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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方代理人,你可以開始了?”
章再秋走到夏老師的跟前:“夏小青老師,被告李冬庭擔任你們班什麼學科的教學?”
“數學。”
“你和被告李冬庭共事多長時間?”
“李冬庭是一九九八年秋天調到我們學校來的,從那時起,我們就開始共事。在這七年中,我們搭過兩次班。”
“在共事期間,你見過李冬庭發病嗎?我指的是精神病復發。”
“沒有。”
“本律師聽說,每學期,李冬庭都要請一兩次假回家養病,有這回事情嗎?”
“有。”
“每次多長時間?”
“少則三天,多則五天。”
“李東庭是因為精神病復發才回家養病的嗎?”
“不是,他只是身體不適,我們沒見他在精神上有什麼異常,學校的老師都沒有見他發過精神病。他平時思維正常,舉止得當。”
“審判長,我的話問完了。”
“請證人離庭,請第二個證人到庭。”
法警將夏老師帶離會堂之後,又將甘校長領到了證人席上。
“請報上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審判長道。
“我叫甘明起,年齡五十一歲,是多倫路小學的校長。”
“代理人,請繼續。”
“甘明起甘校長,你知道被告李冬庭曾經有過精神病史嗎?”
“李冬庭調到我學校以後,我才知道——是聽李冬庭原來學校的老師說的。”
“李冬庭在你們學校工作了七年,他在這七年裡面發過病嗎?”
“沒有,我們學校——沒有老師見他發過病。李冬庭一學期請一兩次病假,這倒是事實,正因為他經常請假,所以,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經常向我們反映——要求換老師,大家都知道,我們這個職業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沒有多餘的老師,所以,只能請其他老師臨時代幾天課。當然,如果李冬庭發過精神病的話,我們是不會讓他繼續呆在講臺上的。作為校長,我要對學生負責。”
“除了你剛才講的原因之外,還有其他原因嗎?”章再秋望了望歐陽平,然後道。
“這——”
“你不要有什麼顧慮。請以實相告。”
“李冬庭是透過關係調到我們學校來的,我只是一個校長,有些事情由不得我。”
大家聽出來了吧!在歐陽平的授意下,章再秋在這裡做了一點鋪墊。解決了李冬庭的問題之後,歐陽平還要去會一會那位高副局長。章再秋知道“1。12”兇殺案的背景之後,義憤填膺,他非常贊同歐陽平的想法。
“甘校長,您是不是想說,李冬庭的後臺比較硬,他(她)可能還是您的頂頭上司。”
“審判長,公訴代理人的問題好像和本案無關。”張童林突然站起身,在此之前,錢重為在他的耳畔嘀咕了幾句。
“公訴代理人,提問請圍繞案子本身。”審判長道。
“審判長,我的話問完了。”
“請證人退庭。”
法警將甘校長帶出了會堂。
“公訴代理人,您還有什麼話要說嗎?”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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