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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權辰曦所在的‘聾啞丐幫’整個被破獲,犯罪嫌疑人劉某和鄭某被依法逮捕。
劉某今年47歲,S省人,從五年前開始,就夥同在逃的老鄉老鄭,也即‘聾啞丐幫幫主’以打工為名,先後從老家騙出二三十名患有聽力、言語殘疾的人,強迫他們乞討。這些人不聽話,他們就以毆打、言語威脅、扣押身份證等方式控制這些人。
“我是前年8月被他們騙來強迫乞討的。”19歲的聾啞人康康說道,“當時老鄉說是過來打工,包吃包住。我想著像我這樣犯有一級聽力殘疾的人,能有份工作,也不用跟個米蟲一樣,只能靠別人養著,便高高興興來了。”
“我兒子樂兒是大前年就被人以打工的名義,騙到南方。之後每隔一個月家裡都能收到他一封報平安的家書,說他在這來過得很好,叫家裡不用擔心。每年過年前,也會往家裡寄上一兩千塊的錢,給我跟老伴過年。”
“我們以為他在南方過得很好,哪裡知道他竟然受到這樣非人的虐待。早知道,早知道我們就算一輩子養著他,也不讓他來遭這份罪。”
樂兒的父親,得知兒子的情況後,匆匆趕來,跟記者哭訴著他們的後悔之意。
劉某和鄭某是聰明的,他們知道這些聾啞人一直沒跟家裡聯絡,家裡的人肯定會懷疑他們在南方究竟做什麼。
於是,他們逼迫每個人每個月都固定往家裡寫一封報平安的信。
因為這些人都是口不能言,耳不能語的人,更加方便他們的操縱。
過年的時候,他們也捨得花點小錢,給每個人家裡寄個一兩千塊,叫這些人的家人更加放心他們在南部的生活。
這是他們為什麼只要聾啞人的原因。
另外,他們口中的愛心捐款是這樣的。
鄭某和劉某每天安排這些聾啞人上街,手舉‘我們是聾啞人,請向聾啞人阿愛心捐款’字樣的紙板,向行人表明其系聾啞人的‘愛心捐款’活動,博取路人同情。兩人為了讓行人相信這是‘愛心捐款’活動,還要求聾啞人在得到錢後要贈送好心人紅繩、手鍊等小飾品,製作心型卡片給好心人簽名寫上‘捐款’金額等等。
“老闆規定每天任務是500元到1000元,沒有完成就會受打,罰洗衣服、洗碗、跪地。”其中一名聾啞人回憶起被強迫乞討的日子,仍然滿臉驚恐,“我們都被打過,用拳頭,用木棒打背,我們有人逃跑但被追回來後,就會被往死裡打。我們甚至親眼看到,他們活生生打死過一個人,從那後就再也沒人敢逃跑。”
事情敗落,劉某知道自己做的事,掩不住。
很是乾脆將自己知道的,都告訴了警察。
“我是老鄭拉過來幹這勾當的,我知道他上頭還有人,但具體是什麼人,我不清楚,更沒見過。”
“但我知道,老鄭每天固定得交一萬塊給上頭的人,其餘才是我跟老鄭兩人分。”
“那些好貨若是從我手上出來的,老鄭都會給我大頭,他自己只拿小頭,就比如前兩天那個小姑娘,六萬塊錢,我得五萬五,老鄭只拿了五千。”
“拿了錢我就把人給了老鄭,之後老鄭把人整哪裡去,我就不清楚了。”
老鄭也沒想到這次這麼背,竟然著了人的道,被抓了。
他本來就是個在逃犯,身上揹負著罪名,這次被抓到。
原本的罪名、逃獄罪、強迫殘疾人罪、拐賣人口罪等數罪一起,估計夠無期徒刑,甚至死罪。老油條一樣的他,才不像劉某,被抓到就對自己做的事供認不諱。
鄭某是無論警察問什麼,他都一句不說。
警察壓根沒辦法從他口中得到,任何有關他上家的訊息。
最後沒辦法這件案子,只能以用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乞討罪,判處。
劉某認錯態度好,而且是從犯,被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其將五年來所得的贓款,全部充公。鄭某的案件複雜,被遣送回S省,由最高人民法院監督他的案件程序。
雖然沒從鄭某口中得到有利資訊,但在‘聾啞丐幫’窩了好幾天的權辰曦,還是聽到了一些有用資訊。
此刻,他正跟權博琛,說著自己的發現。
“鄭某的妻子是本市孤兒院的義工,她跟孤兒院的院長交情匪淺。”
“我幾次聽到他們兩夫妻,提到院長,又提到貨什麼的。”
“這可能還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但那些聾啞人隔三差五,就穿著標有孤兒院標誌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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