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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由於手中只是把斷劍的緣故,洛明並沒能抓住最好的時機,將這該死的怪物直接擊殺。

但洛明的劍術功底還是相當牢靠,他把這斷劍當作一把奇形的短劍來使,一劍之下,至少也在它的身上留下了深可見骨的創傷。

現在斷劍上沾著不少暗紅色的血跡,洛明身上也濺上了幾滴,足可見這傷勢絕對不小。

如果按照普通人的想法,現在應該落井下石,趁他病要他命,接著幾劍下去把這怪物砍成肉泥。

但洛明的選擇是接著拔腿就跑,向著之前逃跑的反方向跑。

魔蜥要來追他的話,也得轉一百八十度,重新開始加速,這就讓兩邊的速度回到了同一線上,不用擔心會被很快追上。

而這也並不是回到了之前的老路上,而是一個嶄新的開始。

萬一對方被這一劍嚇怕了,不追來,那就萬事大吉。

洛明當然不是隨便寬恕別人的聖賢,他的報復心也很強,但報復一般來說都是建立在自己有餘力的前提之上。

除非是走投無路,那樣的話捨命報復也是無可奈何的。

但現在可不是這種情況,山不轉水轉,洛明只要挺過這一次就能海闊天空。

以後肯定有機會做好準備再回來找這怪物的麻煩,到時候就輪到它逃都逃不掉了。

不說別的,渾身穿點防護服或者鎧甲,手裡拿一把長劍或者乾脆用狩獵專用的鋼叉短矛,他就有不止一種辦法,把這大蜥蜴給無傷幹掉,扒皮做成皮帶、靴子還有錢包解恨。

至於對方受傷之後還要接著追來的話,倒也好辦。

洛明現在飢腸轆轆,不敢說自己能比一個健康的野生動物更有耐力——但若是對方受傷了呢?

傷者和飢餓者,怎麼看都是後者要好一點吧。

痛楚本身,就會讓人的動作變形,妨礙人做出最合適發力的動作,進而降低其速度。

動物只要有痛覺的話,也不會例外。

而且,洛明相信自己的手感和目測觀察,魔蜥身上那樣的傷口不可能迅速癒合。

帶著那樣的傷口還要強行追逐過來的話,傷口就會持續出血。

別說追上洛明瞭,甚至它還會不停變得更加衰弱,體力下降,速度減慢。

到時候,洛明就可以把它徹底甩開,或者等它精疲力竭再反殺,這樣風險也會小許多。

就像當初師父給洛明上過的一課那樣。

“假如你手裡只有一把短劍,沒有鎧甲,在平原上遭遇了一個手持大槍的敵人,而那人功力不下於你,該怎麼辦?”

一寸長,一寸強,在一定範圍內這就是真理,手持長兵器的菜鳥都能威脅到手持短兵器的大師,能彌補一大截功力差距。

一寸短,一寸險,也是無可置疑的事實。

這險是自己要承擔的風險更大,和敵人沒啥關係。

自己手裡的武器越短,對方反倒就越安全。

有人非要說超短的匕首利於藏匿,讓對方毫無戒心然後出手偷襲,那又是另一回事了,這裡講的是正常戰鬥之中的法則。

洛明當時入門沒多久,但對這些基礎知識也已經非常瞭解。

如果給他一把正兒八經的雙手劍,面對對方一把短矛,倒還可以搏一搏。

但現在對方是大槍,一般來說是三到四米,自己手裡只有一把短劍,這就麻煩大了。

“師父,您說短劍,是什麼短劍?我能用英國短劍麼?”洛明急中生智,立刻問道。

“不行。”二師父十分敏銳,立刻就看穿了洛明在打什麼鬼主意,“我說的短劍,刃長只有半米,和喬治銀那老鬼的小心思可沒有關係。”

英國古代劍術大師喬治·銀在他自己的《護身術悖論》裡,化身憤青,痛斥了十分修長的義大利迅捷劍,然後誇獎英國短劍多麼好用。

光看名字似乎很具有迷惑性,但他對英國短劍的定義是什麼呢?

——“短劍”的刃長應該在37英寸到40英寸。換言之差不多是九十到一百厘米。

整把“短”劍下來超過已經一米長了,一點都不短,和迅捷劍長度差距也不大。

顯而易見,這位老憤青故意玩了文字遊戲來吹本國武器,貶低外國武器。

洛明想靠這一招耍小聰明,但在師父的慧眼面前宣告失敗,只能接著考慮該怎麼應對。

他連續提出了好幾個應對大槍的方法,甚至連把外衣脫下當作副手武器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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