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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沒辦法,大臨只好遷單,另找其他地方去住。新住處的房東,在同一天的夜晚,夢見有神告訴他:‘明天將有位秀士考生,要來你家住,此秀士當中鄉試第一名。為什麼呢?因為他立志遠大,行為端正,臨場前,能不為“奔女”惑亂。所以,上帝特別獎賞!’等到第二天陶大臨來了之後,房東主人就把這個夢告訴了他。僖公聽罷,深受鼓舞,更加自我勉力,奮發圖強。在後來的科舉大考中,考中了榜眼(注:榜眼,科舉時代對殿試第二名的美稱),官至大宗伯。注:《國朝列卿記》卷22雲:‘陶大臨,字虞臣,浙江會稽人。嘉靖丙辰,榜眼。隆慶四年,以侍讀學士掌院事,五年升南京祭酒,十月升少詹事兼侍讀學士,六年升詹事。’
案例31。◎時邦美的父親,出任鄭州“牙將”,年六十歲,膝前無子。一次,邦美父負責押運官糧到成都,老夫人囑咐他,這次出門,要在外面娶個小妾回來,好為他傳宗接代。按照夫人的吩咐,邦美父買得一漂亮女子,準備納妾。女子被帶到住所,邦美父才偷偷發現,該女子用一小屢白布條扎著頭髮。於是就問女子,女子哭著告訴他:‘父親本是“都下”人,在“州橡”去世,送父遺體來到此地,盤纏用盡,已是沒辦法回到“都下”,所以才想到,買了我,好把父親運回老家辦喪事。’邦美父聽罷,惻隱之心生起。於是,帶上錢和該女子,先把女子送還給了她的母親,接著又拿出銀子交給她娘,然後又把怎樣才能把遺體送回老家的辦法,告訴給這娘倆,一切都處理妥當了之後,他才離開。
回到家,邦美父把此事告訴了夫人,夫人說:‘救濟人於急難中,修陰德很大!我會為了你,更加努力地去做“積德累功”的事!’沒過多久,老伴居然懷孕。一天晚上,妻子夢見有一位“紫金人”端坐在她家正堂之上,第二天清晨,就生下了“邦美”。邦美長大後,考中“會元”(科舉時代,稱舉人會試的第一名。亦稱‘會魁’會員),官至“吏部尚書”。
案例32。◎明朝,萬曆“戊戌年狀元——趙秉忠”之父,在做邑掾(地區副官)時,有位指揮使因遭人暗算,冤枉入獄。趙父極力幫助,為指揮使洗清罪名,平反昭雪,令無罪釋放。事後,這位指揮使,非常感恩,愧以無報,所以想到,把自己的女兒送給趙父,做妾女或丫鬟使用,以抱救命之恩。趙父搖手說到:‘此乃富貴名家之女,使不得!’指揮使強讓趙父,趙父再次搖手說到:‘使不得!’終不接受指揮使的恩意。
後來,其子趙秉忠參加應試大考,坐公車出發。走到半路,見路旁有一個人奔車而來,靠近公車,手撫著車欄,向車上的人連說了兩聲:‘“使不得”的中狀元。’車上的人聽罷,都感到莫名其妙。大考結束後,趙秉忠狀元高中,榮歸故里,順便就把赴京趕考途中遇到的這件事講給了父親聽。父親聽罷,嘆息一聲,說到:‘這是我二十年前遇到的事,從未告訴過別人,不知是哪位神明把此事告訴了你?’
案例33。◎呂公宮,常於某氏旅館中夜讀。鄰室有一位年少孀婦,一天,突然乘月色奔呂公宮而來,公冷峻拒絕了少孀的不正當要求。第二天,少孀不死心,又派侍婢給呂公送來一隻“雙玉魚”,呂公毅然把“雙玉魚”摔碎在地上,婢女見狀,羞愧而退。後來呂公宮,官做到“宮保”。
關於此事,他一生從來沒有對人講過。偶而因上課教育學生,需要舉個例子,這個時候他才會提到這個“案例”,但他決不說出案例中的真人真姓。
案例34。◎宋朝,黃靖國,在做儀州“判官”時,一天晚上,他被攝至冥界(陰曹地府)。冥官說到:‘儀州最近發生了一件膾炙人口的美事,卿可知道啊?’接著,就命吏差取來一個簿冊子,給黃靖國看。簿中記載:‘醫士聶從志,於某年某月某日,在華亭某宅,為人看病行醫。病人之妻子,藉機會“奔”黃大夫而來。而大夫極力拒絕不從。為此,玉帝勒令,黃從志延壽二紀(增壽24年),子孫兩世,都科甲登第。’
靖國從冥界還陽後,把此事口述給聶從志。從志好像已經忘了這當子事,說到:‘此事我從來都沒給妻子說過,沒想到,這件事已被記載到陰間簿籍上了。’
後來,從志果然壽命延長,子孫兩代都科甲登第。
案例35。◎明朝,茅鹿門,在不到20歲的弱冠年齡時,求學於餘姚,寄宿在“邑廟”前的“錢家”。錢家有一個美婢,羨慕上了茅鹿門的丰姿容貌。一天晚上,她來到鹿門的書房,呼叫小貓。鹿門說:‘你怎麼一個人跑到我這裡來找貓?’婢女笑著答到:‘我不是來找小貓,我是喜歡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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