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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禮服加上獨有的色彩搭配,製衣廠裡所有人都讚歎新禮服的尊貴和典雅,還有強烈的男性氣息,布萊克國王當然也不例外,當他在王宮中見到楊毅送過來的成衣後,眼睛就再也沒離開過衣服,實在是……太帥了。
在相當於中世紀歐洲的童話世界裡,就算是布萊克國王的衣服,樣式也就只有那麼幾種,並且風格只有兩個字,奢華,往死裡的奢華,當看到十八世紀軍服式樣的禮服,拋棄了那些繁瑣複雜的設計,硬朗,冷酷的風格立刻就抓住了布萊克國王的眼球,還有他的心。
“天呢,這實在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快快,帶我去換上它,我要穿上看看。”
楊毅恭敬的低垂著頭道:“尊貴的國王,三天裡我不眠不休,終於沒有辜負您的期望,現在這件風格硬朗,符合您氣質的美麗衣服,它是你的了,但是我必須要大著膽子向您討要賞賜,不是因為我貪財,而是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偉大的布萊克國王是慷慨的,守信的,從不叫人失望的。”
“當然有你的賞賜,賞賜一百金幣,待會就讓管家送到你那裡去。”布萊克國王大手一揮,就是一百金幣,楊毅很滿意,微笑點頭,布萊克國王迫不及待的去換衣服,福曼也很滿意,眼見四周沒人,小聲對楊毅道:“差不多了吧?一百金幣不算少了,咱們就帶著這一百多個金幣回去吧。”
大招還沒用呢,就回去了?這是何等的小家子氣!楊毅扭頭看了眼福曼,輕聲道:“才一百多個金幣而已,相信我,我會得到一萬個金幣的。”
在幾十個女工和十幾個熟練裁縫的配合下,楊毅用了三天時間才做出一件成衣,得到的賞賜不過是一百個金幣,想要得到一萬個金幣,那就是一百倍了,難道他要在布萊克王國做一百件衣服?不說楊毅能不能做出來,就算能做出來,那也是一年多以後的事了,跟洛克郡人的一年之約也到期了,就算楊毅帶著金幣回去了,恐怕也不會有人在相信他了。
還是,他就打算在布萊克國王當一個裁縫了?福曼試探性的問了句:“就算你能做出一百件的衣服,我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啊?”
楊毅驚訝的看著福曼,小聲道:“誰說我要做一百件衣服了?我只給布萊克國王再做一件衣服,不用太長時間,一個月左右就差不多了。”楊毅回答的很自信,福曼實在搞不懂他的自信從何而來,可是楊毅已經創造了不少的奇蹟,也許這是另一個奇蹟,福曼不說話了。
過了沒多長時間,布萊克國王換上新衣出來了,小立領的十八世紀軍服,配上高筒馬靴,加上發亮的銅釦,布萊克國王的精神面貌似乎都煥然一新了,顯得英武了許多,楊毅也很讚歎,老祖宗說,人靠衣服馬靠鞍,還真是這麼回事,穿上新衣服,布萊克國王就跟重新投了回胎似的。
楊毅都覺得布萊克國王俊了許多,別的人感覺就更強烈了,阿諛奉承之聲不絕於耳,馬屁拍的那叫一個熏天,恨不得把布萊克國王給捧到天上去,不過手法實在是太單調了寫,翻來覆去是就是那麼幾句話,拍的很腥氣。
在腥氣的馬匹聲中,突然響起一聲嘆息:“哎!”
嘆息聲響起的很突然,是很不和諧,所有人都朝嘆氣的聲音看去,就見是布萊克國王的新寵,那個波斯帝國來的使者,他做出了國王最喜歡的禮服,得到了一百金幣的賞賜,為什麼要唉聲嘆氣?
每個人都很不解的看著他,楊毅卻真誠的看著布萊克國王道:“尊貴的國王陛下,在我們國度裡有句話叫做錦衣夜行,也就是說,穿著漂亮的衣服,要是沒有更多的人看到,就跟行走在黑夜一樣,那樣是不對的。”
國王的新衣裡,國王被兩個騙子忽悠的一絲不掛上街,楊毅的想法是,何不讓國王先適應適應,等到無形天衣出現,國王就不會有顧慮,民眾也習慣了,這種事情是一回生二回熟,而且他要得到更多的賞賜,這個時間差一定得有。
沒想到的是,布萊克國王雖然土豪的一塌糊塗,智商卻一直處在欠費階段,聽到楊毅的話,眼睛一亮,拍手道:“對啊,我穿的這麼漂亮,一定要讓大家都看看,管家,你去邀請城內所有的貴族,我要大擺筵席,讓所有人都看看我這身漂亮的新衣服。”
布萊克國王不按套路來啊,跟楊毅設想的有些差距,不過……也好,先看看城裡的貴族都是些什麼貨色。
楊毅奉承道:“我相信今晚的筵席一定是一次歡樂的筵席,一次成功的筵席,勝利的筵席,我提前祝賀陛下筵席成功。”
所有人都扭頭看向楊毅,連福曼都是一臉詫異,大家心中都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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