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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羅力亞挑了挑眉後,轉頭看向那位新人差佬道:“阿sir,據我瞭解,我當事人是因為配合你們的調查才來差館的,你現在這種審訊的行為,似乎不合規矩吧?”

新人差佬緊皺著眉頭看著羅力亞,這個像流浪漢一樣傢伙,很難讓人相信他竟然是個律師。

“你是律師?證件呢?”

羅力亞笑著掏出自己的證件遞了過去,待這位新人差佬看清證件上的內容時,臉色頓時一變。

在港城,律師按照執業特點可簡要分為兩類,分別是大律師和事務律師,日常生活中,事務律師簡稱為“律師”。

大律師比律師更注重辯護,是訟辯專家,在港城俗稱為“大狀”,他們專長是“打官司”,為當事人據理力爭,透過訴訟或仲裁為當事人排憂解難。而律師往往是提供一般的法律服務,例如樓宇買賣及按揭、草擬商業檔案、公司上市、離婚、贍養及子女撫養權、遺產、稅務等等法律問題。

在港城要想成為大律師,主流渠道是要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並跟隨大律師實習12個月,俗稱“跟師傅”,此階段為實習大律師。

實習合格後加入香港大律師公會後方可成為正式的大律師。

通常情況下,大律師若執業超過10年且表現優異,則可申請成為資深大律師。

湊巧的是,眼前的這位羅力亞不但是大律師,還是資深大律師,目前整個港城的資深大律師不超過三位數。

在這個時代,港城人更喜歡稱呼這些人為御用大狀。

一旦招惹到這些人,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因為他們比差佬這些執法者更熟悉法律的條文,要是被盯上,那可真就是寢食難安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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