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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五萬美元,換回薄薄三張紙,上面詳細記載了生產無煙火藥的流程,各種化學藥劑的配比資料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已經足夠精確了,雖然配方肯定還有改進的餘地,但就憑這個,已經足夠獲得李牧想要的專利權。
一般來說,紐約專利局的專利公示期是三個月,不過亨利有辦法把時間縮短為一個月,就憑這個,亨利也配得上李牧開出來的高薪。
一個月的專利公示期過後,如果順利獲得專利,李牧還要支付給麻省理工學院兩萬美元的獎勵。
這個獎勵對於一個月後的李牧來說就是九牛一毛,無煙火藥的需求量極大,利潤肯定是驚人的,李牧只靠收取專利使用費,就能成為這個時代的大富翁。
對於麻省理工學院而言,他們透過這幾個月的努力,成功為麻省理工學院留下一個實驗室,同時還將獲得一筆不菲的獎勵,再加上研究出穩定的無煙火藥帶來的榮譽,麻省理工學院也是收穫頗豐。
這是個共贏的合作,李牧和朗克爾都表示滿意,朗克爾在慶功會上向李牧的信任表達了感謝,並表示在未來如果有機會,麻省理工學院很樂意和李牧進行類似合作。
“未來?不、不、不,不用等到未來,我現在就有一個設想。”李牧想延續和麻省理工學院之間的合作,對於李牧來說,只花少量的一點錢就能獲得一項價值不菲的專利,這個買賣合算的很。
“什麼設想?”朗克爾就像是現獵物的獵犬,看向李牧的目光灼熱的很。
“燈泡!”李牧祭出終極殺器。
“燈泡?”朗克爾對這個二十一世紀人盡皆知的名詞無比陌生。
“就是電燈,你看,咱們現在已經可以利用電能,但利用的並不充分,在我看來,電能最大的用處是取代蠟燭和煤油燈為我們提供照明――”李牧詳細為朗克爾解釋。
“不、不、不,裡姆,沒有人願意為了幾十分鐘的照明花費哪怕一分錢,你的想法不錯,但並不符合實際,幾十年前就有人進行過這方面的研究,但並沒有結果,我不認為這是個值得投入的方向。”朗克爾還是有經驗主義方面的問題,這也是大多數人的通病。
早在18o1年,英國化學家戴維就開始研究將鉑絲通電光,十年後,戴維明瞭電燭,利用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照明。
戴維的研究其實就是燈泡的雛形,只可惜戴維明的燈泡因為壽命太短沒有實際價值,所以戴維的研究並沒有持續下去。
“幾十年前研究沒有結果並不意味著現在也不可能――實際上現在已經有人研製出了燈泡,它能提供的並不是什麼幾十分鐘的照明,而是足足4oo個小時。”李牧爆出驚天猛料。
1854年,亨利?戈培爾使用一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電光。戈培爾的明在今天看來是個有實際效用的白熾燈,當時戈培爾試驗的燈泡已經可以維持4oo小時,不過戈培爾的研究也是到此為止,這傢伙是個純粹的研究員,並不清楚燈泡的實際價值,所以戈培爾並沒有即時申請設計專利。
而甚至在戈培爾之前,英國人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也開始研究電燈。如果沒有意外,在愛迪生明電燈的前一年,也就是六年後,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以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就將得到英國的專利,然後斯旺會在英國建立公司,給英國的家庭安裝電燈。
這也導致愛迪生明電燈之後,在英國的專利申請並不順利,英國人把專利權授予了斯旺,同時斯旺也開始和愛迪生打官司,控告愛迪生侵權。
現在有了李牧,什麼愛迪生、斯旺統統都要靠邊站,李牧甚至在一個星期前就讓亨利派人去紐約尋找戈培爾,想從戈培爾手中買下關於燈泡方面的專利,然後委託麻省理工學院在戈培爾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完善。
有李牧這個大bug在,想必不用等到1879年,李牧就會獲得燈泡的專利,而且還是全球範圍內的專利,不會產生任何爭議。
“4――4oo小時。”朗克爾感覺口乾舌燥,恍惚間彷彿看到無數勳章長著翅膀飛到自己的脖子上,辦公室裡擺滿了各種榮譽證書,自己的雕像被安置在國會大廈門前的草坪上。
“沒錯,4oo小時,不過這還不夠,4oo小時還不夠好,我們要把這項明改進到一千小時,甚至是一萬小時,把所有的競爭對手全部甩到身後,到時候我們就將獨享全球的燈泡市場,想想看,每個家庭都需要電燈,而且還不止一個,到時候全世界都將使用我們的產品,這帶來的榮譽足以流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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