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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青巖侯夫人的位子,要大家奉承她。
炫耀顯擺,胡氏生平最喜歡做的事情。
想了想,薛墨只覺得薛慶平對她們姐弟極好,至少,沒有娶個惡毒的後母回來下毒害他們,見譚慎衍眼神凜冽,輕抿的唇角隱含戾氣,薛墨拍了拍好友的肩膀,擔憂道,“你這樣,待會被她知道了會不會鬧?”
為啥說胡氏登不上臺面?芝麻大點事兒就跟市井潑婦似的又罵又鬧,生怕京城上下不知曉她潑辣粗鄙的性情,不能丟青巖侯府臉面似的,若不是青巖侯有幾分本事,就憑著他娶的繼室,青巖侯估計被御史臺那幫人唾沫星子淹死了。
若胡氏只是登不上臺面就算了,偏偏算計人這塊又有幾分腦子,著實叫人頭疼。
小二去了雅間,向裡邊的夫人遞了話,滿臉恭維之色,得了一袋子賞錢,好話更是順溜的往外冒,守著屋子,待她們出了門,手腳麻利的將屋子收拾一新,這才下樓,與譚慎衍回話,笑容滿面道,“侍郎爺這邊請。”
寧櫻想到苟志和寧靜芸,心裡替苟志不值,苟志飛黃騰達並未借寧府的風,寧國忠初入內閣,凡事謹慎入微,擔心被人抓住話柄,而寧靜芸又是不情願嫁過去的,寧國忠對孫女婿的事並不在意,寧伯瑾更是不管外邊的事兒,苟志能升官全是靠著他自己的摸索,這點,寧櫻是佩服他的,苟志和她有相似的地方,她在寧府,什麼都不懂,做什麼都有問,事情的利弊自己斟酌,府裡的人不會真心實意與她分析形勢,而苟志,在朝堂摸爬滾打中,栽了跟頭,又慢慢立了起來,故而,她不想苟志娶寧櫻了。
娶妻當娶賢,即使對方性子彪悍夫妻間也該和諧相處,寧靜芸眉目間盡是高人一等的優越,苟志與她站在一起,像是千金小姐與忠厚管家,格格不入,她心裡想著事兒,心不在焉的跟在薛墨身後,如今,要想破壞兩人的親事談何容易?寧伯瑾回去了,黃氏卻是暗處盯著苟志一舉一動,想到這裡,她後悔了,當日黃氏拿出他的畫像不該多言的,若是因為她的那兩句話黃氏對苟志上了心,倒是她害了人家,寧靜芸好高騖遠,心思活絡,豈會屈身於寒門小戶,勉強於她,最後的結果是害了清白之人。
屋裡被收拾過了,不過殘存著小姐的脂粉香,寧櫻蹙了蹙眉,不置一詞,這時候,下邊傳來一道清新朗潤的男聲,寧櫻看寧靜芸好奇的探出頭朝下邊張望,她臨窗而坐,望著苟志不卑不亢的神色,心思複雜。
薛墨與譚慎衍也好奇的望了過去,因著寧櫻的目光,薛墨在男子吟詩時聽得格外用心,完了,評價道,“明年,他該是榜上有名了。”
譚慎衍不吭聲,接過小二送過來的茶壺,嗅了嗅茶香,吩咐道,“打壺開水來即可。”寧櫻不喜歡喝茶,好的差的,她都不愛,說有股淡淡的苦味,上輩子,她見著黃氏藥不離嘴,黃氏去後,她身子也不好了,整天拿藥吊著,生活如此悽苦,整天飲茶,不是更叫人覺得心酸嗎?寧櫻不愛喝茶,苦瓜黃連類的更是不喜。
他都記著。
小二頷首,端著茶杯退下,薛墨瞅了眼心情不太明朗的譚慎衍,小聲道,“是不是出什麼事兒了?”他覺得此人氣度不凡,眉眼有神采,卻不過分張揚,拿捏得剛剛好,不如方才那名男子容易吸引眼球,有些時候,低調活得更久,年年科考前,京中都會出幾條人命,死的都是可造之材,隱忍蟄伏到最後的才是真正的贏家。
“沒,他學富五車,文采斐然,出人頭地乃早晚的事兒,你倒是有眼力。”譚慎衍並未認真打量那名男子只憑藉著一首詩就知他將來大有出息,薛墨想,或許這就是為官之人的敏銳吧。
不過,那名男子的詩並未引來強烈的掌聲,可能與容貌有關,比起方才那位,他的容貌太過平淡了是,薛墨看寧櫻望著樓下若有所思,不由得好奇,“看櫻娘頻頻盯著他瞧,可是見過他?”
寧櫻一怔,嘴角緩緩笑開,模稜兩可道,“路上遇著過一次,方才見著覺得眼熟,直到看清他手裡的狼毫筆才恍然大悟,他,看起來就是個有前程的。”
“原來如此。”薛墨沒有多想,那人穿著樸實,渾身書卷之氣甚重,一面後的確會有些印象,還以為寧櫻對那人生出好感,不想烏龍一場。
不知為何,他心裡竟有點失落,雖譚慎衍吃醋的後果太過恐怖,偶爾能叫譚慎衍吃癟也算人間幸事。這一刻,完全忘記方才極力為男子遮掩的行徑了。
樓下氣氛熱烈,詩詞或慷慨豪邁或含蓄婉約,皆引來一大幫人議論,文人墨士的較量怕就是這般了,唇槍舌戰,刀光劍影,為了議論出今年詩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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