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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君同衾
兩情相互來佔有
與君同死
人生相互來佔有
與君分袂
各自東西不回首
① 艾辛多夫(1788-1857),德國浪漫派詩人,他最出名的作品卻是小說《一個窩囊廢的生涯》。
① 里爾克(1875-1926),奧地利詩人,在德語詩人中,他可能是繼海涅之後最具聲望的一位;貝恩(1886-1956),德國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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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者》12(1)
我為了能和漢娜兩人出遊,對父母親都扯了什麼謊,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但是,為此付出的代價我卻記憶猶新,那就是復活節假期的最後一個禮拜,我得一個人呆在家裡。我父母親和哥哥姐姐全都要出去,到哪兒去我也忘記了。問題是我那妹妹。她原來也是要出去的,到一位同學家去住幾天。可是,如果我留在家裡,她就決定不走了,要和我呆在一起。所以,我就說我也走,也去一位朋友家。
每當回首往事我就會覺得,我的父母親居然把自己十五歲的兒子留在家裡,真了不起。自從遇到漢娜以後,我的獨立###正日夜增長,是不是他們已經覺察到了這一點呢?要不,是事實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嗎?我雖然病了好幾個月,但功課還是迎頭趕上了,這就說明我有責任心,可以信賴,簡直是今非昔比了麼?我也記不起來有沒有給叫到父母跟前去,對我同漢娜廝混在一起那麼多時間,###進行什麼解釋。很明顯,我的父母已經相信,既然我已痊癒,那麼,自然就想盡量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完成功課,或者消磨時光。另外,我父母有四個孩子,自然不能處處關懷普照,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某個最會鬧事纏人的孩子身上。我鬧事鬧得時間夠長了,我父母終於舒了一口氣:我已經恢復健康,能夠升到高一年級了。
我於是問妹妹,如果我一個人留在家裡,而讓她到朋友家去住,她有什麼條件。她說要一條牛仔褲。那時,我們管那叫做藍牛仔褲,或者斜紋布工裝褲。此外,她還跟我索取一件布套衫,外帶一件天鵝絨毛衣。這些要求我完全能理解。牛仔褲在當時標新立異,還是一種很時興的服裝,也意味著擺脫了人字形花紋和大花朵圖案的料子。否則就會像我,不得不繼承伯父留下的那些衣服,或者像妹妹,不得不將就穿姐姐留下的東西。
不過且慢,我沒有錢。
“那就去偷呀!”從妹妹嘴巴里說出這話,完全無所謂似的。
這事說來容易得叫人吃驚。我在一家商店試了好些牛仔褲,拿起一條合她尺寸的,鑽進試衣間,把褲子揣進我寬鬆的褲腰裡,就出了商店。至於那件布套衫,我是在大賣場得手的。有一天我帶著妹妹去那兒,我們先是在時裝部溜達著,一個櫃檯接一個櫃檯看,一直等我們瞅準了櫃檯、選好了衣服。第二天我就大搖大擺地走進那家賣場,直衝到那個櫃檯旁,抓住那套衫,塞進我的外套裡頭,一轉眼我就到了外面。過了一天我又去為妹妹偷真絲睡衣,不巧給大賣場的保安發現了。千鈞一髮之際我沒命地奔跑,才得以脫身。這以後,有好多年我都再也不踏進大賣場。
自從我們出遊的第一夜繾綣###之後,我就渴望每個晚上都能感到她就在我身邊,都想依偎在她懷裡,肚子緊貼著臀部,胸部緊靠著背脊,我的手則停泊在她的乳房上;我還渴望晚間醒來時一伸手就能觸到她,發現她,把我的腿跨上她的腿,把我的臉龐靠上她的肩膀。單獨一個人在家有一個禮拜,意味著什麼?這就等於七個晚上都同漢娜在一起!
有一個晚上,我邀請她到我家來,我想給她燒點吃的。她先是站在廚房裡,我那會兒正在最後安排飯菜,好上桌子。她在飯廳和起居室之間的雙扇門旁站了一會兒,坐上圓形餐桌時選了我父親平常就坐的位置,向四處張望著。
她打量每一件東西,從比得邁亞傢俱,到三角鋼琴,再到老式落地大座鐘,當然還有繪畫、圖書,以及鋪陳在餐桌上的盤子餐具。我留下她一個人,去準備甜點,我回來時她已經不在了。原來,她穿過一間又一間屋子,最後站在我父親的書房裡。我悶聲不響,斜靠在門框上注視著她。只見她的目光掃在每一張齊著天花板的書架上,就像是在翻閱書頁一樣。然後,她走到一張書架前面,把右手的食指舉得齊胸那麼高,輕輕地劃過書脊,接著又走到第二張書架前,仍舊用食指劃過書脊,就這樣,書脊聯翩著書脊,她划著划著,穿過了整間書房。她走到窗子邊就站住了,透過玻璃去看外邊那一派黑暗景色,又看那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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