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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在十年前吧?

人類與怪人的戰鬥和紛爭在那個時候就已經很激烈了,不過當時還沒有什麼英雄協會,也沒有所謂的職業認證英雄,當時的英雄們大多沒有陣營之分,或者各自聽從於不同的大小組織,所以討伐怪人的效率遠不如現在,普通人對於怪人的畏懼也更加強烈。

有感到畏懼害怕的人,就有希望被英雄保護的需要,而商人們的嗅覺總是猶如大海里聞到血腥味的鯊魚,於是一部迎合人們被保護需求的特攝劇就應運而生。

——《正義俠》。

記得,好像就是叫這個名字吧?

戴著難看皮套的螃蟹怪人,還有每次出場都金光閃閃,伴隨著熱血bg背景樂的主角,正義俠。

正義打敗了邪惡。

邪惡倒在了正義腳下。

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可是為什麼,螃蟹怪人明明只是想保護大海吧?”

“正義俠做的事情真的是正義的嗎?”

“螃蟹怪人什麼都沒做錯,卻要被消滅,弱小的人難道不配擁有正義嗎?”

——你在說什麼啊?

——正義俠當然是正義的了。

——怪人無論怎樣都是邪惡的,都應該被打倒,這難道不是常識嗎?你竟然會同情怪人?真是莫名其妙。

搞什麼啊,好壞不分,黑白顛倒,只因為螃蟹怪人是怪人就必須要打倒它,那麼這樣看來正義俠的正義似乎也只是一種虛偽的正義罷了。

無聊……

要是螃蟹怪人再強一點點的話、要是螃蟹怪人最後打敗了正義俠的話……

那麼成功保護了大海的螃蟹怪人就是正義的英雄了。

而幫助軍隊和企業汙染海洋的正義俠就是邪惡的反派。

原來如此,看來只有更強的一方才有資格自稱正義。

但,這是不正確、不公正的想法。

即使在怪人裡面也並不全部都是邪惡的存在。

就像身邊那些在玩角色扮演遊戲時被“英雄”惡狠狠欺負的“怪人”一樣。

“住手!為什麼要欺負他?”

——哈?他可是怪人耶,你腦袋沒問題吧,怪人就是應該被英雄打倒的。

“可是怪人又沒有做錯什麼!”

——既然如此,既然你這麼同情怪人的話,那就來玩角色扮演遊戲好了,你演怪人。

怪人,對英雄。

這正合他意。

扮演英雄的那個孩子叫小達,是人際關係很好的孩子王,而且經常欺負其他扮演怪人的小孩,哪怕別人什麼都沒做錯,完全符合“正義俠”的特徵。

不過自己可不是螃蟹怪人。

自己要打倒“正義俠”、打倒小達!

——然後失敗了。

被一群人一擁而上,制服了、欺凌了、毫不講理的打敗了。

這就是“公平”?

這就是“正義”?

“老師,小達他……”

——你怎麼會喜歡當怪人呢?

那個應該被叫做“育人之師”的中年人,露出十分微妙的目光,這樣說了。

——既然你同意了要玩扮演遊戲,而且演的還是怪人,那被英雄打敗了也無可厚非,怪人就是應該被英雄打敗的。

怪人,就是應該被英雄打敗?

這是誰規定的?

老師嗎?

還是比老師擁有更強大力量的人?

比如說……現實裡的,真正的英雄們。

所謂的英雄扮演遊戲,只不過是大家都喜歡的人氣王,去痛扁一頓人人都討厭的弱者罷了,無關公理,也無關正義。

……那麼正義究竟是什麼東西呢?

正義俠打敗了無辜的螃蟹怪人。

小達打敗了替受欺負的人出頭的餓狼。

餓狼什麼都沒做錯,但卻被老師訓斥了一頓,因為他在遊戲中扮演著註定會被英雄打敗的怪人。

這樣看來,事情忽然就變得簡單明白起來了。

——強大的力量就等同於正義,而世界就是被那些擁有強大力量的人掌控在手中。

所以……自己需要做的只是變強就好了。

變得比其他人強,比小達強,比中年老師強,比正義俠強,比所有英雄都更強!

只要變強了,就是正確的。

以“弱者”(怪人)的身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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