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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按、督、撫雖然各有疆域,但是他們只是都察院的官,不是地方官。他們底官階不一定高,但是地方官不能不受他們底節制,這是監察底權威。劉臺看到同是代表監察權的中央官,為什麼一個可以排程軍隊,一個連報捷都不可呢?所以他底捷奏還是發出去。

但是在法制上,巡按和巡撫究竟不同。英宗正統四年巡按御史出巡事宜有這樣的規定,“總兵、鎮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禦侮,凡排程軍馬,區劃邊務,風憲官皆無得干預。”所以巡按不得過問軍事,曾有明文的規定。遼東巡撫底全銜是“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因此排程軍隊,正是巡撫底職權。一切都有法制的依據。明代巡撫和巡按底職權最容易混淆,居正對於這一點,時時感覺到有糾正的必要。萬曆九年他說過:竊謂撫、按職掌不同,政體亦異。振舉綱維,察舉奸弊,摘發幽隱,繩糾貪殘,如疾風迅雷,一過而不留者,巡按之職也。措處錢糧,調停賦役,整傷武備,撫安軍民,如高山大河,奠潤一方而無壅者,巡撫之職也。近來撫、按諸君,不思各舉其職,每致混雜,下司觀望,不知所守,以故實惠不流。至於直指使者,往往舍其本職,而侵越巡撫之事,違道以幹譽,徇情以養交,此大謬也。(書牘十三《答蘇松巡按曾公士楚言撫按職掌不同》)

居正認為封疆大吏,不應受到牽掣,在法制有成規,在事理有根據,不能不認為正確。假如我們想到萬曆四十七年,楊鎬經略遼東,因為受到兵科給事中趙興邦紅旗督戰的迫蹙,以致倉皇進兵,造成遼東空前大敗的事實,我們更不能不承認居正底主張。

劉臺經過這一次嚴旨申斥,充滿怨憤,就在萬曆四年正月上疏彈劾居正。這是居正當國以來所受的第一次打擊,也是他平生所受的最大的打擊。原疏如次: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舜,而不聞責輔臣以皋、夔。何者?陛下有納諫之明,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鑑前代之失,不設丞相,事歸部、院,勢不相攝而職易稱。文皇帝始置內閣,參預機務,其時官階未峻,無專肆之萌。二百年來,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諫官因事論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朝,非開國元勳,生不公,死不王。成國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違祖訓,贈以王爵。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郎中陳有年一爭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惠厚施,緣例陳乞,將無底極。租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內閣、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張瀚。四維在翰林,被論者數矣,其始去也,不任教習庶吉士也。四維之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顧用之,夫亦以四維善機權,多憑藉,自念親老,旦暮不測,二、三年間謀起復,任四維其身後託乎!瀚生平無善狀,巡撫陝西,贓賄狼藉,及驟列銓衡,唯諾若簿吏,官缺必請命。所援引者非楚人親戚知識,則親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則恩故之黨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權其賄賂,而其他則徒擁虛名。聞居正貽南京都御史趙錦書,“臺諫無議及冢宰”: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詔令不便,部臣猶告閣擬之不審。今得一嚴旨,居正輒曰,“我力調劑,故止是”;得一溫旨,居正又曰,“我力請而後得之。”由是畏居正者甚於畏陛下,感居正者甚於感陛下。威福自己,目無朝廷,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一切政事,臺、省奏陳,部、院題復,撫、按奉行,未聞閣臣有舉劾也。居正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閣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居臣創為是說,欲脅制科臣,拱手聽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至於按臣回道考察,苟非有大敗類者,常不舉行,蓋不欲重挫抑之。近日御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調之南京,由是巡方短氣,莫敢展布。所憚獨科臣耳,居正於科臣,既啖之以遷轉之速,又恐之以考成之遲,誰肯舍其便利,甘彼齮齕,而盡死言事哉?往年趙參魯以諫遷,猶曰外任也;餘懋學以諫罷,猶曰禁錮也;今傅應禎則謫戍矣,又以應禎故,而及徐貞明、喬巖、李禎矣。摧折言官,仇視正士,祖宗之法如是乎?

至若為固寵計,則獻白蓮、白燕,致詔旨責讓,傳笑四方矣;規利田宅,則誣遼王以重罪而奪其府地,今武岡王又得罪矣;為子弟謀舉鄉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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