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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咱們可以從其他方面想點辦法。”

“比如呢?”

“比如我們發展的太好了,上面想合併我們都找不到理由。”

“尾大不······呸,強枝弱幹?”

“沒錯。你想想,合併成立出版集團,假設我們一家出版社產值就佔到集團七成以上的產值,上面還好意思的嗎?就算他真想合併我們,我們鬧也有理由啊!”

程早春沉思片刻,點了點頭,“有點道理。”

“所以說,我們現在必須要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

“說點實際的。”

林為民徐徐說道:“要想往大了發展,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出版社是傳統產業,上限就在那裡,總不可能我們一個出版社的印量就佔了全國20%,這是不現實的。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深挖我們作為內容產業上游的優勢!”內容產業?上游?

對於林為民口中時不時冒出的新鮮詞彙程早春早已免疫,意思理解了就行了。

“我的初步想法是,可以開發一些版權運營專案。”

版權運營?

“你是說拍電影電視劇?”

林為民點頭“可以這麼理解,但並不侷限於這兩種媒介。電影、電視劇、廣播、漫畫、動畫····”

“停停停,越說越沒邊兒!”程早春打斷林為民的話,問道:“不對吧,我們出版社只有人家小說的出版權而已。再說了,我們國文社就是個出版社,也沒有這方面的資源搞這些東西啊!”

林為民微微一笑,“別的書沒有版權,但布老虎叢書的書都有啊!”

程早春愣了一下,“你什麼時候搞的?”

“你不知道的時候唄!”林為民隨口道。

程早春心頭一堵這混賬,堵塞聖聽啊!

“作家們都同意了?還是你背地裡搞的?”

“籤合同的時候就說了,還特地給他們指出來了具體條款。沒人在意,大家也都明白很多作品壓根就不具備版權價值,更別說是那麼多稀奇古怪的版權。

而且我們又不是不給錢,合同約定版權運作成功了我們和作家三七分成,我們三,作家七,他們有什麼不同意的?”

聽他這麼說,程早春放下了心。

這話林為民沒說完整,是扣除了運營成本後的三七分成。

這裡面說道可大了去了,林為民倒不是想坑人,主要是大家一起賺錢,國文社出工出力,分成拿的還少,總不能還把運營費用給掏了。

“另外你說沒資源搞這件事,合作就行了嘛,最好是能控制幾家內容製作公司,這樣一來,我們對於內容就有了絕對的把控權。”

程早春的語氣帶著幾分不確信,“我怎麼越聽越玄乎?”

“玄不玄乎的試試不就知道了嗎?”林為民語氣篤定道。

“怎麼試?”

“我搞了個電視劇劇本,這兩年電

視劇市場向好,咱們先試水一下電視劇製作。”

說了半天,終於圖窮匕見。

程早春道:“說了半天,你在這等著我呢吧?”

“瞧你這話說的,我就那麼沒有格局?為了拍個破電視劇,我至於嗎?我告訴你,擱國外,這叫tellectualproperty,智慧財產權。

《超人》你知道吧?那就是漫畫改編的電影,還有各種衍生品,運作的好了絕對賺錢。

還有迪士尼,迪士尼知道吧?

弄的好了,到時候我們國文社就可以朝傳媒集團轉型了!”

林為民吹牛不打草稿,老程卻被“傳媒集團”這四個字給深深吸引住了。

傳媒集團!

但凡是幹跟傳媒沾邊兒的行業,誰聽見這詞兒能扛得住啊!

“不靠譜,太不靠譜了!”僅存的理智讓老程不斷搖頭。“試試怕什麼!”

“試試也得要錢啊,投個電視劇,少說也得百八十萬。去年剛建了印刷廠,今年又是買裝置,又是建房子,沒錢!”

一提到錢,老程故態萌發。

“你就沒有幹大事的命!”林為民恨鐵不成鋼道。

“幹大事又沒說一定要花錢。”程早春狡辯道,他想了想,可能是覺得心虛,說道:“你要是不花錢,可以試一試。”

“沒你這麼摳的,皇帝還不差餓兵呢!”

“我又不是皇帝。只要不花錢,社裡的資源隨便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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