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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森說出變態心理其實並不誇張,從目前最大的兩個嫌疑人來看,不管是馬國龍還是舞美珠,都和喬龍兵有密切關係。如果真的是這兩人對喬龍兵完成了毀屍滅跡,確實需要極強的心理承受能力。
江笑楓道:“除非是有極大的仇恨,或者擁有極為變態的心理,否則將人的屍體就在自己面前徹底溶解,確實讓人很難接受。如果我們的設想正確,喬龍兵是在這裡被人毀屍滅跡,那接下來我們就得分析,真正的兇手是怎麼離開現場的。”
的確,先前他們在拋屍現場分析,如果是喬龍兵是兇手如何逃脫。那現在來到了工廠區,已經假設喬龍兵是受害者,那真正的兇手該如何作為。按照常理,兇手如果在這裡完成毀屍滅跡,最合適的方式就是從廠區離開。只是,因為還有舞美珍被拋屍一事,所以,喬龍兵被殺和舞美珍被拋屍這兩者誰前誰後,又要經過一番思考。
唐森道:“如果先拋屍後毀屍體,兇手還要帶著舞美珍的屍體來到廠區,隨後返回拋屍,會比較麻煩。那如果是先拋屍後毀屍,兇手則不用返回,便可從廠區離開。”
“可是你別忘了,兇手是帶著兩個屍體的,所以,他只能是開車攜帶兩具屍體。而最後車子停留在拋屍的地點,意味著兇手要麼是先拋屍,隨後自己揹著屍體來到廠區毀屍,接著步行離開。又或者,他先開車來到廠區毀屍,隨後在回到湖邊進行拋屍,之後自己下車步行離開。”
唐森道:“如果兇手把車子留在廠區,等同於告訴所有人,這裡存在毀屍現象,所以,他一定要把車子留在拋屍地點,這樣好讓眾人把視線只集中在拋屍地。”
江笑楓想了一會,道:“舞美珍指甲縫中發現喬龍兵的面板組織,證明至少是在當晚他們兩人有密切接觸的。如果喬龍兵和舞美珍都被害了,他們發生的所謂接觸是因為什麼呢?你還記不記得報告中對於他們住所的描述?”
“記得。”唐森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別墅內並沒有發現血跡,而且也沒有發生打鬥和破壞的痕跡。所以,要麼第一現場不是在家中,要麼就是利用最小的代價將人殺死,所有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最小的代價將人殺死?喬龍兵混跡社會這麼多年,人高馬大,想要以最小的代價將其殺死,除非是一個同樣人高馬大的職業殺手,否則只能是偷襲。但是致命偷襲很難不產生血跡,所以在現場總會有血跡殘留。可是我記得現場又無任何血跡殘留。所以,要麼就是有人將血跡擦拭乾淨,要麼就是讓喬龍兵中毒身亡!因為喬龍兵是被毀屍滅跡的,所以他體內是否中毒自然沒人會知道。”
“只是中毒會馬上死亡嗎?”唐森質疑道,“如果沒有馬上死亡,喬龍兵應該會有一些劇烈的反應,比如打碎家裡的東西,搞亂家中的佈置等等。”
“中毒之後很多時候都身不由己了,這時候如果有人將喬龍兵掐死,或者悶死,都會很容易,這樣也很難留下破壞現場。只是還有事情,我不明白,舞美珍按道理也是在家裡。如果他們兩人都是在家裡被殺害的,總有一個先後順序,總不能這兩人都沒產生任何動靜就被人悄無聲息的殺了吧。”
唐森道:“這也是最奇怪的地方。殺手可以悄無聲息的給喬龍兵下毒,然後在喬龍兵毒性發作的時候將其掐死或者悶死,同時還不會讓舞美珍發覺有所反應。又或者,殺手是先殺死舞美珍,讓喬龍兵先沒有任何反應,隨後再讓喬龍兵中毒身亡!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就在家中死了,難道自己真的一點察覺都沒?”
江笑楓點點頭:“你說的不錯,這是最奇怪的地方。當然,還有一點,如果我們假設喬龍兵是受害者,他已經死了。那去朱林德家中將其殺害的人又是誰?毫無疑問,這個人是知道喬龍兵當晚要去朱林德家中談事情,但是也知道喬龍兵肯定去不了了, 所以,他才能去往朱林德家,將其殺死,在嫁禍給喬龍兵,之後從容離開。”
唐森道:“他從容離開之後是去了別墅?然後殺死喬龍兵和舞美珍?又或者他是先殺死喬龍兵和舞美珍,然後在去朱林德家中將其殺死?那中間毀屍拋屍還得時間啊。”
“所以綜上所述,在同一晚上殺死朱林德,又殺死喬龍兵和舞美珍,一個人如果做起來真的極為倉促,除非,他有幫手。”
“團伙作案!!!”唐森深吸一口氣,“這極有可能。現在我們設想一下,如果一個人去殺朱林德。另一個人留下來殺喬龍兵和舞美珍,接著去毀屍拋屍,這樣時間上就不倉促了。可是如果是團伙作案,我們要懷疑的範圍又得擴大了。他們為什麼要結成團伙殺死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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