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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馬叔簡單給我科普了一下,關於道教結婚的說法。
他說,目前全真和正一兩個派別的最大區別在於:全真教是戒葷戒酒,而且都是斷絕紅塵,不可結婚的。
正一教相對來說比較寬鬆點,平時可以吃葷,允許結婚生子,鼓勵弟子入世修行,並在修行中積功累德。
不過在作法事的時候,也要遵守很多禁律,是不允許的。
而這種區別,並不是說正一戒律鬆弛,其實最早的時候,道教是不反對結婚成家是,這與陰陽理論有很大關係。
道教作為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以道為最高信仰,以陰陽五行等為基礎理論。
早期道教經典《太平經》認為,如果沒有婚姻關係,必然導致“陰陽不交,乃絕滅無世類也”。
也就是說,沒有陰陽交合,世間人類都滅絕了,誰來傳道修道?
所以道教認為,從人的生理與心理本能出發,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這是大自然的規律,也是天道法則。
欲修仙道,先修人道。
就比如那個想找物件的黃有樂,口口聲聲說大自然都同意了,其實一點都沒錯。
但這有個先決條件,就是結婚的雙方,要有相同的信仰與價值取向,這是道教徒婚姻的基礎。
還有,道教婚禮有很多科儀和講究,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寫婚書。
這婚書是這樣寫的:一紙婚書,上表天庭,下鳴地府,當上奏九霄,諸天祖師見證。若負佳人,便是欺天,欺天之罪,身死道消。佳人負卿,那便是有違天意,三界除名,永無輪迴。
我一聽,這婚書也太狠了,這哪裡是婚書,分明是生死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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