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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則在看過原告提交的證據後,略微點了一下頭,心中的天秤發生了一絲偏移。不過在審閱過證據後,按照流程,他令被告律師開始進行辯護。
黃大狀對日本法律很瞭解,但並不會日語。不過工作室裡的日語翻譯就在一旁,經過他的翻譯後,黃大狀早已打好腹稿。
但由於語言不通的原因,黃大狀只能夠說一句,再由日語翻譯,將原話翻譯給法官聽。這樣的做法,效率雖然慢了一點,但也多出了一點思考的時間。
而黃大狀的語速雖然不快,但也不慢,只聽他用中氣十足的聲音,針對原告律師先前的控訴,一字一句的進行反駁。並且反駁的依據,都能夠引用日島法律,或者是曾經的相似案件。
這種情況,真讓法官嚇了一跳。
因為黃大狀對日島法律的,完全出乎了法官的想象。
不過聽著聽著,法官突然問道∶“請問被告有需要提交的證據嗎?”
這句話就問到了點子上,因為在法庭上,最重要的就是證據。
黃大狀雖然辯護很好,但始終都未拿出過證據。
“沒有證據的話,松山君應該是會贏。”
“方先生有證據應該早拿出來了的。”
“是啊,如果抄襲是真的,就應該拿出原稿來。”
在觀審席上,記者媒體們都在私底下悄悄的議論。而突然被打斷的黃大狀也才回過神來,略帶一絲蔑視的掃過原告席位,大聲道∶“被告有證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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