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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的公賬,我們換一個殼子做就是了。還有,傅勝他們幾個,如果堅持的話,抓點小錯開了就是。給國信那邊一點面子藉口。”
石宏大驚:“開掉?那如果他們投敵洩密怎麼辦?”
周紅衣:“他們能知道我們多少核心內幕?無非也就知道我們要和顧誠扛到底,不會妥協。我們的具體操作細節,他們根本不知道。就算我前腳開了他後腳投奔顧誠,也無非讓顧誠立刻發現我們的決心罷了,也就讓我們少十天半個月的準備時間,無傷大雅的。”
石宏默默記下老大的指令,退下執行不提。
……
大董烤鴨裡,顧誠和雷俊也已然把傅勝知道的一切都榨了出來。評估一番後,還對傅勝提出了招攬:如果他不想跟周紅衣混了,支付寶會隨時給他留個合適的中層職位。
顧誠也不想把“主動投敵”的人位置拔得太高,哪怕那人有合理的立場和動機。
因為他不希望給外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留下一個“喜歡招降納叛”的印象。
從傅勝口中得到的最大收穫,除了“周紅衣準備扛到底”的決心之外,就是得知了“某正在和周紅衣接觸的東夷遊戲公司”的存在。
剩下的訊息都是些邊角料,短期內看不出什麼重要性。
傅勝所處的位置太低,進入不了周紅衣的核心圈,所以不知道那家“東夷遊戲公司”的具體來頭。
但顧誠早就和樸英冠有過節,自然一下子鎖定了目標。
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局面,說到底還是樸英冠又小小坑了一下隊友——他和周紅衣接觸的時候,自然不會傻到告訴周紅衣他已經聯絡過金英敏對付過顧誠一次、並且失敗、還在顧誠的黑名單上掛過號了。
因為否則的話,周紅衣肯定會掂量掂量是否和如此一個有坑隊友資歷的傢伙合作,至少也會降低樸英冠在周紅衣那兒的要價能力。
所以周紅衣並不知道他這個新隊友已經暴露到了什麼程度。
吃完一隻烤鴨和幾盤火燎鴨心,送傅勝離開之後。顧誠和雷俊又坐了一會兒,邊喝茶邊核計了一下情況。
顧誠也懶得想具體對付周紅衣的計策,任從情商閱歷比較高的雷俊想轍。
雷俊想了許久,感嘆道:“周紅衣很會保護自己,此前從來沒有親自下場過。要想直搗腹心是不可能的。而且‘熱血傳說’這方面的合作,他也是剛剛在密謀,並未實施,我們也不好抓這方面的把柄。
我覺得不如從外圍入手吧。有了傅勝提供的蛛絲馬跡,我們可以大致作出這樣一個推斷:周紅衣那群下家路子非常野,做盜號賣裝備生意的人,應該不僅僅只做這一樁生意。
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個趴在‘傳奇’身上全方位吸血的毒瘤,賣外掛的可能也是他們,將來擬架設私服的應該也是這一夥人。如果我們集中力量秘密打掉其中幾個節點,然後安撫住,讓他們做汙點證人,有可能逮到更多未來籌備中私服網路的的證據和脈絡。”
顧誠並沒有馬上發表意見。他對這個時代的法制環境,依然不夠熟悉。
“你指望用正規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能夠治本嗎?現在國家法律對於‘電子資料虛擬物品是否受財產權保護’都還很模糊。哪怕有了證據,僅僅盜竊網路遊戲裝備這種事跡,恐怕也很難辦吧……”
顧誠的擔心,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在他穿越之初,以他後世的概念,想當然覺得“電子資料構成的虛擬物品也是財產、也受法律保護”。但回來之後,他發現這事兒不是那麼想當然的。
在2002年3月部分環屆之前,華夏國的法律解釋還在強調馬教學說中的“財產是無差別人類勞動的凝結”這個古典法理定義呢。認為“電子資料”的產生不是“勞動”的結果,是可以隨便修改的,因此其財產權不受法律保護。
這也是為什麼當社會上一方面出現大量“人民幣戰士”瘋狂掏人民幣買裝備、另一方面法律又不接受遊戲盜號的報案——就算接受了,也只認定應當“賠償遊戲賬號內剩餘點卡和取得遊戲內等級、裝備所應當消耗的點卡”。
換句話說,盜點卡算盜竊,破了案也只賠點卡錢。玩家花在遊戲裡的時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當時的法律不認為這是“勞動”——你花時間打遊戲,你已經爽過了,時間是花在買爽上的,不是花在勞動取得裝備上的。爽的過程中隨機得到的結果和成就不存在財產權。
顧誠把他的擔心大略描述了一番,最後總結了自己的疑惑:“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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