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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之後,楊俊榮的辦公室。終於到了顧誠和阿爾法唱片攤牌的日子。
周潔倫的首張專輯《jay》,馬上就要由索尼唱片正式發行了,時間不等人。
會議桌上,林志凌不知道自己已經抿了多少次嘴唇,喝了多少口茶水,依然覺得有點跟不上顧誠和楊俊榮的節奏。
她果然還是沒能立刻進入一個“經紀人”的角色麼。
只聽楊俊榮在那裡侃侃而談,一一駁斥那十幾條顧誠指點的、林志凌潤色合作條款:
“這就是我們公司的條件——50萬張年銷量這種承諾,太空泛了。除非改成每月完成4萬張進貨量,首發當月6萬張。或者年初一次性支付相當於10萬張唱片進價的押金,否則這個合同我們不會考慮的。”
“50萬張就是5000萬臺幣的進貨價,你們一家註冊資本才200萬的公司,要是違約了破產都不夠賠違約金,我們憑什麼相信你?”
楊俊榮話裡話外,都把顧誠的公司當成了空手套白狼的皮包公司。就好像一單生意沒賺到,就會直接宣佈破產跑路似的。
“在這種公司工作,還真是不體面呢。”林志凌心中微微動搖了一下,她出生於富商之家,從小見的都是有信用的人,還真沒和開皮包公司的人共處過。最後,還是良心壓住了動搖:“顧先生都說了會給我兩個月薪水讓我試試看,總不能提前跑。”
另一邊,顧誠也知道論經濟藝人的本事,自己肯定不是楊俊榮的對手。和對方討價還價是沒有意義的,他唯一的優勢就是遠見。
“楊總,剛才你說的這些條件,我們誠品影音都是可以接受的。我選第一種方式,不就是按月承諾保底銷量、一個月沒完成就賠違約金麼,這些都是細節的技術問題。
但是我希望楊總可以準確地核實我們公司的實力,不要用看待皮包公司的眼光來審視這次合作——我手上有一家華夏最大的音像製品線上發售平臺,請你睜開眼睛看看清楚網際網路上的電商世界。”
在顯示自己實力方面,顧誠也是不遺餘力。他把來灣灣之前和李囯慶的鐺鐺網籤的授權合約,以及他本身在國內收購的音像電商殼子的合同都拿出來,很是給楊俊榮上了一課。
這個世界的發行渠道正在每時每刻進化著,不管楊俊榮相不相信會有人在網上買唱片,未來就擺在那裡。
“大陸人還會在網上買唱片?做夢吧。”
楊俊榮不屑地想著,忍不住最終確認道:“顧先生確認可以接受剛才的條件?那你們公司從明年1月,就要實付至少120萬人民幣的進貨價款。我們最多給30天的賬期,到期做不到,我們就有權直接終止合作!”
2000年的唱片價錢還比較便宜,在灣灣當年新專一般也就180臺幣,引進到大陸稍微打點折,賣38一張。
在目標市場宣發外包的情況下,唱片公司一般以相當於6折零售價的價格給發行商拿貨。也就是相當於顧誠可以從阿爾法那裡20塊一套買碟、然後38一張網上零售,或者降價鋪貨給下面的渠道商。
與此同時,顧誠要負責周潔倫音樂在大陸的全部宣傳、廣告費用。
而歷年老碟,往往會打折處理,在灣灣賣100臺幣,大陸18塊。唱片廠的出廠價也會相應下降到10塊人民幣左右,扣率不變。
一旁一直在記筆記算錢的林志凌,並不是很懂這裡面的經營風險。她只知道聽楊俊榮的語氣,這似乎是一個很難完成的任務。
她忍不住擔心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年輕老闆。
顧誠沒有任何不安:“我就是這個意思,楊總如果覺得沒問題的話,咱就簽約吧——對了,還有個事兒問一下。如果簽了之後,是不是周潔倫未來在大陸的廣告代言、商業活動我公司也可以接?”
楊俊榮一板一眼地確認:“可以,和唱片一樣,收到多少,你佔4成。剩下是阿爾法和周潔倫本人的。至於商務成本、前期談判你負責——這些都會在條款裡體現。”
既然大佬都覺得沒問題,隨後便是雙方的律師上陣,把草稿核對了一遍,略改了幾個地方,重新確認之後,由顧誠和楊俊榮交換籤字。
“合作愉快。”顧誠和楊俊榮握了一下手,然後提出一個合理的請求,“既然都簽約了,不知道我能不能見一下倫哥?”
楊俊榮稍微猶豫了一下,這個要求挺合理的,他也就沒有作梗。
他只是坦言周潔倫目前正在拍出道用的宣傳短片,準備感言,不在公司。如果要見的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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