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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死,我死;馨兒活,我活!這麼快就忘了嗎?
王亨來信說,他並沒有忘,責怪她不肯理解他難處。
她譏諷他口不由心,為何不乾脆娶孟清泉為妻呢?把自己養在外面不許見人,金屋藏嬌,豈不更加完美!
來來去去越吵越兇,她被他傷得體無完膚。
她不再堅強,無聲流淚怕哭得大聲被外面的棋媽媽聽見忽一眼看見墨雲臥在蒲團邊上,那火氣就衝著狗去了,她用力揪住狗耳朵,罵道:“你主子不是東西,是豬;你是狗,都不是好東西!”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夥伴,忠誠度比人要高多了,墨雲無故被小主人責罰,並不跑開,嘴裡嗚咽著,甚為委屈。
她見了又傷心,抱住狗頭啜泣。
黑狗輕輕地蹭她,伸出狗舌頭舔她小手。
若是在以前,她定會拿開手,不讓它添,再嬌聲責罵它大膽;然今天她沒有嫌棄它,她落到如今這地步,只剩下這狗來安慰她,她除了感動,有什麼資格嫌棄它?
她哽咽道:“我就是傻逼,竟然相信一個小男孩的愛情。”少年人的感情如雨後彩虹,雖絢爛卻不能長久,很容易變。所謂的初戀,只是留待以後來回憶的。
她終下定決心離開王家、離開他。
心已碎,耗在這裡純屬自虐。
外面天大地大,她為何要吊死在這棵樹上?她愛他入骨,不代表這份愛卑微。若是她前世欠了他的,今生為他所做的,足夠償還這份情債了。
她便開始收拾行裝。
真好笑,當初她計劃逃走時,尚未行動就開始模擬打包,想著帶哪些珠寶;今日真要走了,她卻什麼也不想帶,哪怕多帶一樣東西都會讓她覺得不堪負荷。
她現在急於要減負,不是增加負荷。
她把供桌上的饅頭點心等吃的用桌布包了些,想帶銀子也沒有,紙錢倒是有,可惜活人的世界不流通冥幣。
想了想,她從脖頸中掏出一直隨身配帶的血玉鴛鴦猶豫起來。鴛鴦只剩一隻了,另外一隻給了王亨,真正成為他們的定情信物。她什麼都不想帶,然要她把這血玉鴛鴦解下來,她卻又很捨不得,矛盾之極!
最後,她給自己找了個藉口:她什麼都沒帶,還不能帶走這個嗎?到外面換點銀子也好。她不是捨不得,是沒工夫也不能回房去取盤纏,去了就會驚動人,所以只好把這鴛鴦帶走了。給自己找好了理由,她心安理得地把鴛鴦又塞進胸口,貼肉靠著,才踏實了。
最後,她給王亨寫了回信,要與他相忘於江湖,然後便帶著墨雲從窗戶翻出祠堂,溜出王家,進山去了。
她能順利地溜出去,全賴那幾年跟著王亨四處亂竄鍛鍊的機敏和手段。她除了一包袱吃的和幾根蠟燭火摺子,連件換洗衣物都沒帶,身上穿著粉色金線繡牡丹小襖和裙子、粉緞繡鞋,鞋面綴著三顆珍珠穿的珠花,風寒露重,也沒系披風。這一身是王亨為她挑選的衣料並叫人縫製的。細條條嬌小的人兒行走在夜色中,像貓兒一樣輕靈、孤單。
出了王家,她站住,回頭看向身後,心中疼痛不捨,又有幾分輕鬆釋然。就彷彿修仙小說中描寫的,仙人下凡歷劫結束,卻放不下紅塵中牽掛的人,一面惆悵、意猶未盡,一面又如大夢初醒般,因為掙脫了紅塵的束縛、跳出了那個旋渦而慶幸,百般滋味,難以描述。
“小亨亨,再見了!”
這時候,她心裡是沒有任何恨意的。
有的,只是難過和遺憾。
遺憾這麼美的愛情,居然沒有好結局。
是不是美好的東西都容易幻滅?
沉默一會,她轉身投向郊野。
華陽鎮東頭有條山路通往山裡,是鎮子上的百姓募資修建的,其中王家捐銀最多。山路全是石頭鑿出來的石階,沿途還修建了幾座亭子和木屋,裡面有瓦缸,裝著山泉,方便進山遊覽和採藥打獵的人累了臨時歇腳。
那是九月下旬了,一彎下弦月,另有密密麻麻的星子嵌在碧霄之上,月色悽清朦朧,道路依稀可見。
一人一狗,在山道上移動。
一個時辰後,她在一處山坡前停下。
坡上有幾棵臭椿樹,枝繁葉茂。
她先從懷中拿出那封信,裝進墨雲項下的荷包內。
然後,她踮起腳,扯下一根臭椿枝條,捋了許多樹葉下來,坐在地上一頓猛搓。搓得奇臭的葉汁都出來了,再一把攬住墨雲的狗頭,把那臭汁往墨雲口鼻上抹。
墨雲受不了,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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