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兩記耳光失蹤,疑點重重(萬更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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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不聲不響的任由人連甩兩記耳光!真是如果不是當面看到的話絕對讓人難以置信!
趙水光緊緊捏著顫抖的拳頭,指甲刺入掌心看向喬雲帆,“要是今天這幫記者手中的照片或者影片有一張流出去的,喬雲帆我就算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下一刻她推開眾記者跑了出去,屋裡的男人背對著他們的穿上衣服,“把你們手中的機器都給我砸了,帶子扯了。或者在你們端相機的手中選擇留下一隻,否則今天別說你們走不出這裡,你們跟的那家雜誌社我會讓它在三天內徹底消失!”
轉過身來的喬雲帆褐眸陰沉冷鬱,“不敲門就敢闖入我的房間,簡直找死!以後我不想再在媒體行業看到你們任何一個!”
***
傍晚盛靳年打電話過來,說晚上會過去陪她,只不過手邊的事有點的多,可能會晚一點過去。趙水光立刻緊張的表示,既然時間太晚就不要過來了!
似是聽她在電話那頭聲音不太多,嗓音有點沙啞,盛靳年便話音沉沉的問,“怎麼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
不想被他回來看到她脖子上留下的印記,趙水光在電話裡只說有些感冒,沒什麼大事。不知道是太生氣了還是喊的太用力,她一直覺得有些不舒服,想吐卻只吐了些酸水,整個人昏昏沉沉的只想睡會。昨天晚上還能一口氣吃一袋子零食,今天卻毫無胃口的什麼都不想吃。
現在她只祈禱著她脖子上的印記能早點消除,而這在期間她要想辦法儘量穿高領的衣服不被盛靳年發現!
盛靳年在電話那頭表示,“沈秋雖然去警院承認張竟堯是她殺的,並且敘述的案發時間和作案方式都和現場留下的痕跡吻合,但經過走訪調查我們發現,那天晚上沈秋原先在酒吧陪朋友過生日,中途去了趟洗手間再沒回來後。據她的朋友所說,沈秋走的時間大概是晚上八點多,張竟堯是在晚上九點遇害的,時間上看來似乎沈秋有著足夠的作案動機,但是——”
從沈秋他們慶祝生日的酒吧回到公寓路上需要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她想要在這一小時內既開車回去又要殺死張竟堯,未免在時間上有點太趕了!除非是預謀作案,還沒回去她就已經起了殺心!但就當時她身邊的朋友所言,沈秋當晚情緒穩定,甚至在有人問起張竟堯為什麼沒陪她一起來時,沈秋還曾一度面露落寞的喝起了悶酒。那頹然的感覺並不像預謀殺人時該有的激情狀態!
雖然酒吧附近有攝像頭,但因為時間太久記錄早就被抹掉了,無法確定沈秋說是去洗手間,到底是什麼時間離開的酒吧!
所以從時間這方面來看,就算沈秋有重大嫌疑,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可能性!
而還有一個疑點也頗為古怪。按理說像沈秋這樣孩子才不過兩歲的母親,聽身邊朋友說她非常疼愛自己的女兒,不管吃的用的都買最好的,像這樣一位母親為什麼會在認罪時這麼冷靜肯定,絲毫沒有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或者請求法院輕判好讓她有繼續照顧一雙女兒的可能?或者要求見見自己的孩子?
這一切她都沒有!只是冷靜的認定這樁案子就是她做的!她恨張竟堯的無情無義才把他殺了!
而他們就打算從沈秋的一雙孩子入手,看一下她們現在正處的生活狀態時,卻發現她的兩個女兒竟然失蹤了!
介於沈秋對兩個孩子極其疼愛,卻因為年輕比較愛玩不可能在家常陪孩子,又不放心孩子單獨交給保姆來帶,所以就僱傭了一個保姆後又把她媽媽叫來平時幫她一起看孩子。可是事發的前幾天保姆因為家裡有事就辭了職回老家去了,只剩沈秋的母親一個人帶孩子有些力不從心,就在這新保姆還沒來,家又出了殺人案時,沈秋的母親連同她一對女兒都不見了!
他們特地去沈秋的從村老家調查,她爸爸和弟弟都表示沈秋從離開這裡就再也沒回來過,只是每年往家寄個幾萬塊錢供家裡翻修房子和弟弟上學,她說她自己在城裡嫁了個大款從此衣食無憂,卻拒絕讓他們來看望孩子。沈秋也是今年才把她母親接過去,孩子長到兩歲甚至她父親和弟弟都沒見過。但不管是沈秋的母親還是兩個孩子都沒有回來過!
當聽到這一切時趙水光心驚的猜想,“會不會是沈秋的母親和孩子被人綁架了,對方用她們做要挾,讓沈秋去投案自首,扛下這樁殺人案?”
所以沈秋才會那麼冷靜,甚至抱著一顆求死的心去認的罪!
那人要挾她的人是誰……
是馮美寧嗎?這個做盡傷天害理事的女人還要做多少狠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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