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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後。

洛明和格蘭蒂再次走入城中,除了衣物上稍微有些汙垢以外,面容整潔,精神依舊抖擻,身上也沒有異味。

劍師的身體比任何一個普通的健康人都要好,因此除非是遇上極端炎熱的氣候或者大量運動,否則就基本上不會出汗。

至於衣物上的汙垢,那也只是一些塵土而已,二人很小心,絕對沒有沾染半點鮮血。

這次,二人不準備偷偷摸摸,而是直接上門拜訪了市政廳。

對於欽差駕到,市政廳自然也不敢怠慢,首先開了一頓宴會來招待二人,無論是市長、法官、治安官乃至商人領袖都到齊了,一起為二人祝酒。

然後,市政廳安排了一間空閒的小別墅讓二人暫住,還借給他們幾個女僕,食宿費什麼的也全包了——洛明還在臥室發現了一張匯票,可以憑票在勃蘭登的一家金店裡領取三十枚金幣。這大概就是賄賂的第一步了吧。

洛明自然不相信他們口口聲聲說著的“敬愛大公”之類的套話,自己也絕對不是因為這種理由被優待的,像巴吉納城這樣的地方,說句不好聽的,那叫做不服王化,陽奉陰違。

如果不是洛明“不經意”透露出自己是劍師的話,說不定有人喪心病狂起來,連殺欽差的事都做得出來。

明著殺自然不行,但若是“失足跌落”或者“喝醉酒打翻蠟燭失火”呢?若是被蛇咬了呢?又或者是貪功冒進,結果遭遇了大隊的豺狼人,屍骨無存?

這還真不是洛明的妄想,歷史上也有許多佐證。

《五人墓碑記》是能選入天朝某些語文教材的名篇,據說是紀念五個對抗閹黨的烈士來著。

但它的故事背景後卻藏著令人可以痛罵三日三夜而不絕的齷齪事:明朝士大夫官員偷稅漏稅嚴重,還將礦山之類的“國企”巧立名目全都變成自家的私產,動輒有幾十萬上百萬兩的家產,而國庫空得都養不活耗子。

此時邊境上又有許多敵人,內憂外患之下,士大夫還喊著要減稅,皇帝只好派唯一指使得動的的太監們去各地清查這些被士大夫侵佔的產業,重新收稅。

某地方官周順昌完全不配合,甚至把這些太監抓了起來。被觸怒的皇帝派人帶著聖旨去逮捕他,然而他的狐朋狗友——東林黨人卻煽動市民,打死欽差,事後隨便交了五個小民出去頂罪,這五個人死後也被粉飾成烈士,還有人公開給他立碑。

然而,惡人自有惡人磨,明朝這些貪腐高手固然可以對付自家的皇帝,但在農民軍領袖李自成的嚴刑拷打面前立刻沒了脾氣,不僅身死族滅,幾千萬兩白銀的家產也全被奪走——明明若是早早地給明朝國庫交十分之一的銀子,都能夠一邊賑災一邊鎮壓,順利地平息農民起義。

如果三天前洛明顯露身份的話,雖然也會被熱情的招待,但絕對不會有如今這麼熱情。

說起來還是多虧了這三天內他自己的行動,所謂有付出就有回報的意思吧,只要付出用對了地方,甚至會事半功倍。

他所做的事,就是解決了兩支商隊。

這座城市周圍的可耕種面積不多,一方面是因為幾面環山,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市民們大多數都更願意做生意。

因此向城內運糧是必須的,而城內的商品也得靠商隊運出去。

打掉兩支商隊,對巴吉納城的打擊不可謂不大。

除此之外,洛明還將自己殺掉的豺狼人的屍體也放在了商隊遇襲的現場。

無論是那些商人還是護衛,留下的都只有一點碎布和血跡而已,偶爾還有一點碎肉或殘肢斷臂——看起來就好像和商隊的許多貨物一樣被豺狼人帶走了。畢竟人類的屍體對豺狼人來說也是可以用來果腹的食物。

其中一些屍體和貨物還真的被二人拋到了豺狼人巢穴的附近,想必豺狼人們不會放過這份大禮,這也就完全落實了證據。

當然,這個過程中喪命的肯定不只是偷稅漏稅者,也有無辜者存在。

但格蘭蒂還是很快說服了她自己——甚至連黎明教會在聖戰時“寧可錯殺一千”的行為都拿出來,為自己和洛明的行為辯護。

洛明很滿意地看到,自己的潛移默化還是有所成效的,不過他也不願急功近利,而是讓她先暫時擱置這些想法,回頭可以慢慢思考。

“秩序是要靠鐵與血來維護的。”他也只是補充了這麼一句而已。

格蘭蒂藉著酒意去睡了一會兒,或許是想把這種煩心事甩開吧。

而此時,洛明則花了一個小時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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