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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感覺到天色將晚,找個地方宿營,在一片小樹林的邊緣,紮下一個帳篷,升起一堆篝火,篝火上,烤的金黃的肉正在吱吱的滴落油脂,秦若拿著一壺酒,卻沒怎麼喝,只是淡淡的看著篝火在出身。

狼王趴在秦若的身邊,慢條斯理的撕著一條鹿腿,不時的給自己撒上大量的辣椒末之類的重口味調味品。

劉虎正抱著一條足夠十多斤重的某種飛禽的腿,啃的滿嘴流油,他旁邊的烈焰虎,專心的跟一塊骨頭較勁。

過了一會,劉虎吃完了肉,喝光一罈五六斤的葡萄酒,拍拍肚子,抬頭看著秦若:“老大,考慮那麼多幹什麼?有用嗎?該殺不還是得殺?只要不是濫殺無辜,只要是敵人,糾結那麼多作甚?”

秦若微微回過神來,看著劉虎,忍不住有些羨慕劉虎,什麼都不管,什麼都不想,只需要做自己就好了。

可是做自己,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狼王撕了一條肉放到自己嘴裡,慢慢的嚼著,抓過劉虎的酒喝了一口:“老大,老虎吃肉會不會厭倦?”

看了一眼抬頭看他的烈焰虎,狼王微微一笑:“好吧,狼吃肉,會不會厭倦,比如我?”

秦若沒有說話,只是靜靜的看著火堆。

狼王也沒指望秦若回答,只是淡淡的說道:“狼吃肉,是為了活著。所以,不會厭倦。沒有人或者擁有了靈智的生物會厭倦活著。但是人類,卻會出現厭倦活著的時候。因為人類想太多了。何必想太多?餓了就吃肉,渴了就喝水。敵人就殺掉,朋友就喝酒。如果都想那麼多,豈不是要累死?”

秦若撥出一口氣:“我沒事的,放心吧,我只是暫時有點迷茫罷了。至於殺人這件事情,該殺的我自然不會留情,不該殺的,我一樣不會動手。”

秦若其實腦子裡很清楚,但是感情上卻是慢慢的產生變化。

這也是長期積累的爆發,秦若這一路走來,數百年,幾乎就沒怎麼停下過戰鬥。也就是之前的幾百年,剛剛為家裡的人守護閉關的時候,算是終於安靜下來。

但是現在,卻又要重新開始以前的日子。

很多冒險的生活,有的人聽起來,似乎會很是刺激。但是這種刺激,延續不了多久。而且,這種刺激,只是聽著別人的冒險刺激,真正輪到自己冒險的時候,基本上,就是苦逼。

比如,秦若他們在這裡烤肉喝酒,看起來很好,很爽,很痛快……可是特麼的,誰特麼沒事願意跑到野山林裡來烤肉喝酒?

這裡再怎麼痛快,比起家裡溫暖舒適的大床,都不是一個概念的事情。

當你真的需要每一頓飯都要冒著生命危險去獵取,每一口水都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收集的時候,你就會知道,平平安安的上班,領一份薪水,是多麼讓人安心的事情。

這也是為什麼,看起來剽悍無比的熊人,狼人,獅人,虎人等等等等這些比較原始的種族,聽到可以搬遷到秦若的領地,享受現代生活的時候,幾乎沒有阻力的原因。沒有人願意苦逼的活著!

野外生活的瀟灑,只在傳說中,而不是現實中。現實中的野外生活,都是苦逼的……

“我只是時間太長了,有點疲勞了。我最多休息一段就能緩過來。畢竟腦子不能一直放在那上面,那樣的話,時間太久,我就不知道我自己是誰啊。或許會真的陷入殺戮也說不定。”秦若躺在了後面的草地上,微微閉上眼睛。

如果真的陷入殺戮……其實所謂走火入魔,心魔,就是特麼的一種精神偏執,或者說精神失常罷了……只是說的好聽,叫走火入魔。

一個多月的時間,他們幾乎沒怎麼往前前進,只是在叢林中,慢悠悠的晃盪,往前走,已經不是目標,而是他們的隨意的行動。

他們也不在意是否能夠找到光靈族,那只是個藉口,秦若只想出來慢慢的讓自己從這種不好的狀態中慢慢的回覆過來。

劉虎也感覺到了,秦若並非是真的要去找光靈族。因為那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

能夠壓制三大魔神的光靈使,不是好對付的。

三大魔神都被壓制,何況是秦若?

只帶著一個劉虎,還有狼王和烈焰虎,就敢去觸控光靈使的鬍鬚?

秦若沒那麼傻。

不能挑戰光靈使,秦若就不能輕易的接觸光靈族,否則,人家的光靈使難道會看著你幾個天人過去搗蛋?

秦若只想出來一個人逛逛,讓自己的心情重新放鬆下來。

而這樣,不管修煉,不管領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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