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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卻變得支支唔唔的,轉頭四處張望著,在看到某個正向他走來的美女後露出一種我以為絕不會出現在他臉上的表情。

“你們……認識嗎?”看來年約三十、打扮與神態都非常成熟的歌舞伎女性上上下下地看了我幾眼,道:“哦……請原諒我的失禮,年青的法師。我叫夜似櫻,是這個歌舞團的團長。首先我要感謝您及時出手救了我們這些無力保護自己的弱女子,其次,我想知道您是否是這位自稱流浪武士的先生的朋友?”

“不是!”我趕忙撇清關係。這兩個人之間一看就有問題,我才不想自找麻煩。

“哦,可是看起來你們認識。”美女並沒有輕易放過我的意思。

“我只是曾經受過他的幫助而已。”一腳把剛剛從地上爬起來的雜妖踩倒,踢飛到路邊草叢中。“……不過,我可否請教一下這位美麗的小姐,那個人與您之間是否有什麼糾紛呢?”好歹我也被他救過,還是得表示一下關心才對。

“只是欠了我的錢而已。”美女輕描淡寫地說。

事實證明,男人身上果然不能有太多錢。

話說常非……我們可敬的騎士大人……在往落鳳山去的旅程中我就知道他叫這個名字了。還記得那時我大吃一驚,差點以為他就是這的任務物件……不過他只是一個同名同姓的人而已……接過我給他的滿滿一袋珠寶的酬勞後就開始花天酒地地享受人生,除去吃喝與在女人身上花掉的錢,那些足夠一個普通三口之家過上三百年衣食無憂的好日子的財物全部進了賭場老闆的口袋。輸光全部家當還倒欠一屁股債的常非只能乖乖地在賭場做工還債,夜似櫻就是在那時認識他的。

“冬天是玄北國的新年祭,會需要很多歌舞演員。我想趁此機會帶這些姐妹們去玄北賺一筆,但考慮到這一路上到處都有山賊與妖怪出沒,所以就想僱一個保鏢,剛好在賭場看到這傢伙,我就出錢把他買了下來……誰知他竟一路招惹歌舞團中的女孩子們,簡直就是‘會走動的傷風敗俗’!”夜似櫻有點恨恨地說,“既然你認識他,本事也不差,那很好,你就跟我們一道去玄北吧!一路上衣食住行我全包了,只要你把他看緊別讓他再惹事生非,必要時和他一起打打妖怪或山賊什麼的,送我們平安到玄北國都,我就把這個”夜似櫻拿出一張賣身契,“……還給他,從此兩不相欠,如何?”

“你和他的事為什麼要把我扯進去?”我縮縮頭,眼角的餘光瞄到“會走動的傷風敗俗”正在跟一個穿紅衣的女子眉來眼去。

“他不是你的救命恩人嗎?”夜似櫻奇道。

“可我已經付過報酬了!”我抗議道,卻立刻就被夜似櫻堵了回來:“付過報酬就可以把別人的恩情一筆抹消嗎?這樣說的話我現在付給你和你當初給他的報酬一樣多的錢你肯不肯把頭割下來給我?退一萬步講,你身為男人,難道能眼看著我們這些弱女子被這個惡劣男人荼毒嗎?”大姐,你哪裡像弱女子了?“那些女孩子可都涉世未深,要是被這個混帳傢伙帶壞了她們一輩子幸福就毀了你知不知道?”

識時務者為俊傑,深知這句古話價值所在的我只能點頭答應夜似櫻的提議。反正我也是要去玄北的,對付玄北大軍不一定要在戰場上下手,“圍魏救趙”這簡簡單單的四個字實在是古人智慧結晶。

好歹晚上還有單人帳篷住,想和修羅親熱也很方便,布個能隔絕聲音的結果就行了,沒什麼值得不滿的……除了“監視常非”這項工作。

我拉著常非坐在火堆邊,與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歌舞團的女孩子們正不斷地將熱水送進被當作浴室用的皮帳篷做睡前的清洗。少女們嘻笑與哼小調的聲音不斷傳來,一路上,這樣的情景每天固定上演,一成不變。

變得,是周圍的風景。路邊積雪越來越深,樹木已全是寒帶針葉樹種,風颳在臉上像刀子似的,我們已進入玄北國境,離玄北國都只有一天的路程了。

“喂,小鬼,最近情緒不太好啊?”常非向火堆中加入幾塊柴,說。

“沒有啊,我還不是和以前一樣?”

“哧,你最近常常望著東南方發呆,自己都沒發現嗎?”

“咦?……”我表現得那麼明顯嗎?明明已經想盡量不去想他了……

“曼兌有你的心上人吧?”常非專注地凝視著火焰,跳動的火光將他的臉映得忽明忽暗,像供奉在古老神廟中的神祗塑像。“救你的時候,以為你是青東王,但現在你在這裡,青東國中卻還有個端坐在玉座上的王……很奇怪。”

“只是長得一樣而已。”我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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