愛兵如子,同甘共苦,只是一種收攏人心的把戲及手段,用腳趾頭想想都知道,一位百戰百勝的大將軍,視人命,如何能不為草芥!

就像冠軍侯曾說過的那句話——帶兵打仗,需要的絕不是行仁義,將帥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贏!

跟著你,便能百戰百勝。

跟著你,便能改天換地。

只要你走的路是正確的,是受絕大多數人歡迎的,百戰百勝之下,不用你收攏人心與軍心,不用你培養忠心,這些東西就會自動躍入你的掌中,因為在這個時代,錯誤的人太多了,不是我很有能力,而是同行把我襯托的太好了!

故此,林朝辭從不在意忠心與否。

他只在意,如何能讓這片天地大同。

唐三?

那只是小問題。

只是他成長路上的小石子。

他要藉著這粒小石子,將這條道路上的坎坎坷坷全都挖出來,並將其根除,方能令後來人走上一條或許不華麗,卻不在坎坷的道路!

未坐上飛行魂導器直入殺戮之都。

與小舞告別……

與寧風致秉燭夜談……

之後,林朝辭便大搖大擺,帶著裝滿了物資的儲物魂導器,步行,踏上了通往殺戮之都的道路。

他想在日常中尋找感動。

想在生活中尋找生命的意義。

也是尋找一個人存在的意義。

曾經,少年時的他在時,常常唾棄主角為什麼總是跟著劇情走,一點都沒有自己的思想,總認為作者筆力不行,寫不出來那些東西,或是作者想水文,坑他們這些讀者的訂閱,可是,當他真正腳踏實地站在這方宇宙內,用自己的雙眼,親身目睹原著中的主角與配角時,他才明白,活著與活著是不同的。

區分活著的標準為質量。

一個天天開心的人,他的生活質量就是很高的,當他年邁時,坐在海邊,吹著涼爽的海風,回望自己年輕時的一點一滴,他會感覺到無以言表的滿足,也是認為此生沒有遺憾的滿意。

而一個天天生氣的人,他的生活質量是很低的,同樣當他年邁時,坐在藤椅上,望著夕陽,回望那些悲傷與遺憾,他會慌張的不能自已,因為他知道他的身體已不支援他彌補遺憾了。

當以上兩者的生命走到終點。

一個是安心的離開人世。

一個是不得不離開人世。

這兩個離世方法,帶給旁人與自己的感受能一樣嗎?

林朝辭不想遺憾的死去。

可他也不知道自己能走多遠。

是踩著無數個輪迴中的自己登頂,還是成為那無數個輪迴中的另一位自己,無人知曉。

所以,他就要把每一天過的有意義。

他要留下自己存在過的證明。

哪怕……

下一次輪迴開始……

他留下的一切都不存在……

沒去做的人,永遠無法評價這種做法的好壞,正如那句話所言,我們都是為了不留遺憾的活著,所以,腳踏實地,放下身為穿越者的高傲,以尊重、客觀的態度,面對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面對這個世界,又有何不妥呢?

星羅城裡的石板路乾淨整潔。

鄉間小路卻也別有一番風味。

鬥二現代化的高樓大廈很不錯。

鬥一古香古色的閣樓也很不錯。

任何人的命都是命,任何生物的命也都是命,只是,因為他更強,想要改變這個世道,便不得不需要所有站在他對面的弱者犧牲,卻並不是說,屠龍者成為惡龍,他也想高高在上。

於鏡花學院出發。

一日,出城。

落宿於一座小村子。

二日,啟程。

至晚,四周無人煙,歇於野外。

打了只野豬回來,將其處理乾淨。

燃起篝火,小酌一杯紅酒,吃肉。

儲物魂導器裡有必備的生活物資。

就算沒有,他也能用毛筆製造。

三日,穿過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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