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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叢林中穿出來,已經是半夜時分了。

李鋒已經完全沒有了人樣,渾身被汗水浸透,一股濃重的尿臊味從他身上散發出來,衣服被樹枝荊棘刮破了好幾道口子,頭臉手臂上血痕遍佈,慘的一筆。

衝著遠處有燈火的方向走了一個多小時,李鋒到了一個村鎮裡。王剛只繳了他的武器,身份證件和銀行卡現金都沒動他的。

天色微明,李鋒驚魂稍定,在一家飯鋪中吃了早飯,淪落到這個地步,他除掉王剛的決心,愈加堅定。

遠在臨江市的李鷹揚接到了李鋒的電話,杜樂兩個人已經死在了王剛手裡。

派出去追殺王剛的得力殺手都死在了王剛手裡,李鷹揚陷進深深的沙發裡,思索著這個素未謀面的人,覺得越來越有意思:親弟弟死在了他手裡,兒子因為他也差點掛了,侄子也死了,派過去的人一波一波的全軍覆滅。

他李鷹揚一生,從來沒輸的這麼慘過。

越是難啃的硬骨頭,啃起來才越有滋味,有嚼頭。

“給我接通魯巖罕的電話。”李鷹揚說道。

秘書很快查到了號碼,把電話遞到李鷹揚手裡。

李鷹揚張嘴就是一串鳥語,秘書驚訝的看著李總,不知道李總掌握的是哪一種語言,根本連聽都沒聽過,既不是英語也不是日語,也不是歐巴牙買跌之類的。

李鷹揚說的是哈尼族的語言,他當年曾經做過邊境走私貿易,雖然乾的時間很短,但精通一門語言是他的天賦。李鷹揚還有一個特長,他模仿各地的方言惟妙惟肖,相似度連本地人都很難分辨。

他找的這個魯巖罕是在南部邊境線走私集團的一個大頭目,起了一個很民族化的名字,實際上這傢伙是個中外雜交品種,地道的二毛子。其父是寮國人,一次私闖邊境過來,酒後霸王硬上弓酒店的女主人,於是就有了魯巖罕,這孩子自小就受盡了白眼,爹爹不疼媽媽不愛,從小就養成了暴虐的性格。

魯巖罕手下幾十號人,彝民,哈尼人,越南人,寮國人都有,全是身上有案底的亡命之徒,他們靠走私為生,賺了錢就去內部大城市花天酒地,吃喝嫖賭無所不為,放蕩不羈,快意恩仇,很有古代江湖人的生活氣息。

李鷹揚白手起家,交遊廣闊,以前跟魯巖罕打過一段時間交道,他生意做大之後,想把魯巖罕這支隊伍收歸自己旗下,邊境走私的利潤空間很大,有了這支隊伍支援,肯定能做大做強,後來覺得這一行風險太大了,和利潤不成比例,再說魯巖罕這幫人太野蠻了,不好馴化,他也駕馭不了,惹了禍還得花錢給他們平息,李鷹揚越混越文明,跟野蠻人就不願意再沾邊了。

在邊境除掉一個人,魯巖罕這幫人是最合適的,他們熟悉環境,經常在亞熱帶叢林中出沒,那裡不**律,沒有現代文明,只有赤果果的弱肉強食。

魯巖罕接了電話,兩人用哈尼話打了招呼,然後用漢語談事。

“老魯,還活著的吧?”

“啥事啊李總?活的挺滋潤呢。”

“帶上你的弟兄到十層大山裡頭,給我料理一個人,事成之後給你一百萬。”

“一百萬太少了,李總,你都這麼大的老闆了,好意思嗎?一百萬還不夠弟兄們喝一次下午茶的。”

“你麻痺的消費水平啥時候這麼高了?這種小事對你來說就是小半天的事兒,好意思多要嗎?”

“李總,小事你還用得著找我?別當我是好糊弄的嗎,我手下兄弟多,一百萬根本不夠車馬費的。”

“好吧,給你加一倍,兩百萬,馬上給你打過去。”

魯巖罕掛掉電話,把手下弟兄們從酒店裡招撥出來,這幫人散在雄楚市各大娛樂中心快大半個月了,每天喝酒賭錢大保健,沒什麼業務,錢掙得快花的也快,過的就是這種有今天沒明天的亡命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們的座駕是三輛越野,四輛皮卡,乍一看不起眼,實際上是酷路澤、標緻小越野等大功率的車子,山路泥沼如履平地,適應當地的路況。

三三兩兩的漢子開始聚集,打扮千奇百怪,每人裝束不同,顯是這些人有不同的出身,邊民和各地人等混雜,這樣的組合很常見,領頭的魯巖罕很有混血人的特點,眼神犀利彪悍,精光閃閃。

魯巖罕上了酷路澤,將手機拋在前面,命令開車,七輛車的長隊風馳電掣的向南趕去。

三個小時之後,車隊抵達十層大山腹地,魯巖罕在這裡有個秘密基地,槍支彈藥給養全都存放在這裡,他們的裝備很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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