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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不剩,才把飯放到桌上,林決滿意的笑眯了眼,一邊隨手撥開她的頭髮,道,“我就說我的藥有用嘛,你開始還死活不肯喝,現在知道我的厲害了吧,看,你這頭髮比起你才來的時候,已經黑很多了,再喝個一個月,肯定全部變黑了。”
常歌的視線在他紅腫的半邊臉上一掃而過,半響,終於說了兩個字,“謝謝。”
等到林決收了藥碗去到廚房和林氏他們一起吃飯後,常歌才緩緩攤開自己的手掌,指尖有灼熱的氣息繚繞,神情微微恍惚。
有些東西,那麼想丟掉的,卻總是失而復得;
而有些東西,千方百計想要得到,卻仍是失去。
百相神功,數百年來無一人練到第九重,她也是苦思多年而不可得,卻沒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後生,她以為自己功力盡散形同廢人之後,萬相變無相,靈氣歸一,反而讓她練到了第九重。
或許老天讓她失去了什麼,又讓她得到點什麼吧?
只是啊,失去了最重要的,這些得到還有什麼意義呢!
常歌,當然便是孟長歌,可是失去了孟長藍的孟長歌,她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她已經沒有理由再做孟長歌了,所以,她變成了常歌。
相似的名字,卻已經是不同的人。
功力慢慢恢復,髮色也就開始慢慢變黑,她當然知道這個道理。
卻沒想到幾個月前無意間流落到這個漁村,喝多了酒躺在海邊,便被林決給撿了回來,那人振振有詞的對著酒醒後的她說道,“撿到了,就是我家的了。你住我家房子吧,每個月二十文錢,如果要在我家吃飯的話,伙食錢另算,當然,你的衣服,要洗或者做,我家也都有人幫你做,這個的話,你適當給一點就算了。”
她揉著發昏的腦袋,就這麼稀裡糊塗的變成了他家的房客,雖然那房子就是一個破柴房,夏天曬太陽,冬天漏風的。
可是,她還能去哪裡呢?
所以,便留了下來,一留,便是半年。
這期間,林決找了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藥給她喝,說是要治好她的少年白髮,她當然不可能給他解釋這髮色的變化,只能拒絕喝藥。
卻不想這小小少年,個子沒多高,脾氣卻強得很,硬是跟她扛上了。她要是不喝藥,他便整日陰魂不散的跟在身後,不停唸叨,任長歌再是涵養功夫到家,好在聞過了那藥,雖無甚功效,卻也於身體無害,長歌便也含含糊糊的喝了。
眼見髮色一天天變黑,林決得意非常,長歌便再欠了他二兩銀子。
林決頂著半邊腫得像饅頭一樣的臉,毫不在意的揹著漁網往海邊走了,路上熟識的人似乎已經見慣不慣,只是問一句,“阿決,出海了啊?”
林決神情自然的揮揮手,算作打招呼,一邊吆喝著長歌,“你倒是快點啊,走得晚了打不到好魚了,慢吞吞的,你是不是女人啊?”
長歌移開眼,加快了步伐。
“喂,你走那麼快乾嘛,沒看見我揹著網呢?等著!”林決氣呼呼的走上前去,那魚網拖著下面的鐵墜,沉沉的壓在他瘦弱的肩上,似乎,背都有些彎了。
可是,平時對她大呼小喝的林決,卻從來沒有開口讓她幫忙背過,而長歌,或許是懶得開口,或許是別的什麼原因,也沒有主動幫過他。
林決每次都會走得很遠,說是那樣可以捕到更多更好的魚。把魚賣了之後,可以給爹,弟弟,妹妹買新的棉衣,而且要存點錢,妹妹要上學堂了,他一邊喜滋滋的唸叨著,一邊熟練的划著船。
長歌總是沉默的,只是偶爾,會看一眼那生機勃勃的臉龐。
林決當然不算是個美人,尤其對於曾經的孟長歌來說,她雖不是常常流連美人堆,可是她身邊的,哪個不是傾城國色?
美人她見過很多,可是林決這樣的,她真是,沒見過。
如果當初她不曾去鞠水,不曾跟秦子蓉爭一件狐袍,她的長藍,是不是也會成長為這樣的人,經得起風吹日曬,而不會在那深宮裡,蒼白凋零?
有錢有閒的人喜歡來海邊,那是為了消遣。
可是真正依靠大海為生的人,才知道大海其實並不那麼可愛,海風凜冽,可以掀起驚天巨浪,瞬間吞噬人的生命。
當林決小小的身影,在狂風駭浪中拼盡全力掌住小船的舵的時候,長歌的手指總會不自覺的握緊。
可是她的身形才一動,林決便會又急又氣的狂喊,“你抓緊了,別動,你想死也別拖累我!”
他的聲音,混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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