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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之後,王剛的案子開庭審理,公訴人陳述了王剛的罪行:王剛越獄,有看守所的監控為證,不容置疑,綁架郝軍的犯罪事實,有電話錄音為證,鐵案如山,大鬧警局搶走唐婉,更是有目共睹,像這種無視法律法規,暴力抗法的窮兇極惡之徒,為東圳市歷年來違法犯罪的首例,情節之惡劣,影響之壞,不重判難以消除民憤……
公訴人陳述之後,律師廖振昌為王剛做了辯護:當事人王剛,違法犯罪的初因是家屬受到襲擊做出的報復性舉動,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被濫用私刑逼供,越獄的情節是警方濫用私刑引起的,警方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至於綁架郝軍的犯罪事實,有待商榷,郝軍失蹤,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王剛綁架的事實;至於大鬧警局搶劫人犯唐婉,更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唐婉根本沒有違法犯罪的行為,警局單方面扣押唐婉,是某些人別有用心,利用職權迫害公民,王剛的行為是出於正義,雖然行動過於激烈,仍有見義勇為的事實因素存在,法庭應該酌情考慮……
廖振昌滔滔不絕,極力陳述王剛在整個過程中有個人英雄主義思想,極力否認犯罪情節的合理性,根據這些情況論斷,王剛量刑應該從輕判決,或者是無罪釋放……
一時間法庭上唇槍舌劍,對王剛的犯罪過程,展開了激烈辯論。
初審毫無結果,法庭宣佈休庭,擇日重審。
唐婉在蔡曉晴和李靜的陪同下到庭聽審,並以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
一週之後,再次開庭,雙方仍舊激烈辯論,法庭最終做出一審判決如下:王剛涉嫌襲警,在關押期間越獄,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綁架郝軍,罪名不成立,擾亂警局妨礙司法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各項罪名合併執行,判處王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自判決生效之日起,押赴東圳市勞教所監獄服刑……
廖振昌表示不服從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重審……
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請維持原判,王剛被關入東圳市勞教所服刑。
……
時間過的飛快,轉眼到了年底,唐婉和李靜到勞教所探望服刑的王剛。隔著鐵窗,看著這個鐵骨錚錚的漢子日漸憔悴,身穿囚服,腦袋上剃得鐵青,但臉上的戾氣卻消磨了很多,原先那種玩世不恭的痞氣,被一種堅毅和冷峻代替,兩人雙目含淚,不知說什麼好。
鐵窗裡的王剛拿起話筒,含笑道:“你們過的好不好?”
唐婉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淚水唰唰地下來了。李靜捂住了嘴,轉過了身子。
“別這樣,好不容易見一面,高興點啊?想我沒?”王剛故作輕鬆,調笑兩個美女。
兩女知道這個傢伙是在故意裝作滿不在乎的樣子,他寧願自己一個人忍受委屈,也不流露任何的痛苦,這個男人總是在她們最需要他的時候橫空出世,為她們抵擋風雨,為她們撐起一片晴空,不肯退縮半步……
探視的時間很短,直到離去,兩個女人一句話都沒說出來,只是一個勁的掉眼淚。
王剛回到獄室,默默躺在床上,胸中一股鬱悶的氣息糾纏,看著鐵窗呆呆發愣。
新年到,除夕夜,李靜家裡坐了滿滿一桌子,唐婉、段赤練、蔡曉晴、燕妮還有張敏,這些女人都和王剛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糾纏,她們聚在一起,過了一個缺少主角的除夕夜……
監獄裡的王剛,沒有參加犯人們辭舊迎新的晚會,獨自待在監房裡,想著外面那些讓他牽掛的女人……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一場暴風雪突如其來,漫天飛舞的雪花鋪天蓋地,讓整座監獄銀裝素裹,獄警通知王剛,有人來探視。
王剛到了會客室,隔著鐵窗看著這個探視者,有點意外,“你是誰?”
這人約莫二十左右,神色冷峻,整個人像一杆標槍一樣挺拔,就像一個孤獨行走在曠野的孤狼。
“巴老讓我來看看你。”
王剛一聽,冷笑道:“難得他還記得我,有什麼事嗎?”
那青年道:“基地接了一個任務,巴老指定你來執行,要是完成這個任務,你傷害高川江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王剛這才知道上次基地派來的人叫高川江,不過已經不重要了,高川江已經被他廢了,徹底從基地抹除了這個人物。事情就是這樣的冷酷無情,對基地沒用的人,一個不留,不管你是不是立下過功勞,還是犯過過失,沒用就是沒用。
但只要有用的人,基地不管你犯罪還是沉寂,都會指派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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