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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爾曼非常痴迷這一戰術,就像禪師痴迷三角進攻一樣,在國王做主教練的時候,他甚至把卡瑞爾找來做了助理教練,而且當時依靠克里斯…韋伯這個怪才,國王還真打成了普林斯頓戰術,但是來了火箭隊,這戰術就失效了,起碼從2007年阿德爾曼來到休斯敦開始,就沒發威過。
火箭並不適合普林斯頓,這已經是幾乎肯定的答案,因為火箭隊打了這麼久的半場進攻,要猛得來一個普林斯頓,確實難以適應。不過現在不適應不代表永遠不會適應,普林斯頓講的是克己為人,“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一套,必須不停的跑位和策應傳球,球是絕對不可能粘在某個球星手上太久的,除非是組織後衛。
NBA的核心們沒有不粘球的,所以如今火箭突然沒了核心沒了超級明星,反而誤打誤撞踏進了普林斯頓體系的門。
布魯克斯找到海耶斯,將球傳了進去,這是普林斯頓戰術的第一步,尋找中鋒。斯科拉、阿里扎等人在外線排成2—2站位,互相掩護進行跑動。海耶斯掩護布魯克斯同時傳球,布魯克斯並沒有盲目出手,而是傳球給了側翼的巴蒂爾,巴蒂爾持球前正在反切,如尖刀般刺進了勇士的禁區,舉手將球投入籃圈。
勇士隊的進攻稍微有些亂,馬布裡示意布萊爾上來掩護,後者身軀強壯好像一頭熊,輕而易舉擋住了布魯克斯,馬布裡快步突破,接著吸引阿里扎補防,他隨後就分球給了布萊爾。
別看布萊爾長相粗獷,其實他有一手相當柔和的中投,選秀時候之所以那麼靠後,是因為他雙膝缺少十字韌帶,所有球隊都不敢冒險選中他。接到球后他野蠻的往裡硬推,直接把小布給推開了,接著起跳命中。
布萊爾的跳投得手後把分差拉開到了兩位數,隨後吉布森封蓋了布魯克斯的上籃,勇士發起反擊,馬布裡快攻挑籃得分,進一步擴大了比分。
第一節剩下時間,雙方都展開了攻擊戰,張伯倫在第十分鐘的時候被換下了場,伊巴卡替補登場,雙方的進攻節奏更快了,來到現場的球迷看的大呼過癮,NBA的快節奏可不是CBA能比的,雙方之間的差距就是噴氣式飛機和牛車的距離。
第二節開始,火箭隊依然堅定的進行普林斯頓戰術,球員們瘋狂跑動,球好像成了燙手山芋,一個個你推我讓直到有人空位才出手,結果這樣一來,勇士隊反而亂了手腳,因為空位的命中率,一般都很高。
藉助這個高命中率,火箭隊緩慢的堅定的開始追分,開始是20…32,接著替補的洛瑞中投命中,比分變成22…32;勇士這邊,伊巴卡跳投不中,蘭德里搶下籃板,洛瑞助攻海耶斯,24…32;布萊爾來了個推土機進攻,上籃得分,24…34;隨即,一番耐心的傳球之後,巴蒂爾三分命中,27…35,接著勇士失誤,洛瑞回來又來了個三分球,30…35……
第二節才替補登場的蘭德里和洛瑞發揮神勇,兩人都是那種身體特別強壯、體力特別出色、意識特別好的球員,只是在自己位置上身高不夠,結果打普林斯頓正合適,因為這個戰術需要球員多多跑動、多多傳球,而不是強攻,最終上半場打完,火箭神奇的扳回了10分,以55…57僅僅落後2分,其中蘭德里第二節砍下了10分5籃板,洛瑞8分3助攻,堪稱板凳匪徒。
下半場,姚明回來了,見此老尼爾森就笑了,球迷們還開心的歡呼,他們不知道,姚明就是火箭普林斯頓體系的漏洞。
普林斯頓談的快不是指太陽那樣球員跑得快打得快撤得快,而是指球的轉移快,既需要球員腳步跟上球轉移的節奏,還必須球員拿到球后有開拓視野把球分出去。姚明打不了普林斯頓,雖然他視野很開闊,可是他的速度和接球傳球能力都達不到普林斯頓的要求,在罰球線做軸不代表就死站在罰球線上等球,而是接到球后迅速分球並且位置要有所移動。
這不能怪姚明,從2002年到2007年,這五年裡范甘迪一直在努力將姚明訓練成一味往籃下要位的傳統中鋒,他的進攻範圍很難出現在三秒區以遠,所以甚至當姚明站在罰球線上策應時他未必知道自己下一步該怎麼跑,因為他是一個以得分為任務的中鋒而不是大前鋒更非策應中鋒。
這次暑假裡火箭派姚明去跟奧拉朱旺學腳步,就是希望他能改變打法。
姚明要打普林斯頓,要改的不光是傳球,還有接球!從進入NBA第一天開始,姚明接球就不怎麼及格,相對身高他的手不夠大,且不夠有力,加上不喜歡用肘子捍衛自己的球權,經常被人切掉球。偏偏姚明又是缺乏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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