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以訛傳訛的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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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撥號上網,每小時40塊錢。
林為民聽到這個數字暗暗吃了一驚,後世他知道的最早網咖的上網費用也不過40元每小時,現在竟然撥號上網費用就要40塊錢每小時,那網咖還賺什麼?
這個念頭一閃而過,林為民心中突然想到了時間的不同,威蓋特開業是在96年。
在網際網路接入中國的最開始幾年裡,撥號上網費用是逐年下降的,而且下降幅度很誇張。
到99年的時候,燕京的撥號上網使用者網路使用費在60小時內,每小時4元;超過60小時部分,每小時8元。
較之最初的40元每小時下降了90。
在曲小偉說完他打聽到的一些情況之後,鄭國說道:“我覺得其實現在搞電腦屋就挺好。網咖看著收費高,但基本都是給電信打工。搞個電腦屋,哪怕是收每小時10塊錢,也很可觀了。如果順利的話,要不了半年就能回本。等以後可以撥號上網了,肯定是要選擇性的提供上網服務嘛!也不是每個玩電腦的客人都需要撥號上網服務。”
鄭國一說話就透著一股精明勁兒,林為民真覺得他比曲小偉適合做生意多了。
“還是你更適合做生意。”
林為民明明是誇一個人,但影響的卻是兩個人。
曲小偉很不爽,“你以為我為什麼叫上他?”
林為民看向他,趕情你也知道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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