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遠赴人間驚鴻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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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但這句話只說了一半。
後半句話有很多種,無非正負兩面。
負面的就是警醒——不可道德綁架。
正面的就是詮釋——責任越大,能量也越大。
其實,也可以把責任看作一種動力,德不配位的下場人人都懂,那麼,為了不讓自己落到那種地步,提升自身能力是最有效的方法。
可是,細細想來,責任又是什麼呢?
也許是命令。
也許是榮譽感。
可終究逃不過“覺悟”二字。
我不是因為命令才承擔起這份責任,也不是因為榮譽感才承擔起這份責任,更不是因為什麼可笑的自我感動,而是因為我在冥冥之中有種感覺,它告訴我,我該在什麼時候做出什麼樣的選擇,而這個它,其實就是覺悟!
林朝辭本是不想去的。
玄冥二老是我殺的,咋了?
神箭八雄是我殺的,咋了?
你計劃破不破產,跟我有啥關係?
只是,一想到趙敏一年多前被他放走時偷偷塞在他揹包裡的那柄嵌滿了珠玉及黃金的小短刀,他也是真做不到裝傻,或,視若無睹!
現代有沒有類似的習俗他不知道,反正古代這邊,女子隨身都會攜帶一柄小匕首或短刀,造型各異,裝飾什麼的也都不同,反正就是一柄利器,平日裡從不拿出來炫耀擺弄,而是作為守護她們自身貞潔的最後一道防線,必要時,拿出來刺穿敵人的心臟或自己的心臟。
中原女子基本不裝配這種東西。
裝配這種東西的一般都是草原女子。
她們一個個性情潑辣,明媚大氣,是那種好似烈馬,大大咧咧,能和男孩們打成一片,也能瘋起來的女孩,野性十足,征服欲拉滿。
用現代化說,就是a到爆。
她們會把刀鞘綁在腿上。
別誤會,不是用繩子,而是用皮帶。
就像男人都用的腰帶一樣。
頂多尺寸不同,規格不同。
反正改一改,也就能綁在腿上了。
頗有某位喜歡記仇的浪花騎士風采,腿環勒肉,靈魂所在,草原女子雖達不到那種誇張的地步,但本質其實是一樣的,都是藏刀於身。
只有碰見自己喜歡的人,碰見自己願意付出性命的人,才會把貞潔匕送出去,不然就算結婚,她們也不會在洞房時將這柄貞潔匕送人。
故此,在草原上,也是在元朝裡,結了婚不算什麼,可如果你手裡有你老婆送給伱的貞潔匕,那在所有已婚男同胞中,你絕對是最靚的那個崽。
什麼叫家庭帝位啊!
叉腰、叉腰、叉腰……
人家把命都託付給你了,還有什麼比這更光榮?
所以,他可以裝作不懂。
反正你趙敏也是偷偷塞的。
我又不是你們草原上套馬的漢子,不知道這些,不是挺正常的嘛,總不能說你把你的貞潔匕偷偷塞給我,就賴上了我,必須要我娶你吧?
沒錯,貞潔匕的去留是女子自願的。
也就是說……未婚女子把貞潔匕送給別的男人是合規矩的,在草原上,也是被承認的信物,但並不意味這個男人有了貞潔匕就能娶走這個女人,草原上,雖說不像中原這邊,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說法,可你要是太弱了,女方家庭也擁有拒絕這段婚姻的權力,貞潔匕什麼的,頂多象徵女兒的態度,可為人父母,自是要考慮到麵包與愛情的問題。
反之亦然,如果男方沒看上,也可選擇登門退還貞潔匕,草原兒女豪爽,大家開門見山的談,話說開了就是,總比某些中原書生吊著自家婆娘,讓其日夜勞作,供自己直到金榜題名,卻一腳踹開,娶了某個大官家的閨女強。
故此,他可以不認吶!
可是,想了想,他還是來了。
認出來了,卻裝作不認,這不是他林朝辭的作風。
他林朝辭是個頂天立地的男人,背上壓了那麼多人類、神祇、異族的命,他都敢面不改色的扛下來,小小一個蒙元郡主,還會怕了不成?
說到這裡,他也要感謝黃蓉。
那一晚,他是帶著貞潔匕去的。
即便他當時沒說,黃蓉就答應了,可在後面意亂迷情的摸索中,他也能確定黃蓉摸到了那柄匕首,從黃蓉當時一下子冷清的態度中,他也知道黃蓉猜出了這是什麼,可黃蓉卻依舊裝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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