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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我們會發覺,我們與父母的關係已處在微妙的階段。
認識我自己
我並不想在此褻瀆給我們生命並會把我們養大的父母親的感情。父子與母子之間的感情確實是偉大而無私的,這只是感情的一面,而另一面我們也要有所認識並承認它,有時我們與父母親之間的感情並不是那麼純潔。在我闡述這個觀點之前,就有人說過生兒育女也是一種投資,我們古話也說“養兒防老”。而我們不承認是因為我們不想把父母與我們之間的感情看得是那麼骯髒,出於一種願望,我們總是把它往好處想。假如說我們每個人都是這樣,那我真的就有一種以偏蓋全的說法,但這種現象並不由我所願,我所看到的現象中確實是如此樣。
即然現實的現象明擺的在那裡,我們為什麼要隱瞞呢?事情並不是你想隱瞞而就會消失沒有,因為它是存在的,我們只有正視這個現象的存在,我們才能夠了解它。是的,我認為是這樣的。我在上面敘述了我兒子的一件事,在這裡我還要敘述我自己的。我說了只有瞭解了自己的人,他才能去了解別人並有資格認識別人。這個前提不能反過來,一反過來,你說你對人性有清楚的認識,我不相信,我只能相信你所說的是鬼話。
我認為我對自己的認識的敘述並沒有跑題,同樣你從對我的敘述中會認識我人性的一面,之後你就可能理解自滅家門的兇手李磊的一面。這裡就不用說舉一反三了。同為人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情,也會在李磊身上發生。因為人的共性使我們相聯,我們不同的是我們身上的異性。
我在這裡說的當然是我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對父母在我小時候的感情,我是一點都不用懷疑了。當我大了點,母親總是在我面前嘮叨“這孩子長大做什麼呢?”“兒,你要好生讀書。”等這些話。我母親對我的嘮叨我相信我們許多人都經歷過。母親的嘮叨歸嘮叨,但她的嘮叨裡反映了某種心態,我在這裡就不用指明瞭。長大後我確實什麼都沒有,和父母一樣在鄉下種地。在我結婚前,我們還是一家人,我的兩個姐姐已出嫁,我和弟弟與父母生活在一起。雖然我沒有結婚,但一些明顯的事情已現了出來,父母親有時會在房裡議論我和弟弟的事情。根據一種習慣,我結婚後當然會成為另一個家庭,這是一種很自然的現象。
我結婚後當然是會這樣的,沒有偏離這種即定的軌道。
只有等你結婚了,你才發覺你變化的不僅僅是因為你有了一個妻子,你會發覺在你結婚後你在父母的眼裡已不同了,一種原有的環境已被打破,被改變。在文學作品中,錢仲書筆下的方鴻漸對此是深有體會的。本來在出國留學回來時,就已發現自己早已與所謂的家有隔膜了,到他結婚後竟後來不願意回那個家。《圍城》之所以人們喜歡看它,主要是錢仲書所描寫的這個人物,刻畫的那種環境,無不給我們以真實現象。我不敢比那方鴻漸,但我在結婚後也深有同感,我發覺我和父母的關係變了:對於已結婚的我,他們出於更多的要我承擔某種責任,已把我從心裡劃分了出去。對他們這點,我無不在生活中感到。
認識我自己一
這種情況是非常難堪的,因為我們是親人,和父母生活那麼多年,突然間我們被推了出來。說實心話,當時我對種狀況感到痛苦時,也想了很多。我們每個人在他的一生中幾乎都要經歷這一關,對於我們的大人來說,當他們孩子長大成家後他們的責任也盡了,把我們分開是一種很自然的現象。而我就正是在我分家時,對家的這種概念發生很大的變化,當時的我對這種現象也進行了深思。
難道這就是我和父母的關係嗎?
我們非要分家嗎?
當我在腦子裡產生這些疑問時,也說明了我對自己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存在著某種疑問。而要知道,做為他們的孩子的我們,已不是那小時依靠他們的孩子了,已結婚了的我們是獨立的個體,除了血緣以及血緣產生的關係,我們之間沒有任何聯絡。這就是我們和父母之間的真正關係。
記得有一次,我買了一些東西回來。當時是傍晚,父母在他們的房裡,我從他們那虛掩的房門透出的電燈光,知父母還沒有睡。在房裡說話的父母,也聽到我打大門的聲音,我並聽見母親對父親說:“大伢回來了。”說實話,在買東西回來快到家時,一個難題就恆在我面前了。我這買回來的東西,要不要給些父母?當這個念頭在我心裡閃過時,我就感到自己的卑鄙。他們是我的父母,我在買吃的東西回來時,我竟對他們產生這種念頭,這就是他們的兒子嗎?也許有人對此不以為意,但在我那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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