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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商人在投機交易中大賺了一筆,但他不想被稱呼暴發戶。
一天他突然想起祖上曾經出過小貴族,只是那位祖先喜歡到處探險,最後進入附近的迷霧森林中,一去不復返。
於是這位商人便來到必金城,釋出了大型任務。
請大批傭兵結隊帶他去深入迷霧森林,試圖找回那位祖先身上的佩劍、家徽戒指等貴族身份的證明,找回他的屍骨安葬回家鄉想必也會成為一件美談。
當然了,傭兵們實力不同,具體任務和報酬也截然不同。
黑鐵級傭兵在這次任務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網式搜尋屍體罷了,其實換些老百姓來都能做。
那位富商只是害怕若是僱傭普通人,被野狼什麼的襲擊,傷害慘重,會影響他名聲罷了。
不用說,這種任務危險性低下,自然也沒有多少報酬,只有發現屍體的那一個人才可能多領一筆賞金,但洛明沒有賭這運氣的意思。
而青銅級傭兵,乃至更強的白銀級傭兵就要擔負起對付迷霧森林中魔獸的責任,更危險,但報酬也相當豐厚――格蘭蒂拿到的定金就有兩枚金幣,事成之後少說會再付十枚,這筆錢單純用來在旅店吃飯住宿的話夠花半年。
別看半年似乎不算長,但那是用來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招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十二枚金幣,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銀幣,一萬兩千枚銅幣,已經算城裡一戶普通人家全部的積蓄了,這樣的任務如果能接到兩三次,有些傭兵甚至可能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買上一百畝地,兩三個農奴,就算是小地主鄉紳了。
只要安分守己,許多小貴族也不會拒絕一位身懷不錯武力的前傭兵定居。
洛明當然不會這麼年輕就買田歸隱,但他有這一筆錢的話,可以支撐半年,就完全有充足時間做出一些事來了,到時候大概也不會再為一些小錢而擔憂吧。
不過,格蘭蒂果然是一諾千金。
既然洛明現在還只有黑鐵級的評級,不能單獨承接高階任務,就算僱主同意傭兵公會也不會輕易放行。
那,就和他組合成一個傭兵小隊,以傭兵小隊的名義集體去接任務即可。
雖說這也算是一種鑽空子,但一般情況下自有僱主會去分辨,總不至於給擁有黃金級領隊的一群黑鐵級傭兵發那麼多份黃金級的報酬。
如果能過僱主那一關的話,也沒必要刁難這麼多,至少在傭兵公會的規章制度上沒問題,出了什麼事也是僱主自己愚蠢的責任,怪不到辦事員身上。
很快,手續就算是辦好了,唯一讓洛明吃驚的,就是格蘭蒂居然悄悄塞了五個銅幣過去。
五個銅幣也就是一杯麥酒的價格,就算格蘭蒂也付得起,但這本身就代表著一種態度了。
“唔,沒關係嗎?”洛明小聲地問道。
“嗯,我可不是那種迂腐的人。雖說這也叫收受賄賂,但他沒有傷害到任何人不是麼?你的實力絕對幫得上忙,那個商人也不會嫌你一人的報酬太多。
我想想……琅松那個蠢貨貪汙得太狠,連馬兒的飼料錢都剋扣,最後有匹馬餓得摔倒,把小查理摔傷,最後爺爺把他拉去吊死了。這種只會壞事的人,就是一分錢都不貪,也不該讓他管事。”
格蘭蒂若無其事地說出了很恐怖的話語來,聽起來倒也不像是吹噓,其中有些資訊很讓人在意,不過洛明還沒有那麼八卦,聽聽也就算了,不至於再三追問。
“這個世界對付貪官汙吏,可從來都是剁手起步吊死拉倒呢,當然幾枚銅幣還算不上就是了。
所謂人權、平等,廢除死刑之類的,在大眾的文化水平變得極高之前反倒是麻煩的根源……你前世的世界,似乎都沒有達到相應的條件呢。”
阿雅如是說道,不過洛明卻沒有怎麼聽。
“嗯?你對這些不感興趣麼?”
“不是不感興趣,只是現在聽來也沒什麼用吧?”洛明在心中回答道。
“你不會一直做一個孤身一人的傭兵的,格蘭蒂小姐就是可以拉攏的人選,次一級的炮灰只要你顯示出實力就會自己聚攏過來。建立一個傭兵團並不困難。
將傭兵團作為晉身之資糧,向某位為富不仁的貴族投誠,接著再想辦法偷偷弄死他,自己獲得更多的領地並且獨立,靠聯姻又能夠獲取更大的一塊土地……反正不過是殺個惡人,有我幫忙成功率可不低,簡直物超所值!
目前大陸的平穩只是暫時的,說不定過一二十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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