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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笑兩聲。救都救了,現在才來反悔又有何用?再說這貓妖自身弱小,撒嬌賣萌何嘗不是一種生存策略?這就好像富貴人家養的狗搖搖尾巴就可以三頓吃肉,而野外的狼也許得癟著肚子喝上好幾天的西北風一樣。當然,這話兒可不能跟長天說,否則他會覺得妖族的尊嚴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男人的自尊心,真是一樣很微妙的東西。
她被笪紫追趕了一路,兩匹馬兒留在了隘關根本牽不走,其中一匹就是那機靈的老馬了,不過這馬兒留在人煙最多的地方,比跟著她上路更好。她自來很少做這賠本買賣,一想到從那隘關逃出還失了兩匹馬兒,心中就有些鬱悶。
現在她只能步行前進了。好在身邊這貓妖沒事就繞著她轉圈圈,賣足了萌態,倒讓她心中的悶氣稍解。
窮奇儘管心不甘、情不願,卻無法違逆女主人的意志,所以她很快就將這貓妖的身世套了出來。原來它的年紀都有六十多歲了——聽到這裡,長天搖了搖頭,一隻貓妖活到六十多歲還要靠賣萌過日子,這混得也太悽慘了一點——它自知無論是血統還是實力,都是炮灰級妖怪中的炮灰級,甚至沒有任何妖宗勢力肯收留它,於是這麼多年來,一直過著奔波無定的生活。
幸好,它有一項無人能及的天賦,即是走起路來悄無聲息,甚至能瞞過許多大妖怪的耳朵。它靠著這項本事,總能從別的妖怪或野獸那裡偷到一點殘羹剩飯,勉強餵飽自己的肚皮。聽到這裡,連窮奇都忍不住要翻白眼,這當了妖怪的居然還打不過普通野獸,今兒真是開了眼界啊。
寧小閒對此卻沒有太大感覺。這貓妖不似妖怪,反倒像只普通的貓咪,笨一點,生活艱難一點,有什麼不好理解的?“那你為何跑到那老人家中去住了?阿……花。”
這名字取得實在是極品。不過貓妖顯然聽慣了,頓時連耳朵都耷拉下來,低頭走了半晌,顯得很是沮喪。
四十年前,它才僅是二十多歲。妖怪壽命長,自然生長得比普通野獸更慢,它又很早就被遺棄,始終體弱多病,二十多歲時也不過比兔子大些兒。有一日,它被老狼叼在嘴裡,眼看要變成人家的盤中餐了,正好年輕時候的祖父經過。當時他只有十七歲,正是血氣最旺的時候,於是拿柴禾將那老狼驚走了,救下了這隻貓妖。
它還記得這少年當時很溫柔地撫了撫它的頭,又採了草藥敷好它的傷口,這才將它放走。
一眨眼過去了四十年。當初的少年已經變成了年近六旬的老漢,它卻沒什麼變化,還是一隻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虎皮貓,只是對自己這條命更加仔細小心了。
終於有一日,它找到了這老頭子。這個時候,他的兒子媳婦已經死在一場大災之中,只留下一個粉嫩嫩的嬰兒。阿花也沒別的本事,看老人家中做麵食生意的,家中的米麵常常被老鼠偷吃,損失不小,於是留下來幫他驅鼠,竟是恪盡職守地履行一隻普通家貓的義務,長達七年之久。
如非這次在照妖鏡中顯形,它說不定還要呆在這老頭家裡,直到給他送終吧。
“怎會粗心到被照妖鏡發現?”沒見過哪個傻妖怪硬往這寶鏡底下站的。
結果貓妖報屈道,它原本在祖孫的行囊中呼呼大睡,哪裡知道今日隘關竟然掛起了照妖鏡,頓時令它原形畢露。換言之,它的情報工作做得太差了,巖城出事兩三天了,這附近的妖怪都聽到風聲,惟有它兩耳不聞窗外事,也活該有此一劫。
聽完之後,寧小閒也無語了。這妖怪倒是難得的有情有義,只是也忒胸無大志了一點。
“你現在還要去找這位老先生不?”
貓妖搖了搖頭。在隘關,老漢對它的態度讓它很受傷,相處了七年,一旦知道自己是個貓妖,立刻就劃清界限,一把將它推了出去。它已然心灰意冷。
陪伴這一家人七年,它的恩,已經報完了。
“接下來,你要怎做?”寧小閒問道。
貓妖立刻抖擻了精神,喵喵一頓狂說。窮奇正要翻譯,寧小閒制止道:“等下,讓我猜猜,它想跟著我?”
“女主人,您真是聰慧機敏,天下無雙……”
她嘆了口氣,不理這聒噪的老虎,低頭對貓妖道:“阿花,我這一路西行都自身難保,以後也難以護你周全。你還是另覓良主吧。”(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月票,您的支援,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手機使用者請到m.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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