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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選擇了哪個分類,方景現在都有足夠的娛樂幣將七個作品全部買下,靠著七種同型別作品,足夠搭起一個小娛樂公司的架子了。
“到底選什麼。”
“文學!”
這回的選擇,代表即將獲得怎樣型別的七個作品,甚至決定了未來一段時間工作室的發展道路,需要謹慎對待。
思考良久,他終於還是選擇了文學作品。
首先考慮眼下的情況,最適合他的無疑就是音樂作品,因為方景音樂鬼才的名號都已經打響了,靠音樂作品絕對能夠繼續一路躥紅。
不過現在要紅,真是最重要的目標?
其次選擇劇本其實也不錯,因為他的工作室就是電影工作室,將來需要的電影劇本一定不少。何況還需要足夠好的劇本,讓他擁有和日島電影大師,安倍晴明打擂臺的資格。
但手頭的一部電影都還沒拍好,抓著七部劇本又有什麼用?
鬼使神差之下,他選擇了文學。
也許是因為小說寫的不過癮,也許是因為一些事情沒做完,一直記在心中的不甘,讓他做出了這種選擇。
“武俠限令?”
“武俠不能寫,我就不信七本文學都是武俠。”
“不管什麼型別的文學,拿著這七本我就足矣再跟娛樂總局幹上一場。”
方景在系統上選定了文學分類,隨即第一本優惠作品就出現了。
“特惠一折作品∶《狂人日記》”
“品級∶紫名作品”
“娛樂幣∶三百。”
當看到第一天就出現紫名作品的時候,他就知道賺大了。
一折情況下三百娛樂幣的作品,原價可是高達三千。
並且當看見《狂人日記》的名字時,心裡更是咯噔一聲,毫不猶豫的買了下來。
別看這只是一篇短篇小說,可短短的一篇,拋到文壇絕對是核彈般的威力。
買了下來,就相當於手上握了一件大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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