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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大理寺議事廳內燈火通明。 大堂案上鋪滿了近年來女子被殺案件的卷宗,寺正、寺丞們正反覆推敲著這幾起案件,努力尋找關聯性,討論聲不絕於耳。 寺丞李毓說道:“這三年連續發生妙齡女子被殺和姦殺的案件,搞得汴京城內人心惶惶,連官家都重視起來,責令我們大人速速破案。可是這些都是陳年舊案,哪有那麼好破的。” 寺正劉文治跟著抱怨:“兩年前的那兩起兇案,汴京城府尹已經把全城都翻了一遍,也沒找到兇手。昨天又在枯井裡翻出一具女屍,百姓們擔心是連環殺人案,才引起的恐慌。那些平民百姓懂什麼,作案手法都不一樣,怎麼可能是連環殺人案。” 推丞張啟明嘆了口氣說道:“現在大理寺都成懸案專班了,只要是難破的案子都推過來,府衙、刑部和御史臺的人一天都幹什麼吃的,就知道有事找大理寺!”他說完還斜眼看了一下案桌後的大理寺卿,語氣中隱約透露出埋怨之意。 自從慕北辰成為大理寺卿後,官家因為欣賞他的斷案才幹,無論遇到什麼難審難斷的案子都交給大理寺,連累他們這些作下屬的也跟著夙夜奉公。 他慕北辰是前途無量,可他們這些下屬只是七品八品的小官,為什麼要跟著遭這個罪! 張啟明話音剛落,議事廳內突然寂靜,大家都驚訝於他的膽大,連這種話都敢說出口,嫌命長了? 慕北辰本就不耐的神色愈發深沉,深黯的眼底充滿了狠厲,他將手中的案宗重重摔在桌上,嚴聲問道:“你入朝為官是為了什麼?你手中的權力是誰給與的?你知不知道大理寺肩負著什麼責任?作官若不為民請命,若不憂百姓之愁、解百姓之困,只想自顧自地逍遙自在,要你何用?” 張啟明頓時臉漲的通紅,嘴巴囁嚅半晌,嗓子眼卻擠不出一句話。 他只不過是發了個牢騷,怎麼就被說成這般不堪,他眼中既有憤慨又有不服。 慕北辰看出他的不服,冷笑著說:“我曾聽一個女子說過,若沒有大理寺,冤案錯案就不會有沉冤得雪的一天,天下就沒有了公正執法的地方。我看你的見識還不如女子,留在大理寺委實不配,明日你就另謀出路吧。” 張啟明終於忍耐不住憤怒,大聲說道:“我是正經透過朝廷考核,憑能力入職大理寺,可不是大人您這般含著金湯匙出生,生來就身居高位的。我不服,你憑什麼說我不配,你要拿出證據!” “證據?你是掌管民事案的推丞,你經手的近百件案子裡,審問破案的寥寥,追回的贓物也沒他人多,你去年被評為下等還不自知?德不配位、能力不濟就是證據!” “大理寺近來雖然辛苦,但你們的考評職數和月錢不都有提升嗎?升職和開餉銀的時候知道高興,奉公的時候卻牢騷滿腹,再讓我聽到,你們都別幹了!” 陳立覺得這個張啟明真是不知好歹,大人最近本來就在追查內鬼,其他人恨不得夾著緊尾巴做人,偏他主動送上門,活該被大人收拾。 還沒等張啟明再開口說話,鍾墨就直接將他拖了出去。 他家主子都生氣了,作為侍衛必須要有這個眼力見! 其他人趕緊低下頭,各幹各的活,他們可不敢得罪這個活閻王,回頭真被免職了怎麼辦。 不一會,主簿把整理好的案卷交給慕北辰,稟告道:“排查了近五年所有女子被殺案件,一共有四起未破。”主簿將案件徐徐道來。 三年前秋季,一位十四歲女子被拋屍荒野,頸部被切開,身上還有三處刀傷,無被侵犯跡象。 兩年前秋季,一位十六歲女子被姦殺後,讓人扔進運河中。 一年前春季,一位十五歲女子在小巷深處被扼頸窒息而死,身體有被侵犯跡象。 最後一起發生在昨日,衙役在追捕小偷的過程中,小偷倉促之下將贓物藏在一個枯井之中,被捕獲後他老實交代了贓物地點。 衙役們在下枯井打撈贓物時,發現了一具高度腐爛的女屍。 那女屍同樣是被扼頸窒息而亡,她衣不蔽體,顯然是遭受了侵犯。 衙役從她手中發現了乾枯的紅楓,仵作結合屍體腐爛的程度,猜測她應該是去年秋天被姦殺,而後被拋屍入井,年齡在十五歲上下。 陳立看完了這四件謀殺案,心中頗為疑惑,說道:“這四起案件受害人均為十八歲以下的妙齡少女,後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但前兩起案件看起來倒不像是同人所為。” 慕北辰看完案宗後突然問了一個問題:“昨日發現的女屍頭部是否也簪花?” 大家被這個“也”字吸引,趕緊翻看手中的卷宗,前三起案件關於屍體的描述中確實寫有頭戴簪花,而第四起因為案發時間短,府衙還沒來得及詳細整理,所以卷宗內並沒有細寫。 主簿認真回想,一拍掌說道:“今日我去府衙交接案宗時,那幾個衙役確實有提,說女屍已經腐爛的面目全非,耳邊的簪花都變成了乾花。”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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