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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
今天上午,開發商和鎮政府的人再次來村裡找村民談徵地的事兒。弟弟葉興達和村裡幾個年輕人和那夥人起了爭執,葉興達火氣較大,跳出來指著副鎮長的鼻子臭罵了一頓,副鎮長便指使兩名身穿制服的警察將他給抓走。
“興盛,你趕緊想想辦法把你弟給撈出來吧!不然的,他們隨便給你弟安個罪名判幾年,可就耽誤你弟的人生了!”葉志國拽著葉興盛的手,一行濁淚從魚尾紋滑落。
葉興盛根本不敢看父親的眼睛,把頭埋得很低。他又不是什麼大官,手頭一點權力都沒有,哪有能力去撈人?要是沒得罪章子梅那女魔頭,他問問同事,興許同事會幫他想想辦法什麼的。現在,他已經被“流放”,同事對他避之唯恐不及,哪裡會幫他忙?
“爸,他們抓人的時候,有沒有出示證件,證明他們的警察身份?”良久,葉興盛才抬起頭問道。雖然他沒權力也沒能力去阻止那幫人,但是,他知道,警察抓人時必須出示相關證件。他弟弟根本沒做違法的事兒,警察怎麼能隨便抓人?
“這個倒沒有!”葉志國說,頓了頓又急道:“都什麼時候了,你還問這個?當務之急,你趕緊把你弟撈回來,聽明白嗎?”
“爸,我又不是大領導,哪有權力讓他們放人?”
“可是......”
“爸,這樣吧,我先去找那副鎮長跟他談談!”葉興盛知道老父親想說什麼,他這個小小的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長,跟人家副鎮長和派出所壓根就聯絡不到一塊兒,以副科長的身份去讓他們放人,那簡直就是鬧笑話!再說了,他這個副科長已經“失寵”!唯一指望的是,那名副鎮長是個知法懂法的人,他指出他們抓人的不妥,他們攝於法律乖乖放人。
葉興盛沒料到,那個名叫周亮容的副鎮長態度竟然如此傲慢!
下午三點多,在周亮容的辦公室,葉興盛剛說完自己對弟弟被抓的看法,頭髮梳得光亮的周亮容便靠在椅背上,摸出一根菸悠然地吸著,良久冷哼了一聲,極其輕蔑地說:“你算哪根蔥?有什麼資格來我跟說這些話?你弟妨礙公務,老子就抓他,怎麼著?不服氣啊,不服你去告啊!”
葉興盛氣得牙根發癢,卻不敢發作。身為副鎮長,周亮容的級別可能跟他一樣,也是副科級別。但是,論權力,周亮容比他大多了,畢竟,人家是副鎮長,管的範圍比較寬大。所謂官不怕大就怕管就是這個道理!
葉興盛耐著性子,說:“周鎮長,說是這麼說,但是,這事要是媒體報道出來,對咱們鎮對周鎮長您的影響可不好啊!”
政府機關部門對媒體向來是比較害怕和尊重的,任何有的負面報道都會給單位抹黑,嚴重的話會引起紀檢部門的關注和介入,一把手的官職可就難保了。正因如此,很多部門防記者比防賊還要嚴密!
葉興盛一提到媒體,周亮容臉色先是一變,繼而又恢復了剛才冷傲的表情:“你這是威脅我呢?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怕你威脅!”
吸了口煙,周亮容繼續說:“記者採寫新聞報道,就像警察辦案一樣,得講究證據。沒有證據隨便報道就是汙衊,關於你弟被抓一事,我能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你弟犯罪,媒體敢報道嗎?”
葉興盛沒想到自己威脅周亮容不成,反倒被他威脅,一下子被噎得無語。
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周亮容想讓葉興達入獄,完全可以給他找些犯罪的證據然後定罪。到時候,葉興達就是沒有罪也變成有罪了!
實在沒轍,葉興盛只好轉而改變態度,討好周亮容,跟他說好話,請求他放了葉興達。
周亮容卻不吃他那一套,說:“想要我放人可以,但是,你必須答應我一個條件,那就是幫我們說服你們村的全體村民,答應跟我們簽訂出讓土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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