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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的記者能夠回答他們一點訊息。
不過,就在他們車開到半路上的時候,警局的一個電話把兩個人一起叫了回去,李文濤竟然又收到了預告信,不過這一次與其說是預告信,不如說是囂張的挑釁。
信封裡大大的A4紙上只粘著5個字“你抓不住我!”然後附帶的是幾張血腥的照片,從照片的角度看,對方是在近距離的角度拍攝的,角度相當專業。
宋志一張張的翻下去,忍不住的露出一個無法忍受的表情,“這種事情只有變態才能做得出來!”6張照片,竟然是6個時期,有前幾天的,也有10年前的,也就是說,這個兇手肆無忌憚的告訴大家,這一切都是自己做的。
“這一次你是在哪裡收到的?”林志麟把信交給了檢驗室,讓他們去找找線索,頭一回就看向了李文濤,1次給李文濤如果說只是個巧合,那麼第二次再給他,就說明李文濤必定和兇手有什麼關聯。
“老地方,我的車窗雨刷上,我去開車的時候就看到雨刷上夾著這個。”李文濤舉起手,顯得非常不解,“雖然這十年我的確在追查我妻子的案子,但是……為什麼那個人要把這個寄給我?”
問得好,但是沒有人能回答你,宋志想了想問道,“十年前你妻子去過2軍醫院嗎?”
“……有!”李文濤想了一下,“那時候她開闌尾,住了2天。”
“那麼……這個人的名字你有印象嗎?”宋志翻出了方大同未婚妻的照片和姓名,放在李文濤面前,但是這一次他得到的卻是相當失望的回答,“……我對這個人沒印象。”
這不奇怪,宋志在心裡說,畢竟沒人可以記住10年前偶遇的陌生人,不過李文濤接下來一句卻讓他一下子有了希望,“不過……這個名字,我覺得我有些眼熟。”
耳熟?這句話很有問題,什麼叫眼熟,就是看著好像在哪裡見過只是一時想不起來,但是往往眼熟的後果就是一時想不起來,這一次李文濤也是這樣,他坐在椅子上想了半天依舊想不出來,“啊……說不定是我記錯了也不一定,雖然覺得眼熟,可是我怎麼都想不出到底是在哪裡看到過這個名字。”
所以說這話等於白說!宋志沒來由的覺得一陣的洩勁,倒是林志麟有了主意,你別說,這個傢伙雖然推理能力不咋的,但是第六感賊強,宋志前幾天還誇他,你這第六感簡直和女人沒區別了,雖然說這話最後的結果是吃了整整1盆韭菜炒肉絲……
好了悲慘的事情不要提了,但是林志麟同志的第六感卻如同雷達一樣發揮起了作用,“李文濤,你仔細的回憶回憶,是在報紙上看到的嗎?”
“……不是,我記得不是雜誌裡。”
“那你妻子住醫院的時候,左鄰右舍有誰你還記得嗎?”林志麟端了一杯水給李文濤,“醫院裡一定很壓抑吧?”
“是啊……我最討厭去哪裡了,那時候我陪我老婆去醫院,都是她吃了東西之後還亂跑,對了!”李文濤突然叫了起來,“這個名字我就在我老婆的病床旁邊看到的,她就住我老婆隔壁!”
“冷靜點,那時候你工作很忙對吧!”林志麟坐在他旁邊繼續問,“當時你早出晚歸,只能偶爾給你太太送送飯。”
“是,年輕人用身體換錢,老了以後用錢換身體,當時工資不多,住一次醫院挺耗錢的,我那時候忙進忙出,幾乎要顧不過來了。”
“那麼你肯定沒見過他吧!”林志麟拿出了方大同的照片,放在李文濤面前,他端詳了幾秒,“沒!肯定沒有!我沒見過這個人!”這次他回答的相當的肯定。
“好!我知道了,謝謝你,李記者,對了,你最近小心一點,那個兇手既然找得到你的車也肯定找得到你!”
看著李文濤走出去,宋志走到了桌子旁邊,“如果李文濤說的是真的,那麼方大同就很有問題了,如果真的如他所說,死的是他的未婚妻的話,怎麼可能在動手術的時候連面都不出現。”
“不,我反而覺得這件事情有三件事情我想不明白,1、方大同為什麼會活著,看那個兇手下手的狠毒勁,方大同能倖免的可能性很低;2、兇手為什麼要殺李文濤的老婆、然後又在連續作案後殺了方大同未婚妻之後停止動手,又在10年後重新開始;3、為什麼那個兇手要把信交給李文濤……以上只要解開這三個問題中的1個,那麼我們就成功了。”他說完這話之後突然停頓了一下,“可是說著簡單,這件事情,一個著手點都沒有!”
“……跟著李文濤不就行了?”宋志一臉鎮定的抬起頭,“這個記者人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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