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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一月餘時間,你們弄出來的取士之途?”劉協憤憤地將一紙奏章扔在地上,潔白紙面上龍飛鳳舞的墨跡,似乎在狠狠嘲笑著這些飽讀詩書、極善文法的大臣。

劉協面色陰翳地看著眼前這些乘興而來、此時卻驚目瞠舌的公卿,不耐地在宣室殿中踱步起來。他原以為,自己之前下詔令這些人主持重揚太學之事,這些人又屢番被自己授意指點,怎麼也該明白一點自己的心思。可想不到,歸來之後,他仍舊看到了這一張與他想法背道而馳的取士之法。

從最早重揚太學之事起,劉協便明令這些人不得再有門第之見,務必儘可能地以太學為源點,作為示範帶動工程。激發且帶動目前朝廷統御下的各地,由鄉始開設蒙學,其上設縣學、郡學,州學直至太學,鼓勵學子游學,鼓勵私人辦學等,盡一切推動措施提高漢代的文化教育,讓更多的人可以讀書識字。

任何勢力之間的競爭,歸根結底還是經濟和人才之間的競爭。這個道理劉協不可能不懂,且從一千八百年的歷史來看,一個國家的強盛,也遠非經濟、政治、軍事的強盛。

真正的強盛,反而是文化的繁榮。只有如盛唐一般,以文化為武器,侵佔他國貧瘠的文化荒漠並使得他們甘願為之接受敬仰時,才算是一次真正的大國崛起。

很顯然,在目前這種局勢情況下,劉協的這項舉動距離那樣的盛世輝煌,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畢竟,文化興邦、教育強國這等事本來就是千秋百年的大事,一切須從長計議。但就從最功利的角度來講,劉協也想不到,自己竟看到了這樣一篇令他氣得想殺人的表章。

“朕不想跟你們講什麼大道理,朕只想問你們,你們到底是大漢之臣,還只是一門一族的代言人?!”劉協怒氣衝衝地舉起袍袖,又恨恨甩落,白皙的臉龐上已盡是一片暴躁的血紅:“好啊,各州各郡設一鑑評之人,對州郡士子個人品行、家族財貲、文章詩賦進行評議,入選者可進太學深修,科滿後入朝為郎……這等辦法,除了中間要入太學進修外,與本朝現行的取材之法又有何差別?”

漢代自建立之初,便有一套完整的選官制度。主要有察舉、徵召、闢除、任子、貲選等方式。從漢文帝到漢武帝,建立了察舉制,此後,察舉就成為漢代最重要的選官制度。具體做法就是根據國家的不同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國守相向皇帝推薦能夠擔任官職的人才。

兩漢的察舉,以孝廉最多,所以人們也常用“舉孝廉”來指代整個察舉制。察舉孝廉的標準有四條:一是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是學通行修。熟知經書;三是明習法令,善於決獄;四是頭腦清楚,才幹出眾。凡是地方推薦上來的孝廉,一般先在中央擔任郎官,經過官場上的見習和初步鍛鍊,再根據對其實際能力的考察任命實職。

為了保證察舉的質量,國家規定,州郡長官有推薦人才的責任和義務。《漢書武帝紀》中便有記載: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並且,凡是發現有察舉有不合格的,舉薦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察舉賢良,一般還要進行對策考試。如董仲舒有名的“天人三策”,就是這種對策。

徵召則比較特殊,是皇帝對特殊人才直接聘任的選官制度。秦始皇時就有了徵召,如叔孫通以文學被徵。漢代所徵,多為學術名士或道德楷模。隆重者還要以“公車”、“安車玄纁蒲輪”徵之,以象徵朝廷對所徵之人的尊崇。但除王莽時期外,徵召都是個別進行的,在選宮中佔地比例不大。

闢除是長官直接聘任部下的一種方式。漢代用人,中央只任命行政長官,其部下椽屬則基本由長官自行聘任。這就是三國裡那麼多“主公”的由來。按規定,二百石以上的官員,均由中央任免,闢除的椽屬,一概都是百石。上至三公九卿,下到郡守縣令,他們地下屬吏員大都為自行闢除。被闢除的椽屬,與其長官結成連帶責任關係。由於他們是長官親選,所以多執掌實際事權,而中央任命的輔佐官員,儘管級別較高,卻往往沒有實權。

任子是對高階官員子弟的一種特殊照顧方式。漢代規定;二千石級官員任職滿三年以上,可以任子弟一人為郎。

貲選是對官吏的資產限制。漢代統治者信奉“有恆產者有恆心”,規定必須具備一定的家產才能夠被選拔為官。漢初為十算(算為漢代的徵稅單位,一算為資產一萬錢),景帝時降為四算。後來到武帝時,又開始賣官,稱為納貲,從而打破了漢初商賈不得為官的限制。此後,賣官鬻爵成為歷代王朝選官制度地一個補充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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