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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男朋友。”
於兵痞幫她這麼大的忙,她不能讓他在他的朋友面前丟臉,剛剛說於明朗就是個朋友,小倩沒忽略對方調侃的眼神,這會趁著賈秀芳不在,把話說出來給於明朗找補點面。
亞明單手插兜,眼睛下的雙眼閃了閃,故意用非常溫和無知的表情,問了句。
“抱歉,我沒聽清,你說什麼?”
“我說,於明朗是我男朋友,剛剛是因為我母親在,我不能讓她分心,但他的確是我男朋友,下次有機會,我們一起請你吃飯。”
其實,這就是場面的客套話。
小倩說的時候,心裡明鏡似得,以後能不能見面,都是兩回事兒。
就當是兵痞幫她忙,她回報他的吧,反正,也傳不到他的耳朵裡,只是給他在朋友面前找個場子,下次見於明朗,她打死也不承認就是了。
等小倩跟著她母親上了計程車後,亞明才把手從兜裡拿出來。
握著錄音筆,一口白牙,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職業律師的習慣啊,真好,隨身攜帶錄音筆,方便查詢證據——”
按下播放鍵,小倩的聲音清晰傳來。
於明朗是我男朋友...
亞明噙著賊兮兮的表情,微微一笑.
“不知道於老麼,會出多少錢買回這段錄音?他要是不請我吃一頓大餐,我就把這玩意散播出去,公佈他老牛吃嫩草的事實,哈哈哈!”
於明朗聽到這段錄音,已經是晚上了。
結束了任務回來,身體已經很疲憊了。
當接到亞明的電話時,感覺身體都被掏空了,可是當亞明,特不要臉的問他,手裡掌握重要證據,問他要不要聽的時候,於明朗瞬間精神了。
“你對我丫頭,做什麼了?!”
“嘖嘖,這護犢子的,是誰啊?我又不是洪水猛獸,還能吃了你的妞?明朗,我這兒,有個好東西,你要不要聽?”
亞明按下播放鍵,於明朗只聽見,他的女孩的聲音,清晰的從那端傳來。
“於明朗是我男朋友...”
這句話,聽在於明朗的耳朵裡,瞬間猶如百花盛開,春天裡那個百花開,啷哩個啷哩個啷哩個浪!
“於明朗,你說,你們準備請我吃什麼?檔次太低的,可不行,至少要天天漁港那樣規模的海鮮大餐,當然,你要是捨不得也行,我可不保證,我這小手一滑啊,這錄音就傳出去了,到時候哥幾個都知道你搞物件了。”
這已經不是威脅了,這是純不要臉。
等了一會,於明朗那邊沒反應,亞明問了句。
“明朗?”掉線了?
“嗯...天天漁港,小意思。”於明朗又補充了句,“你想傳,就傳。”
然後結束通話。
亞明疑惑的拿著話筒,聽著嘟嘟聲音,面帶疑惑。
這是...啥意思?
同意請客,還說願意傳就傳?這是,有多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訴全世界,他於明朗談戀愛了?!
“不騷則已,一騷驚人!”亞明客觀而又準確的定位了於明朗。
而放下話筒的於明朗,站在連隊的話務室,表情很嚴肅。
看的邊上的話務兵,後背發涼,隊長這是怎麼了...
然後,於明朗的嘴,一點點的向邊上,扯了扯,他的男朋友名分,終於定下來了,無論陳小倩是出於什麼心態,說出的這句話,英明一世的女boss,就毀在自己一時的心慈手軟上了。
荷爾蒙爆發的於明朗,一路小跑,回到宿舍,站在樓下,任由晚風吹。
心裡的火熱,風吹不下去怎麼辦?
今天,心情這麼好,不能分享給其他人,實在可惜。
011最近剛進了一批新人,還在接受集訓當中,因為011的老隊員白天出了任務,這些被累的死去活來的新人,終於得以休息,這會都在睡夢中,享受難得的放鬆。
於明朗又跑步到了新隊員的宿舍,默默的,從兜裡掏出一隻哨子,嘴角掛起一個迷之微笑。
“嘟~”
清脆的哨聲,迴盪在宿舍區,隱約聽到,已經關燈的菜鳥宿舍裡,傳來一陣咒罵聲。
“太特麼缺德了,大半夜的,幹啥玩意!”
於明朗心情大好,扯著嗓子喊了句,“倒數三個,扣5分!”
咒罵聲更大了,然後一個個邊跑邊係扣子的兵哥哥們,跑了出來站隊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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