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武威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百六十章 合適的演員們,娛樂掌控者,威武武威,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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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掌聲響了起來,然後一屋子人看向鼓掌的那個。
“嗯……不好意思,”李旭趕緊放下手,“你們繼續。”
澤米吉斯摘下眼鏡,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模樣,對門邊的助理點了點頭,後者隨即對已經表演完的丹澤爾?華盛頓道:“可以了,華盛頓先生。”
“謝謝。”華盛頓沒有停留,看了一眼李旭,徑直離開了屋子。
“李先生,如果您覺得他最合適的,那就不用這樣大費周章的試鏡了。”澤米吉斯有些無奈的說道。
“我只是主觀上覺得他合適,到底合不合適,還是要看現場表演和你們的意見。”李旭攤開手,“我的直覺不一定準確。”
“這樣的話,在凱文?科斯特納試鏡海登這個角色的時候已經說過了。”澤米吉斯嘆了口氣,“你的直覺確實很準確,而且這是你的電影,我們只要聽你的就行了。”
“等基努?裡維斯試鏡文斯後再說這個吧。”李旭站了起來,“還有,羅伯特,就算這是我的電影,也需要你們來實現,所以就別抱怨了,有點職業精神好嗎?”
停頓了下:“另外,我說了很多次,現在叫我愛德華就行了。”
“好吧,愛德華。”澤米吉斯再次嘆了口氣,一看他這副要離開的模樣就知道,接下來的試鏡都是垃圾時間。
丹澤爾?華盛頓飾演小馬哥,凱文?科斯特納飾演宋子豪,而基努?裡維斯飾演宋子文,這就是李旭目前開出來的演員名單,放在另一個時空那肯定是相當搶眼。
當然,美版的角色名字都要改,小馬哥自然還是馬克,宋子豪就成了海登?桑迪,而宋子文則是文斯?桑迪,完全就是取“豪”、“文”、“宋”近似的音。
所以角色名定下來後引來一大堆人吐槽,可惜李旭我行我素,這些意見一概不接受。
三個主要演員,裡維斯是最先確定下來的,沒辦法,李旭對這個年代的好萊塢不是很熟悉,有印象的就那麼寥寥幾個,而且都不怎麼合適,這也算是他不打算在80年代對好萊塢下手的原因之一。
裡維斯64年才出生,還比李旭小兩歲,但80年就已經憑可口可樂的廣告進入娛樂圈,在加拿大也演過一些電視劇,所以資料很好查。
前世比較熟悉,而且這傢伙人品似乎也不錯,至於網路裡流傳的慘事,也沒那麼嚴重,於是電影公司一個電話打過去,他就提前兩年來好萊塢了。
不過,裡維斯還沒有試鏡,所以對他的演技,李旭還有些擔心,不過根據他那張帥臉找來的科斯特納很不錯。
是的,之所以挑中凱文?科斯特納來演宋子豪,僅僅只是因為他和基努?裡維斯長得有那麼幾分相似,上面說了,李旭對這個年代的好萊塢還不怎麼熟悉。
而凱文?科斯特納這傢伙,做演員一般,做導演卻很有兩把刷子,首次執導就能拿下奧斯卡最佳導演。就算有別的因素,比如已經開始露頭的政治正確,但是做得稀爛的話,是沒法如此幸運的。
所以一開始只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情讓他來試鏡,卻沒想到表演得還不錯,至少選角導演和澤米吉斯都認可。
好吧,這傢伙的導演光環太耀眼,以至於讓人忽略了他的演技。
至於黑馬哥,老實說,黑人的Rap天賦那真是不蓋的,丹澤爾?華盛頓將那段翻譯成英文的經典臺詞,硬生生的說出了韻味來。
如果說一開始李旭只是覺得黑馬哥的設定很有趣,現在那就覺得這安排很明智,出色的黑人演員不多,但總能找到那麼幾個,丹澤爾?華盛頓還比凱文?科斯特納要大上一歲。
這樣的班底真是讓人很期待啊……媽蛋,現在突然想要將港版的也拍出來,而且還是原汁原味的拍出來,然後對照著看啊!李旭忽然咬牙切齒的想道,雙手也不由捏成了拳頭。
然後就聽到利潪在叫:“老闆!”
“怎麼了?”李旭抬起頭,有些莫名其妙,房車正好好前進著的。
“你把薇薇安嚇到了。”利潪指了指身邊的小姑娘。
十五六歲的模樣,長髮,面孔很清秀,和利潪一樣,穿著裁剪得體的OL服裝,又帶著點小性感。此刻她微微縮著脖子,低垂著腦袋,一副大氣都不敢出的模樣。
“這樣就嚇到了?”李旭不以為意的搖搖頭,“我可是什麼都沒做,過來做我的秘書,怎麼也要心大一點才是。”
“老闆啊,你也知道,薇薇安才過來半個月,還沒完全適應呢。”利潪笑著伸手拍了拍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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