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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兩個多月開啟傳奇的預充值服務,帶來的最大好處是讓這個網遊提前在金融業界刷到了臉、證明了價值。
但顧誠捫心自問,就算這把臉沒刷成、錢貸得不多,他也能撐過去。
明年1月份要預繳的寬頻費、伺服器託管費,大約在200萬。今年剩下兩個月裡傳奇的廣告/營銷費、加上“網咖老闆代充值系統”的開發、推廣,也就100萬左右。
所以按照原先的軌跡,最晚到2001年2月份,顧誠怎麼都能實現收支平衡了。
以傳奇這個遊戲本身的優勢,加上顧誠目前為止的優秀佈局,後續哪怕他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傳奇上,只是偶爾來掌個舵、微調一下經營策略,都能確保躺在那兒滾雪球賺錢。
他之所以非得把這個“收支平衡”的時間點,從2001年2月份拉回到2000年11月初、搶這3個月的時間差,自有他非在這3個月裡搞定不可的事情。
有些機會,錯過了就永遠沒有了。
他胸有成竹地給表姐安利:“我想開家網上賣唱片、賣正版遊戲的音像電商。然後以此為契機重新殺回內容發行產業,殺回娛樂圈——當初我離開s-m公司,只不過是不想揹著練習生和組合的奴隸合同,並不是我不想做音樂影視。做傳奇,只不過是我的第一桶金,我遲早還是要橫跨整個內容產業的。”
潘潔穎認真地問:“那為什麼是做音像電商呢?”
顧誠一一分析:“原因有三。首先,音像電商這個業務,在泡沫破裂之前曾經有不少人嘗試過。99年的時候,很多電商先驅以為這是個空白市場,不要錢一樣地往裡殺,到處賠本賣片子。結果泡沫破裂之後統統倒閉了,只有最大的一兩家苟延殘喘,但也資產嚴重貶值。我們這時進場,稍微花點錢就能佔到比原先多十幾倍的股份。
其次,音像行業隨著99年mp3格式音樂的興起後,就一直被資本看衰,認為網路電子音樂即將滅殺唱片業。這種判斷進一步重挫的該行業的價值。而與此同時,我認為‘網際網路的寒冬恰恰是單機遊戲和正版音像最後的春天’,所以我可以撿到漏。
最後,我認為今明兩年,或許是東亞樂壇最後一個誕生史詩巨星的機會。再往後,等網際網路產業復甦之後,樂壇會被組合樂隊和曇花一現的網紅歌手兩類供應者瓜分,再也不可能出現持續爆紅20年的歌神了。我趁這個機會進場,可以廉價簽下一些有實力藝人的唱片分銷權——就算拿不下全部,至少拿下其在大陸的網上獨家經銷權。”
顧誠一邊說,一邊拿出幾期他最近蒐集的娛樂雜誌——東亞各國和各地區的都有——攤在表姐面前,裡有不少即將出道的新人簡訊。
潘潔穎反反覆覆翻看了一會兒,問道:“能說說你的目標麼?還是說你已經發現了什麼有價值扶持的、或者很有可能爆紅的人?”
顧誠臉一紅:“你怎麼知道?”
潘潔穎一臉無語的傲嬌:“我還不瞭解你——明明是蠻不講理的直覺猜測、鐵口直斷,非要講出個一二三四的理由來自圓其說。你自己想想吧,在我面前強詞奪理多少回了,每次都咬定一個結論,然後再來野蠻證明。”
“這不是沒辦法直接告訴你咱是先知先覺的嘛。”顧誠在心中暗暗苦笑。
既然被表姐看穿了自己是“靠直覺胡鬧”,他也懶得掩飾。
他拿過雜誌,翻到某一頁上,指著一個長得有點囂張的帥哥說:“就是他了,灣灣的阿爾發音樂公司,這個月會扶這個新人歌手出道,周潔倫,我認為他會很紅。想趁著他還沒要價權的時候,把他的唱片代理權拿下來。當然了,如果能一併順勢拿下些其他歌手,就更好了。”
潘潔穎不是很懂娛樂圈,只覺得這種模式聞所未聞:“對方不是已經有經紀公司了麼?音樂圈裡還有你說的那種談法?”
顧誠科普道:“國內原先這麼操作的很少,一個藝人一般就籤死了一家經紀公司,主要是因為國內的藝人很少跨國發展。
但這種例子在東夷和扶桑是不少的。比如前陣子我就聽說,小雅在s-bs電視臺當了兩個月音樂節目vj後,李社長準備給她簽單獨的海外經紀約,把她未來在扶桑市場的包裝推廣委託給當地的艾迴唱片。
我覺得咱按照那種模式,把合同改得適合國情一點,完全可以去和灣灣人談,用承諾銷量之類的辦法買一些灣灣藝人的大陸經紀約。”
潘潔穎仔細揣摩了一下,便知道弟弟認準的事情是拽不回來的了。
只不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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