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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可惜你俞哥並不這麼想啊。”魏軍嘆了口氣:“不過好歹我算是盡力了,也能跟他有個交待了,這馬六去了上海,我總管不到了吧!不過你俞哥最近正在準備把生意做到長三角一帶,可別讓兩人以後再遇上可就麻煩了。”

長毛笑道:“有句話我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說吧。”魏軍道。

“俞哥的眼光不如軍哥啊,而且我估計,他遲早會和馬六遇到,只是遇到的情形現在不好憑空猜測!”長毛笑道。

魏軍一愣,突然哈哈一陣大笑:“好,你這話說到我心坎上了,走,咱們回去喝酒,我請客,一醉方休!”

長毛眼睛一亮,笑道:“喝什麼酒?”

魏軍又一愣,卻突然指著長毛笑了起來:“你小子不會是貪圖我那罈女兒紅吧,那可是在地下埋了好幾十年的絕品了,算了,今天咱們就喝女兒紅!”

長毛開車,魏軍則開啟車配電臺,某個頻道正在播配樂詩朗誦,李太白先生寫的千古名段《將進酒》。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第39章:決別

老瘸子再見著馬六跟小虎的時候,那張含著笑容的老臉居然有幾分激動,幸虧回來的時候,馬六在小河邊洗了把臉,又將被鮮血染紅的衣服也妥善處理,不過此時全身上下依然透出一股子血腥。

“殺人了?”老瘸子似乎胸有成竹,一點也不意外,更不緊張。

馬六的情緒早就恢復鎮定,以前打群架的時候經常見血,家常便飯久了也就習以為常,雖然是第一次殺人,直到現在心裡也還在砰砰直跳,但至少表面上看來,馬六是相當鎮靜的。

點點頭,馬六一改往日的嘻皮笑臉,道:“殺了。”

沒有問小虎,老瘸子點了點頭,道:“小六,知道我為什麼要讓小虎殺人嗎?”

馬六一愣,看了看小虎,後者一臉的小心委屈,眉宇間更透著一股倔強和內疚,馬六似乎明白了,沉聲道:“你想將我逼上絕路?”

老瘸子笑著點點頭:“我年輕那會兒去過東北,鑽過大山,山裡人都說一豬二熊三老虎,其實這種說法不準確,野豬雖然排在第一位,可真正一群野豬在一起時反而並不可怕,甚至經常成為老虎或黑瞎子的獵物,可你知道為什麼豬排前面嗎?”

馬六眼睛一亮,道:“因為豬被追急了的時候,真正落了單的時候,會拼命!”

“不錯。”老瘸子接著道:“所以山裡人要打野豬,最好是遇到一群,你只管帶只土狗在後面追,落單的就可順利獵殺,但若是遇到一隻野豬,千萬別輕易跟它較勁拼命,這畜牲真拼起命來,比土狗還可怕,都說狗急了跳牆,野豬被逼急了,不跳牆,它咬人,我曾經就親眼見到一位年輕體壯得跟小虎差不多的獵人,好勝心切,跟落單的一隻野豬遇上,那野豬個頭不算太大,也就三百斤左右,但最後那獵人死得很慘,場面也相當的血腥。”

馬六不吭聲。

老瘸子又道:“所以我讓小虎斷了你後路,你的性格我明白,就差那麼點後勁推你一把,真殺了人,你也大半能豁出去,你現在是無路可走,唯有到上海之後從頭再來,上海那個地方,盡出黃金榮和杜月笙一般的梟雄人物,龍蛇混雜,這天下間的高人比比皆是,凡事要多看多學多忍,有機會就別放過,上海不比十堰這座小山城,而這裡也難以讓你大展拳腳,你要隨時把自己當作一頭狼,一頭餓狼,要有狼一般的勇氣和決絕,輕易不出手,但出手就要致命,你們馬家跟我有緣,所以我也希望你能為你爹,為你爺爺爭口氣。”

“好,我知道了。”馬六重重的點了點頭。

老瘸子終於神情緩和了一些,笑道:“小六啊,都說富貴不過三代,要說起來,你本該比北京城那些父母在國部級做官的公子哥更有資本,可惜你爺爺死得早,你爹也淡薄名利,同樣命短,但這對你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苦難教會人成長啊,有一句話我想你也聽過,做不了富人的後代,那就做個富人的祖宗,既然你無法得到你父母生前的庇護,那就要讓你的兒女受到你的庇護,我還要告訴你,其實咱們男人來這世上不容易,能活下來就更不容易,都說亂世出英雄,不過現在這太平盛世一樣能出英難,就算你做不了英雄,那也要成為奸雄!”

馬六心頭狂震,卻咧嘴一笑:“我不要做狗雄,我更不做英雄,做狗熊太窩囊,做英雄太虛偽,我要做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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